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的分公司可以做為貸款主體在銀行貸款嗎
借款單位必須具備的幾項基本條件: 1、 須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登記注冊,持有營業執照; 2、 實行獨立經濟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企業有獨立從事生產、商品流通和其他經營活動的權力,有獨立的經營資金、獨立的財務計劃與會計報表,依靠本身的收入來補償支出,獨立地計劃盈虧,獨立對外簽訂購銷合同; 3、 有一定的自有資金; 4、 遵守政策法令和銀行信貸、結算管理制度,並按規定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和一般存款賬戶; 5、 產品有市場; 6、 生產經營要有效益; 7、 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 8、 恪守信用等十餘項內容。 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 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即原應付貸款本金及利息已償還,沒有償還的已經做了銀行認可的償還計劃; 2、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了年檢手續; 3、 資產負債率符合銀行的要求等等。 申請貸款情況說明書 要求填寫兩份,加蓋公司公章,提供法人的人名章以及法人委託他全權辦理貸款手續的委託書,企業法人的概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