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商业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都有哪些
1、个人短期信用贷款。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申办代发工资业务的借钱方暂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能多于借钱方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2、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同的有效应享受的利益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3、个人旅游贷款。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同的有效应享受的利益作质押担保或有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二年、且提供许多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
4、国家助学贷款。又分为一般助学贷款和特困生贷款,是贷款人向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经济不易的本、专科在校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和生活费并由教育部门设立“助学贷款专户资金”予以贴息的人民币专项贷款。
5、个人购车贷款。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钱方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以贷款人认同的应享受的利益质押或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在贷款银行存入首期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的70%、期限最长不能多于5年的专项人民币贷款。
6、个人住房贷款。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同的抵押、质押或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最高为房款的70%、期限最高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⑵ 银行个人消费贷款有哪些分类
个人消费贷款是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以消费者信用为基础,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者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其业务类型分类如下:
个人综合消费贷,不指定消费用途,只要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认可的质押/抵押担保;
汽车按揭贷款,在特约经销商处购置汽车可申请贷款,只用于分期付款卖出;
个人住房贷,银行或金融机构认可抵押或担保,发放给个人用于购买普通自住房或自建房;
个人旅游贷款,款项仅用于个人及家人参加国内、外旅游项目;
个人教育贷款,是银行及金融机构对全日制高等高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在校学生发放的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费及生活费,可细分国家助学贷款和商业助学贷款;
耐用消费品贷款,仅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如家电、厨具、家具等;
装修贷,仅用于住房装修或翻新;
其他衍生贷款产品,因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偏好、风险把控能力、资源整合能力的不同,设置不同类型的消费类贷款。
⑶ 商业银行已经开办的个人综合消费信贷业务有哪些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主要有: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消费贷款和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一)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1、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具有较强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持有购车合同,并以所购车辆作抵押或提供有效担保
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记录
2、贷款担保
车辆抵押、保证保险、质押或其他有效担保方式
3、资料提供
(1)贷款申请书
(2)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收入证明和其他还款来源证明
(4)购车合同
(5)机动车抵押登记申请表
(6)以保证保险方式提供贷款担保的,需持我行签约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保单
(7)牡丹卡或工行活期储蓄存折
4、贷款步骤
(1)与汽车经销商签订购车合同,递交借款资料
(2)银行贷前调查,审批贷款
(3)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等手续
(4)银行发放贷款
(5)借款人提车
5、贷款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购车款的80%
6、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
7、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及有关浮动幅度的规定执行
8、车型选择
个人购买家用轿车、自用车等均可申请贷款
(二)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贷款条件
(1)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4)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帐户和牡丹卡帐户并与贷款人签定同意从其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担保
(1)质押担保:可用本人或他人所有的工商银行签发的或与工商银行签订了质押止付协议的其他银行签发的储蓄存单(折)、99年以后工商银行代理发行的凭证式国债或其他权利凭证作质押担保;
(2)抵押担保:借款人可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作为贷款担保。凡设定为抵押的房产,必须办理全额财产保险,保险期限须长于贷款期限。
3、贷款发放与归还
(1)贷款人与贷款人办妥有关借款手续后,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通过活期储蓄帐户或牡丹卡帐户,以转帐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2)贷款的归还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方式。经银行同意,也可提前归还本息。
4、贷款额度与期限
以质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90%;以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面值的70%;起点2000元,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
贷款期限分为6个月、1年、2年、3年四个档次。
5、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及有关浮动幅度的规定执行。
(三)个人质押消费贷款
1、贷款条件
