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男方父親買車並且每月負責還貸款,離婚時這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車屬於動產,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車,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條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我國《婚姻法》已經對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動產權屬作出了規定,即除非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才能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否則就是共同財產。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知識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 婚後一方父母給買車想算個人財產證明怎麼寫才有效
要分,畢竟你們屬於結婚之後購買的車輛,但是當時也沒有進行公證
說是屬於哪一方的財產。
3. 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車和車庫,前者是動產,後者是不動產,所以這個問題要分兩個方面來判斷:
1、車屬於動產,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車,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條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可見,我國《婚姻法》已經對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動產權屬作出了規定,即除非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才能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否則就是共同財產。
2、而車庫屬於不動產,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如果該車庫已經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則不適用於上訴條款,依據」不動產產權以產權登記為准「的原則,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首付並還貸的貸款車算夫妻共同財產么
婚後女方父母出資了大部分房款,剩餘部分由女兒的公積金貸款,按照新婚姻法的規定,房子算女方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房子是登記在女兒名下的
5. 婚後女方父母出資購買汽車
首先,是否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有爭議,需要法院裁判。
其次,參照《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規定情形:「婚後一方父母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並登記於出資子女一方名下,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上述規定只是規定了不動產的情況,車輛屬於動產,法院可能比照如上規定認定為女方父母對女方的贈與,是女方的個人財產。
最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法院也可能認為是父母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畢竟車輛屬於動產不完全符合婚姻法解釋三的規定!
6. 婚後一方父母出錢買的車,離婚時怎麼算
可以參照,《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 請問。婚後一方父母出首付款買車,但明確表示首付款是贈予一方的,現在夫妻倆共同還貸,請問車輛屬於夫妻
應該屬於共同財產。
明確表示首付款是贈予一方,這個需要去公證的。一般來說婚姻存續期間,父母的贈與,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口頭說明沒有什麼法律效果的。
因為後面共同還貸的,那麼更加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如果父母直接贈與子女一台車,又寫了父母的名字,那麼才可以證明這個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最後,這個車子是消耗品,每年基本有30%的折舊,幾年下來,車子就不值什麼錢了,所以夫妻雙方在這個問題上面不要過分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