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公貸款為什麼一定要老婆簽字,如果不簽的話就不能貸了嗎
如果是婚姻內,貸款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當然要雙方簽字了。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向他人借款,處理的基本原則都是將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如果能夠有證據證明夫妻兩人沒有借貸的合意,或者借款沒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麼債務就可以認定為借款人的個人債務。
夫妻共同生活是認定夫妻共同債務的唯一法定標准,而由於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間是有家事代理權的。夫妻共同債務其實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負債務的范圍內,如果有證據證明錢款的使用超出了這個范圍,妻子就不需對債務負責。
(1)夫妻貸款代替妻子簽字擴展閱讀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系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來源,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來源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⑵ 哪種貸款不用夫妻雙方簽字
只要貸款人是已經結婚的人士,那麼金融機構在審核、發放貸款時,是肯定、必須的需要貸款人提供配偶的資料一起審核,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材料,會直接影響該項貸款的審批的。所以 只要是要和合法的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又已經結婚,那就不用多想了!一起去辦理申請並簽字吧!
夫妻本一體,無論誰貸款,在我看來,雙方都有責任幫另一半還錢,這一點指結婚的夫妻,其次主要看貸款用途,用於家庭,用於正事,夫妻都有責任共同還款,如果非要計較個因果得失,那就比較沒意思了。
說了這兩點,再說坦率一點,只要不是用來賭博,買毒品什麼的,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貸款這事,夫妻都有責任一起還款,畢竟一家人總要相互扶持,如果真不想幫忙,也沒人會說啥,只是那樣的話,夫妻之間也就名存實亡了。
(2)夫妻貸款代替妻子簽字擴展閱讀:
夫妻共同債務,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其中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與處理,是離婚案件中審理的疑難問題。2001年4月28日,修改後的《婚姻法》雖然對此作出了明文規定,但是由於過於原則和概括,在實踐中難以准確地把握和適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已於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31次會議通過,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其中,對夫妻共同債務做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第一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1] 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⑶ 夫妻共有房產貸款可以找人代替妻子簽字嗎
處理、處置夫妻共同財產、到銀行貸款,需要雙方一致同意,並親自簽名(或有公證過的委託書)才有法律效力。
⑷ 老公代替老婆簽字拿貸款應負什麼責任
如果沒有委託書的話,文件作廢。
起訴銀行員工與老公共同詐騙。
⑸ 從個人那借款,妻子不知情,找人代替妻子簽的字,款未還清結果挨告了,請問代替妻子簽字的人負法律責任嗎
以夫妻名義從個人那借的款,妻子不知情,找人代替妻子簽的字,款未還清結果挨告了,代替妻子簽字的人是否負法律責任,要看借條或借款合同是否只有他簽名,他能否證實自己只是代簽,並能否證實自己確實沒拿錢。總之,代簽有法律效果的文書是給自己找麻煩,不能證實確實只是代簽,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希望採納。
⑹ 我貸款擔保人夫妻一個有來簽字,另一個我老婆代替簽名的,這樣的貸款合同,擔保合同有效嗎
這個一般是有效的,但是出了問題得話,肯定一點,你妻子是難逃其就
⑺ 夫妻之間如果拿結婚證貸款,沒有妻子的簽字,找別人代簽可以貸款嗎
沒有妻子的簽字,找別人代簽是不可以的,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的。
⑻ 代替貸款人配偶簽字要付責任嗎
婚姻法司法 解釋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夫妻一方的貸款,雖然配偶沒有簽字,但對債權人來說,配偶也應負連帶責任
⑼ 銀行貸款不是夫妻雙方簽字可以么
無抵押個人貸款不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涉及到財產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出面;
銀行貸款需要有穩定的還款來源和良好的徵信信息或者產權清晰足值易變現的抵押物,如房產車輛等;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資料: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4.銀行流水;
5.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徵信報告;
7.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銀行貸款需要的條件:
(1)年滿18年周歲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城鎮居民常住戶口或合法有 效的居民身份證明,銀行貸款要求貸款人年齡一般在18-60歲之間;
(2)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3)有良好的徵信;
(4)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⑽ 農村信用社循環貸款父母可以代替老婆簽字嗎
可以的,需要她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外加一份委託書,簽字按手印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