凡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或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或1999年以后发行的凭证式国债的中国境内居民均可申请个人质押贷款。质押物必须是无争议、未挂失及冻结、未止付的中国工商银行人民币或外币定期储蓄存单(折)或1999年以后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2、贷款额度
以存单(折)为质押,贷款额度不超过质押物面值的80%
以凭证式国债为质押,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质押物面值的90%
起点1000元,最高10万元
3、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以质押物到期日为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贷款提示
贷款逾期一个月内银行将自逾期日起按规定计收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银行有权按规定处置质押物。
5、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及相关浮动幅度的规定执行。
(四)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1、贷款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由贷款银行代发工资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纪录
(5)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牡丹卡或活期储蓄帐户,并与银行签定同意从其帐户中扣收贷款的协议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贷款申请
(1)借款人可持以下资料到工商银行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2)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及近期水、电、煤气费等账单)
(4)职业和收入证明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工作证和工资单及贷发工资的存折或其他有效证明)
(5)贷款申请审批表
(6)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3、贷款发放
贷款人与借款人办妥有关借款手续后,贷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通过活期储蓄账户或牡丹卡账户,以转帐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贷款归还
贷款的归还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方式。经银行同意,也可提前归还本息。
5、贷款期限
不超过一年
6、贷款额度
起点2000元,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且不超过借款人月工资性收入的10倍。
7、贷款特点
以个人的信用申请贷款,手续简便
8、贷款利率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短期贷款利率及相关浮动幅度的规定执行
⑷ 哪些银行有个人消费贷款
我行的贷款申请方式灵活多样:①您可以提交相关资料,直接联系当地网点个贷部门申请贷款;②目前也支持网络接单的形式,请您点击http://95555.cmbchina.com/loan 这里录入您的贷款需求(金额、期限、用途),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稍后会有空中贷款经理与您联系,受理您的贷款申请。(温馨提示:是否通过需以系统审核结果为准。)
⑸ 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有哪些
你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风险有:
1、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
个人消费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与个人信用风险,也即个人收入的波动幅度和道德品质修养水平,其中个人信用状况还与整个社会的信用环境密切相关。在收入水平较为稳定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消费信贷的发展程度。当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有效的个人信用制度,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尚在运行初期,可利用资源储备不足,商业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以及其它征信部门的系统资源不相互共享,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自有净资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询问或实地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
2、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存在缺陷,致使潜在风险增大。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虽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但整体管理水平依然不高,难以跳出“一放就乱,一抓就死”的怪圈。由于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所以在这方面更缺乏先进的管理经验。通常,商业银行信贷人员仅仅凭贷款人身份证明、个人收入证明等比较原始的征询材料进行判断和决策,对个人的信用调查基本上依赖于借款人的自报及其就职单位的说明,对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状况、社会活动及最为重要的有无违法纪录和有无失信情况等缺乏正常程序和渠道进行了解征询,导致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内部在责任界定上也往往依据书面上反映的问题进行处理,使得就材料而谈贷款的问题更为严重。同时在贷款发放上,重放轻管的问题相当突出。由于在放贷时对客户的实际情况就只停留在资料上,因而发放后更是没有一套相应的管理措施跟上。有的是一些笼统的管理制度,内容泛泛,面面俱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差,使管理客户的信贷员无法按部就班,致使有些贷款实际上长期处在无人管理的状态下。
3、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消费信贷活动和调整消费信贷关系的全国性法律。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性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即使有,也似乎存在维护债务人权益的倾向。不少新法律法规的实施直接使得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和问题。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银行执行债权成本较高,投入的人力物力较大,致使风险控制难以落实。当前城乡消费信贷业务的迅速发展,呼唤我国消费信贷法尽快出台。
4、抵押物难以变现。
