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夫妻兩人貸款,房產證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
界定婚前房產的時間點:
一是「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即夫妻雙方自領取《結婚證》之日可視為「婚前」到「婚後」的時間點,而其他諸如訂婚、舉行婚禮等時間點都不具備法律上的意義。
二是「購房」時間點,即什麼時候開始視為購買房產成功。
考慮到購房的目的性以及購房整個過程的關聯性,應當以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為「購房」時間點,簽訂合同時最能反映「購房」這一行為的性質。
界定婚前房產的歸屬:
一、婚前雙方出資購買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記一方不承認對方有出資行為,或是認定對方的出資屬於贈與行為的,法院就很難支持未登記方的請求,也就是說離婚未登記方除非有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且出資不屬於贈與的,才可能請求分割房產,否則最後可能會人財兩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購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房屋登記在首付支付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根據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離婚房產歸登記一方。因此,該種情況下,登記的房產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償還的貸款為獲得房產一方的個人債務,由於婚後是夫妻共同還貸,在離婚房產分割時,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當然,根據協議優先的原則,如果雙方對房產達成協議的,離婚時可以按照協議分割房產。
三、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根據婚姻法及物權法的規定,婚前一方全額出資購房且取得房產證的,毫無疑問房產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計入在夫妻共同財產內,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房產。
四、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房產歸誰?一方婚前全額出資購房,婚後採取得房產證的,不能簡單的認為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實際上,一方婚前出資購房,買賣房屋的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房產證只是對購買方對房子產權的確定。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該房屋屬於一方婚前財產,不參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若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全額資助自己的子女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該房產就屬於登記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已經登記的房產。如果婚前購房時,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只出了部分購房款,剩餘購房款由婚內夫妻雙方共同按揭償還貸款的,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會將房子判歸等同所有,對於婚內共同償還的貸款及房子產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對另一方做出補償。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離婚房產歸誰?婚前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對房產份額有約定的,按照約定享有房子的產權。
七、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婚前雙方父母均出資,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房產歸誰?婚前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即使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離婚時,房產也應認定為對各自子女的贈與,而不能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也不能認為登記在一方名下就是對一方的贈與。因此,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父母的出資比例享有房產的份額。
㈡ 房產證是夫妻的名字 就必須夫妻一起還貸款嗎
王某是老公,張某是老婆,房產證上王某和張某的名字都有,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例如:王某月薪6000,張某月薪3000,房貸月供是3000。王某可以從工資裡面拿出3000,存到還貸款的銀行卡里,而張某可以不用存,因為卡里的錢已足夠還款。雙方剩下的6000,兩人商量著用來養家糊口。
凡事都是商量著來,沒有什麼必須一起還。
㈢ 夫妻共有房產房產證也是夫妻二人名字,請問單獨一方拿去抵押貸款能行嗎
單獨一方不能拿去抵押貸款。夫妻共有財產處置單方處置沒有效。房產證上登記的所有產權人都要同意,簽字才能貸款。
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徵得配偶的同意。
(3)房產證上夫妻兩人貸款擴展閱讀: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范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㈣ 房子貸款只用夫妻一方名字,房產證上好寫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嗎
