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朋友借我爸錢,沒寫借條,我媽可以做證人嗎
若是現金,應補寫借條。你媽做證人,可以,但證據效力較弱。若是銀行轉的,以轉單作為證據。
Ⅱ 民間借貸官司中,債權人子女能做證人嗎他們替父母追債會被法官認可嗎
待證事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或者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證人;
法院應當要求證人出庭作證,接受審判人員和當事人的詢問;
當事人申請證人出庭作證,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法院提交申請書;
法院認定證人證言,可以通過對證人的智力狀況、品德、知識、經驗、法律意識和專業技能等的綜合分析作出判斷;
原告子女可以作為訴訟代理人,代理原告參與庭審;
作為代理人的原告子女,就不能再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七條至第七十四條、第九十六條。
Ⅲ 直系親屬可以做證人嗎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證人具有適格性,並不意味著其證言具有可信性,因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規定,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於其他證人證言。所以,親屬可以作證,但是需要其他證據佐證。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系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制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
Ⅳ 貸款可不可以找父母做擔保人
貸款的擔保人銀行優先認定近親屬,父母如果滿足擔保人的要求,是最合適的貸款擔保人。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Ⅳ 親屬可以當證人嗎
可以。
在我國,除因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而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以外,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
證人具有適格性,並不意味著其證言具有可信性,因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中規定,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於其他證人證言。
所以,親屬可以作證,但屬於有利害關系的證人,如果沒有其他證據佐證、對方又不認可的情況下,僅憑單一的親屬作為證人,很難得到認定。
(5)民間貸款父母可以做證人嗎擴展閱讀
法條:
1、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2、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3、行政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准許,當事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
(1)、當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證據交換中對證人證言無異議的;
(2)、證人因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
(3)、證人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無法出庭的;
(4)、證人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無法出庭的;
(5)、證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
Ⅵ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和債務的協議中,自己的父母可以作為證人嗎
1、父母可以作為見證人:但由於親緣關系,父母的證明效力較低。
2、如果確實想找見證人:應找2個以上與你們的財產和債務約定一事無利害關系人的做見證人。
3、其實,夫妻之間有財產約定,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書面形式約定就可以了,自簽定之時起生效,法律沒有規定夫妻之間的財產約定必須要有見證人。
4、如果不放心,可以到公證處做一下財產約定的公證,這樣以後任何時候都會有效,而且公證書的效力很高,即使將來因為財產和債務有糾紛,到法院公證書也會直接採納為證據的。
Ⅶ 家人可以做證人嗎
家人可以做證人。但在民事訴訟中,效力較弱。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除下列人不能作證人外,其他人均可以作證人:
一證人必須是自然人,因此,法人和其他組織不能作證人,它們所提供的證據可能成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但絕不可能成為證人證言;
二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人;
三 本案的訴訟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訴訟中的代表人不能兼作本案的證人。同樣,本案的審判人員、鑒定人、勘驗人、翻譯人員也不能兼作本案的證人。除上述人不能 作證人外,凡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都可以作為證人,無論他們性別、國籍、職務、宗教、信仰、民族、種族、政治狀況、文化程度、經歷等狀況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