⑴ 本公司的銀行貸款資金可以用在其他公司的投資項目上嗎
轉貸是不允許的
但稅務並無相關文件規定
只要收取利息並依法納營業稅
問題不大
因為資金是流動的,不可能做到專款專用
銀行貸後審查也無法跟蹤
⑵ 您好: 從個人手裡借款用於對其他公司投資的問題
你的問題要分為幾個分別解決和會計處理。
1、從個人手裡借款2000W
借:銀行存款 等 2000W
貸:其他應付款—*** 2000W
2、然後打給B公司,作為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
如果不作為投資而是借款,可以按你說的分錄做。
借:其他應收款-B公司
貸:銀行存款
3、此投資我公司不再參與分配任何利潤和分紅
「不參與分紅」直接寫在投資協議或公司章程中就可以了。公司法與合同法都允許按照約定(公司章程或協議)分配紅利和確定其他權利和義務。
不用那麼復雜,也沒有什麼風險。
至於如何記賬,還要看你們真實想法。
⑶ 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向銀行借款轉入企業用於企業流動資金
王某以個人名義向銀行錯錢100萬元不用公司做賬務處理,因他是個人行為,其向銀行提供的獨資公司報表等資料是個人的資信證明,與公司沒有關系。
王某將50萬元轉公司賬戶的手續費肯定是王某個人的名字,入公司賬也說得過去,但不要用這個匯借款的名義入賬,直接報銷,就說他是辦理公司經濟業務發生的手續費。
此業務只需做一筆會計分錄就行了:
借:銀行存款 50 萬元
貸:短期借款 50 萬元
借個人款憑證後要附相關協議。
⑷ 個人名義向銀行貸款12萬創業,經營兩年後,把公司無償轉讓給了直系親人,請問我的貸款可以同時轉給他嗎
不可以。還清貸款之後可以從新申請
⑸ 公司股東等其他人以個人的名義向銀行貸款,貸款作為公司用,公司付利息本金,利息計入財務費用。
一個人名義貸款,借款的主體是個人,不是公司,貸款給公司用,公司應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支付給個人的利息從公司賬目中不能體現為財務費用,而應從管理費用或經營費用中出,在記賬時,還不能體現為支付個人利息,因為國家規定只能從國家允許的機構貸款才能從企業賬目中作支付利息帳,你可以以其他名目走筆帳,把利息支付了,稅務就不會查出問題了。
如能幫上你,可否給好評。
⑹ 公司老總以個人的名義向銀行貸款用於公司業務,這個稅務賬可以不做嗎
你好,以個人借款名義入賬
1、收入時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老總
2、支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現金
但存在以下問題:
1、所得稅稅前列支問題:目前國家稅務總局沒有明確政策規定,現在可以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二)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執行,按「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允許稅前扣除;
2、個人所得稅問題:企業支付給個人借款的利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應以股息、利息、紅利所得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支付利息的企業應該在支付時依法代扣代繳。這個是必繳的。
3、營業稅及附加問題:取得(支付)利息按照「金融業」,按5%稅率代扣代繳營業稅以及隨營業稅計征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這個規定各省市要求不一樣,有的省市不管,有的就要徵收,稅法沒有明確規定。
希望對你有幫助,順祝一切順利~!
⑺ 個人從銀行貸款放在投資公司犯什麼法
違反《貸款通則》的規定,沒有專款專用,貸款的時候必須有一個貸款用途的,如果你拿去投資,銀行是不會貸款的,但你欺騙銀行,就屬於騙貸行為,銀行有權提前收回貸款,並處於上浮利率的處罰。
⑻ 老闆個人向銀行貸款後借給公司,還款利息應該怎麼避稅
借給a公司:
借:其它應收款--a公司
貸:銀行存款--
收a公司利息
借:銀行存款或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付利息:
借: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⑼ 以個人名義向銀行借款的利息能否進公司成本
可以算進公司成本,企業與個人借貸是有相關規定的,企業與股東,企業與個人間的借貸只要符合條件都可以算進公司成本予以稅前扣除。個人與企業借貸獲得利息還需要繳納個人利息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 》:
一、企業向股東或其他與企業有關聯關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稅法)第四十六條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關聯方利息支出稅前扣除標准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21號)規定的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扣除額。
二、企業向除第一條規定以外的內部職工或其他人員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根據稅法第八條和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准予扣除。
(1) 企業與個人之間的借貸是真實、合法、有效的,並且不具有非法集資目的或其他違反法 律、法規的行為。
(2)企業與個人之間簽訂了借款合同。
(9)個人借銀行貸款投資其他公司擴展閱讀:
《個人利息所得稅》:
1,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是指個人擁有債權、股權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是指個人的存款利息、貨款利息和購買各中種債券的利息。
股息,是指也稱股利,是指股票持有人根據股份制公司章程規定,憑股票定期從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資利益。
紅利,也稱公司(企業)分紅,是指股份公司或企業根據應分配的利潤按股份分配超過股息部分的利潤。股份制企業以股票形式向股東個人支付股息、紅利即派發紅股,應以派發的股票面額為收入額計稅。
2,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 財產租賃所得,是指個人出租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3,財產轉讓所得
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征卷、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自有財產給他人或單位而取得的所得,包括轉讓不動產和動產而取得的所得。對個人股票買賣取得的所得暫不征稅。
4,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取得的所得是非經常性的,屬於各種機遇性所得,包括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含獎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個人購買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獎券、中國體育彩票,一次中獎收入不超過10000元的,免徵個人所得稅,超過10000元的,應以全額按偶然所得項目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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