若通過招行辦理房貸,房產證兩個人的名字,貸款可以是其中一個人。
㈤ 房產證寫夫妻雙方名字,但是貸款可以一個人貸款嗎
您好!只能是房產證的姓名申請貸款,如果夫妻雙方都繳交住房公積金,即使單方申請,也可按雙方的額度貸款。
㈥ 一個人的貸款,房產證上可以夫妻兩個人的名字嗎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夫妻雙方一人或雙方貸款都可以,雙方為共同還款人。
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信用卡逾期透支未還的,不予受理貸款申請;貸款人申請貸款前兩年內,夫妻任何一方逾期連續6期及以上的,不予貸款。
國管公積金完善了徵信記錄使用標准。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償還的逾期貸款,或有貸記卡、准貸記卡逾期透支未還的,不予受理貸款申請。
如果居民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對其未來購房、買車、借貸等經濟生活也會產生非常積極的作用。
若辦理公積金貸款審批時需查看個人徵信系統記錄,若貸款人近兩年內累計達到6次或連續3次逾期還款記錄,則不可以申請貸款。
房貸不交的後果:
1、銀行會派人不停催要貸款,要承受高額的罰息;
2、如果銀行起訴,非常可能會向法院申請保全個人的各項資產,比如房產,汽車,存款,股票等等;
3、如果資產清理完不能歸還貸款本金和催收貸款的費用,銀行可能會申請執行工資收入(會扣除基本生活費);
4、除非是採取故意詐騙或者提供虛假資料貸的款,一般不會坐牢;
5、如果在一定時間內換不了款的話,會被劃入徵信系統黑名單,再貸款不可能,辦理信用卡也很難。
溫馨提示:
貸款是個契約行為,請遵守規則,避免在以後的徵信上留下不良記錄。
逾期的後果:
1、若一次沒有還款,銀行將會經過電話或簡訊的方式通知並提醒按時還款,同時會產生罰息;
2、若連續三次未還款,銀行客戶經理將進行催收,同樣借款人會被罰息;
3、若逾期還款次數達到六次及以上,銀行會經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益,這期間房產或被凍結;
4、若銀行與借款人協商無果,銀行將經過法律程序對抵押房產進行拍賣。
㈦ 夫妻兩人共同參貸,房產證上可以只寫一個人名字嗎
1.夫妻共同貸款,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不會影響合貸,但前提是你的另一半同意,否則他或她的公積金你拿不出來,因為辦手續必須本人。
2,房產證要寫幾個人的名字完全由業主決定,也就是產權是你們夫妻的,你想怎麼寫都可以,寫一個二個,寫誰都可以。跟合貸無關。
3,如果你要寫共有,就以一個為主,另一個為輔,輔的一方拿共有證,主的一方拿產權證,從房產證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產權辦理必須雙方共同參與,簽署辦理相關手續,費用也會多一些。共有產權要變更、分割等等變化必須雙方都共同參與、同意。
最後,除非有協定或婚前財產公證,否則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只有要夫妻財產清算的時候才體現,正常如果產權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的時候,做一些買賣、變更是可以。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
望採納
㈧ 房產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貸款時候兩個人是不是都要去
房屋抵押貸款房產證上的人都需要共同出面簽字才可以辦理;
房屋抵押申請條件:
1,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2,抵押人(年齡正常值18-65周歲)並且身體健全。
3,抵押人徵信近24個月不得連累6。
4,抵押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5,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8)房產證上夫妻兩人貸款擴展閱讀:
房產抵押范圍: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如下:
(1)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2)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3)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㈨ 房產證上寫兩個人名字是需要共同貸款嗎
房產證上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共有人添加的時候,可以明確每個人的份額。如果是夫妻雙方買房,則不需要,因為只要有任何一人的名字,都屬於共同財產,婚前財產公證除外。
房屋常見的共有形式包括:夫妻共有、繼承房屋,以及房屋的產權證上寫明為共同所有等三種形式,在交易時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
共有房產出手時購房者需要出售方出示房產證原件,查看房產證的內頁中「共有權人」一欄是否顯示有共有權人。如顯示有共有權人,需要提供共有人書面簽字的《共有權人同意出售證明》及《授權委託書》才能簽約。
詢問出售方婚姻狀況以及是否有其他共有情況。有些共有情況不會在書面上有所體現,比如夫妻共有,簽約時應該要求提供產權人配偶親筆簽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證明》。
在夫妻共同辦理住房貸款時,只能把一方作為主貸人,並作為貸款審核的主要對象,主貸人必須在購房合同購房人之列,另一方無論購房合同是否有名字都應當作為共同還款人。
所以,在確定主貸人時,應當選擇夫妻間收入較高且穩定者,同時要注意年齡限制。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較大,在辦理時可能會超出銀行規定年限(一般為年齡加上貸款年限不超過65歲)。
㈩ 夫妻兩人共有的房產證,老婆可以一個人用房產證貸款嗎
過戶住房前提,住房貸款還清,無抵押,手裡有房產證,契稅證,以及土地證。
兩人持有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書,經過公證的離異協議(上面註明住房分割細則,歸誰)以及住房三證,兩人一起到房管,咨詢辦理離異住房析產過戶,重辦一人名字房本,就可以,。
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只有幾百元手續費,沒有稅費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