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夫妻按揭貸款購買房子,房產證上能直接寫兩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寫的,你這是屬於婚後夫妻共有財產,不管是貸款還是全款,在你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會要求你帶身份證,購房合同,結婚證等,到時,房產證上就有兩個名字,在共有欄里,會有名字的。
(1)婚後夫妻貸款購房寫一個人的名字擴展閱讀
結婚後買的房子,即使寫的是老婆的名字,也屬於共同財產。
由於房子是在婚後購置的,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的情況,是當然的夫妻共同財產。
2. 婚後買房貸款寫一個人的名字需要提供夫妻倆人的證件嗎
夫妻買房貸款需要提供兩人的證件和簽字,即使寫一個人的名字也要提供兩人的證件和經濟收入證明。
3. 婚後買房房產證寫兩個人的名字按揭貸款能否寫一個人貸款名字
一個人作為主借款人,配偶作為共同借款人。就算所購房產證上只有1個人的名字,續作按揭貸款時,配偶的信息也是需要提交建檔,作為「共同借款人」而存在的。
4. 婚後買房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最新婚姻法: 1、婚後單方出資買房:要先去公證處進行公證,有證明是個人財產,否則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雙方出資買房:無論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均視為共同財產,各佔半數。 3、接受老人贈予房子:無論婚前還是婚後,如果其中一方繼承所得房子,只作為個人財產;婚後如果是贈送所得房產,則屬於共同財產,各佔半數。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打個比方,婚後,男方父母出資買房,房產證上加了女方。離婚時,男方父母提出房子是有條件的贈予,條件是以婚姻完滿為目的的贈予,離婚導致條件失效,屬贈予無效,男方父母手中有銀行流水、買房大票等憑證,結果判為該房屬男方父母財產。 反之,則為女方父母財產。 4、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一方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要分兩種情況: a.出資的父母沒有明確是贈與自己子女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b.出資的父母明確出資是贈與自己子女的,首付款還是屬於當初出資一方的。剩下的還貸部分,會按照當初簽訂的合同份額來分,如果沒有簽協議,那就是還貸按份額劃分,增值部分平分。
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後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後面標注了「單獨所有」。 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
5. 婚後按揭購房如何寫一個人名字
結婚後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嗎?可以。
婚後買房子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就算是一個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的財產。
新婚姻法婚後買房寫一方名字屬於共同財產的:
1、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2、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買的房子屬夫妻共有,離婚時,有一方想擁有房屋所用權的,評估單位進行評估,然後對另一方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擁有房屋所有權的,雙方進行競價;如果雙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進行拍賣,然後進行分配。
不屬於共同財產的: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要算個人財產用什麼辦法
1、辦理贈與公證
父母要證明婚後的出資,是對子女個人的贈與。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就是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只要贈與人和被贈與人到場就可以。也就是說,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場,子女的配偶則不需要到場。
除此之外,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寫下「茲證明,某人於某年某月某日出資多少給某人用於購房,是對某人個人的贈與,而非對其夫妻雙方的贈與。」的證言,公證員在核對了贈與人的出資證明後,證明此次贈與行為合法有效。以後如果夫妻鬧離婚,公證書也能作為證據,以保護父母的財產。
2、簽附條件贈與合同
父母可以跟兒子兒媳簽訂附條件贈與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附條件的贈與合同是合同的一種。也就是在簽訂贈與合同時,約定義務,約定義務不完成,贈與行為可以撤銷。父母在出資給小夫妻購房時,可以與他們簽訂合同,約定只有在他們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贈與合同才成立,否則撤銷。如此,一旦夫妻離婚,父母就可以收回財產,不會遭受損失。
3、請律師見證保留證據
父母可以寫下書面證明,證明出資只贈與給子女,並由小夫妻倆或其他證人簽字,也可以留下類似的錄音證據。從保證證據的法律效力上看,也可找律師見證。
6. 婚後假如貸款買房,能寫一個人的名字嗎
可以的,不過婚後購置的房產無論是寫個人的名字或者夫妻的名字都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