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夫妻貸款後離婚第二年轉貸用另一方簽證嗎
夫妻貸款後離婚第二年轉貸(展期),需要另一方簽字的。否則離婚的一方無需承擔展期後的還款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零九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貳』 如果夫妻雙方辦了貸款,還貸期間離婚了,債務判給一方,去銀行該怎麼辦轉貸手續
這種情況需要夫妻雙方持法院判決書去銀行辦理手續,可能需要按照銀行要求提供一些材料。
『叄』 夫妻銀行共同貸款離婚協議表明歸一方承擔,銀行會要求另一方負責任嗎
你好,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雙方對外承擔連帶償還責任。銀行有權找任何一方,你們之間的協議只約束你們雙方。祝好運!
望採納,祝好運!
『肆』 夫妻離婚,雙方同意的情況下貸款可以轉給另一方嗎
貸款轉讓可以理解為債務轉讓,在法律上是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只要經過債權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就可以。不過這里還要考慮一件事,那就是銀行是否同意。銀行不同於個人,他們是看風險的,如果其中一方沒有能力償還貸款,銀行肯定是不同意的。當然,這個協議我們可以私下簽訂,只要每個月給銀行還貸,對方也不會干擾。
問題關鍵在於,轉讓給的其中一方,有沒有還款的能力。要是有的話,提交相關申請和離婚證件,銀行就會同意進行轉讓。
實際上就算銀行不同意,我們也可以私下進行協商,讓前妻或者前夫每個月按時還貸。這里的前提是按時還貸,只要沒有影響到銀行,私下簽訂什麼協議,銀行都不會干擾。不過我們要明白這點,在未經過銀行同意的情況下,協議是不作數的。假如銀行有一天收不到還款,那麼仍然按照夫妻兩人共同貸款索要,離婚之後債務就是一人一半。
離婚不是一件小事,我們要考慮多方面因素,很多時候不能一意孤行,想著給對方做些事情。像是凈身出戶、承擔房貸一類,還是要考慮實際生活。
『伍』 兩夫妻要兩年後離婚,但銀行有共同貸款,一方想提前還自己承擔的那一部分怎麼辦
雙方對共同貸款應該共同承擔。
『陸』 2年前夫妻共同貸款離婚後另一方貸出來,要付責任嗎
婚前的貸款是夫妻雙方都有責的,離婚後另一方再貸的貸款和另外一方就沒有半毛錢關系了
『柒』 夫妻共同按揭一套房,離婚時可不可以轉成一個人的
可以的,房子轉給一個人是屬於財產分割,按揭貸款轉給一個人是屬於債務分割,雙方可以自行協商,協商不了的由法院裁定,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7)夫妻銀行共同貸款離婚轉貸給一方擴展閱讀:
夫妻雙方對房屋所有權的主張,法院裁定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夫妻雙方債務主張,法院裁定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補充規定》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與第三人串通,虛構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從事賭博、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中所負債務,第三人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捌』 夫妻銀行有共同貸款,現在感情破裂要離婚,經過商量丈夫願一人承擔銀行貸款,請問法律允許嗎謝謝各位
您好,如果雙方協商好,一方願意承擔全部貸款,法律上是允許的。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