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前男方給首付 婚後共同按揭 但是只寫了男方父親的名字
如果按揭是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即使房本上只寫男方父親的名字,房子共同還按揭的部分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㈡ 結婚前買的房子寫的男方父母名字
這種情況應該是老人家恐怕小兩口鬧別扭產生婚變,真要鬧到離婚,寫孩子名字就會與房產有糾紛。寫老人名字,相對他們心裡覺得安穩,踏實些。
女方在這些問題上不需要計較。只要兩個人好好過日子,房產早早晚晚都是小兩口的。
只要小兩口婚姻存續期間,女方就有居住權。
真要產生了感情隔閡,婚變了,此房產與女方無關。
這里有一個問題: 如果男方工資不是很高,每月五千塊錢左右,女方也有工資,每月與男方相差無幾,小兩口每月要還房貸,女方可以留下還房貸的證據,這對女方來說是萬一產生婚變,可以拿回自己的房貸部分款項。
原則上,小兩口還房貸,延續多年,婚變以後,女方自己維權討要房屋還貸款的款項,有關方面會支持女方討要的。
如果房屋在小兩口結婚前已經一把交了。婚變以後,此房屋與女方無關;另一方面,如果當初沒有一把交清房屋款項是老兩口還房貸,此房屋依然與女方無關。
我覺得,結婚以後,好好過日子,這些事情無須女方操心。
人家辛苦多年積攢下來的錢買的房子,讓小兩口居住,已經不錯了。不應該再考慮分一半人家的房產。
老人可能怕會產生房屋的糾紛,因此才如此操作。
㈢ 婚前按揭貸款買房,房產證寫男方名子和其父母名子有什麼區別嗎
婚前購置的房屋屬於個人財產,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同財產。實踐中有些地方在處分財產時候,將考慮婚前支付與婚後支付的比例,分割房屋增值部分。
如果登記在父母名下,則屬於父母的財產,即便償還月供,也不能分割增值。
㈣ 婚前男方父母按揭買房,貸款寫的男方名字,婚後男方父母還款,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按你說的這些情況,如果都有詳細的證明材料,證明買房行為發生在結婚證頒發之前,那就證明這個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又有銀行記錄證明還款人和款項來源,盡管寫的是男方名字,而且是負資產,負資產差額(也就是銀行貸款)是由男方父母逐漸補齊的,這個過程中盡管財產上寫的是男方名字,實際財產的所有人仍然屬於男方父母。從這兩點上來說,第一點,這是婚前財產,第二點男方不是財產的所有者,所以這個房產,從法律上離婚時不會進行分配,也就是說女方不享有此房產的分配權。
㈤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的名字),糾結要不要結婚
嫁人主要看男方值不值得你付出。男方給的禮金少,16年下半年結婚,房產證不加你名字等等,都是源於你自己的所作所為,未婚先孕,自己就沒尊重自己,現在男方家可以隨意苛刻你,因為孩子不等人,最後不管生下來湊合過,還是堅決分手打掉孩子,身體受損和難堪的都是你自己。關於房子問題,人家出首付買的房子加你的名字確實不夠合理,不過女方為了保障在婚後參與還貸的合法權利,你可以和他們提出,還房貸的錢由男方出,但是從你的賬戶還進銀行,這樣你就有證據參與還貸,不過估計你談判很難,因為現在處於劣勢的是你,打掉孩子身體上心理上道德上你都會有所顧忌的。
㈥ 婚前貸款買房,男方父母首付,想寫雙方名字,怎麼操作
由於未婚,銀行肯定不給以兩個人名義貸款。
1)購房合同可以寫兩個人名字,肯定好使嗎;
2)到時候辦房產證不是看貸款合同而是看購房合同;
3)辦房產證不必等到婚後,按購房合同直接可以寫兩個人名字。
㈦ 男方父母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共同還貸房產證上是男方及男方父母名字
前提條件:婚姻不能被房子綁架,不發生,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了該自己的還是自己的。
關於財產分割:
婚前財產部分,就是首付20%15萬,歸男方所有,沒有任何問題。另外這15萬的房產增值部分也歸男方所有。
婚後財產部分,按照男方父母和男方的出資比例就是2000:1000.,共同享有該房屋產權。其中男方所享有的1000部分及該部分產生的房屋增值,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產權證姓名:
寫他父母+男方姓名:如果是三方共同出資,無可厚非。但是寫了三人,則大家都有還款義務,而不是有男方個人或者你們家庭出資。特別是如果你要考慮到主張權益因素,一定要收集保存,男方的出資證據,因為這部分屬於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 如果寫男方一人姓名,相同道理,男方父母要保存支付證明,表明擁有房屋產權,減少自己的財產損失。 關鍵記得:不寫你名字也不影響你對該房屋擁有產權,當然將來如果涉及財產分割,你不能主張房產,只能要求現金補償。
至於夫妻共同生活費用問題:
夫妻雙方婚後的所有收入沒有特別約定均屬於共同財產,所以他工資還房貸和你支付家庭支出,均屬於雙方義務,權益共享,義務均等。 至於你父母所提供的生活費屬於贈予性質。從理論上講可以公正只給你一人使用,但是生活成本不共享的操作不現實。
本人律師,第一次回答網路問題,碼了這么多字,希望你能滿意。
㈧ 按照新婚姻法,婚前男方父母首付,男女雙方婚後共同償還貸款,房產證寫兩人名字。
房產證寫兩人名字,視為共有財產,沒有註明分配比例的,將被平分
產權所有人就是證上這兩個人,跟父母沒有關系,分割時就按男女兩方分割,如果你們覺得是用了父母的錢可以自己再還給父母呀,但不是父母參與分割,是你們拿到錢後想給父母的話就自己給
所有款項的來源都沒有證據證明的話,肯定是男女各分一半房產了,有證據證明的會按實際支付比例分配
婚前首付證明是男方支付,就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沒有聲明各占份額,就是平分
婚後有能力一次性償還的貸款不管是哪方父母支付的,不做聲明,都視為對夫妻二人的贈與,平分
父母聲明是單方贈與(只贈與給自己的子女)才會是屬於支付一方的個人財產,不被對方分
如果房產證上只有男方名字,婚前購買的,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產權歸男方所有
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和婚後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沒有聲明各占份額,這部分是平分
父母幫忙還清尾款的情況跟上面所說的一樣,就不重復了
㈨ 男方父母拿首付,婚前貸款買房直接寫雙方的名,怎麼操作
住房婚前簽署合同支付首付,又是女方一人名字。所以,住房產權屬於女方婚前個人財產,歸女方一人所有,
女方需要歸還男方爹媽婚前出資款項,
女方需要支付給男方婚後還貸數額的一半,以及自婚後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的一半。
可以把住房分割細則,寫入離婚協議,雙方簽字手印,一式三份,兩人一人一份,民政局備案一份。
如果有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憑離婚協議依法起訴維權。
㈩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貸款也是男方父母來還,寫的名字是我和女友的,離婚後這個算共同財產嗎
1、這個算是共同財產;
2、因為婚前就已經是你倆的名字了,所以這個即使婚後離婚了,那就得分割房產,因為這個房子是屬於共同財產;
3、所以說,既然要離婚,那就得進行協商,以及包括剩下的貸款債務等,這個也相應的屬於夫妻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