当前的经济环境下,抵押物变现渠道窄、成本高,贷款担保往往形同虚设。借款人不能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环节。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影响了银行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同时,由于执行上的不规范,引发了大量的道德风险存在,进一步加大银行的损失。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扩大和抵押贷款的增加,这类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现阶段,我国住房一、二级市场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对大量非商品房产进行商业信贷支持,而一旦购房人无力还贷,这些非商品房产抵押又无法进行过户转让,银行很难得到充分的处置权,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5、盲目营销,无规划发放消费信贷,形成巨大的风险隐患。
近年来,为扩大盈利水平,抢占市场份额,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鼓励分支机构大力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现象,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一些地区的基层行甚至为了完成贷款任务,给每个员工下达一定额度的消费信贷任务。不少员工为完成任务,盲目放贷,甚至自己使用贷款进行高风险投资或炒股。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⑹ 商业银行能够提供的消费贷款有哪些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能够提供的消费贷款种类很多。主要包括:
1、个人短期信用贷款;
是贷款人为解决由本行申办代发工资业务的借钱方暂时性需要而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内、额度在2000元至2万元且不能多于借钱方月均工资性收入6倍的、毋须提供担保的人民币信用贷款。该贷款一般不能展期。
2、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以贷款人认同的有效应享受的利益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房产作抵押担保,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0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三年的人民币贷款。
3、个人旅游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用于支付旅游费用、以贷款人认同的有效应享受的利益作质押担保或有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借款金额在2000元至5万元、期限在六个月至二年、且提供许多于旅游项目实际报价30%首期付款的人民币贷款。
4、个人购车贷款。
是贷款人向在特约经销商处购买汽车的借钱方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以贷款人认同的应享受的利益质押或有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还贷本息并存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保证,在贷款银行存入首期车款,借款金额最高为车款的70%、期限最长不能多于5年的专项人民币贷款。
5、个人住房贷款。
是贷款人向借钱方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或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以贷款人认同的抵押、质押或保证,在银行存入首期房款,借款金额最高为房款的70%、期限最高为30年的人民币专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又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委托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三种。
商业银行的消费信贷,主要指消费者用其个人收入作为担保向各种金融服务提供者申请借款,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对其个人信息核准,确定是否对消费者发放用于满足消费者消费需求的贷款的一种信用贷款方式。
消费信贷是商业银行主要的收入来源,但同时也是风险最大的,银行必须要有能力承担坏账出现的可能性。
⑺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案例
12月11日正好是《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颁布一周年。2006年12月11日,由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签署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正式开始生效。银监会在总结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监管实践经验、借鉴部分境外监管机构成熟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对商业银行起到了哪些作用呢?一年来,在这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指引下,商业银行又有哪些变化呢?
产生于一年前的《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植根于当时国内国际全面开放的背景。
2006年12月11日,我国开始全面履行对WTO的承诺,中国银行业与国际银行业开始在同一规则下同台竞技,来自观念、体制、机构、技术、产品、利润生成以及监管思路等多方面的冲击和挑战,使中国银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按照国际通行原则,在评价一家银行或一国银行业的金融创新能力和水平时,主要是通过分析银行的收入结构来获得其金融创新水平高低的结论。
统计数据显示,国际大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普遍超过50%,有的银行甚至达到80%,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仍然是传统的利差收入,非利息收入占比最高的银行也不到30%,还有相当多的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在1位数徘徊。显然,从当时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水平和能力来看,与国际银行业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正是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之下,中国银监会开始把《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起草纳入议事日程。
金融改革开放20多年来,国有银行经历了几次大的改革,包括划转政策性业务、剥离不良资产、改制上市等等。如今,管理和经营越来越市场化的四大商业银行在国内国际的竞争环境中,越来越看重金融创新的作用,他们在银监会《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全面指引下,充分运用金融创新工具,打造自己走向国际金融舞台的核心竞争力。
工行:金融创新再造中国银行业“大哥大”
对于工行这样一家银行信贷业务长期饱满,不创新也有饭吃的银行来说,“创新”难免瞻前顾后。因此对工行而言,创新是最大的挑战,不是技术,而是如何引导广大员工改变观念。
如何推动金融创新?工行以个人金融业务作为突破口,改变“一人存款三人服务”的旧式储蓄模式,以电子金融创新来统领这项业务???储蓄业务实现电子化,劳动组织形式实现柜员制。2007年,工行把个人金融推向更深层次的创新和变革,利用“金融@家”个人网上银行高新技术,实现“身边银行”到“家中银行”的转变。
对老百姓而言,工行是“身边的银行”,越多越好。但对工行经营而言,过于庞大的网点数量却是巨大的成本管理压力。在面对中外股东追求最大利润的压力下,投入产出的最大边际效益,是衡量银行经营水平的重要标尺。在各大银行全力争夺零售业务市场份额最大化的竞争中,工行坚持把以市场和客户为中心的金融创新作为制胜“武器”,通过制定对核心客户的优惠指导价格、贷款审批流程等用精细化的创新模式来指导管理,以“创新求变”来保持国内“第一零售银行”的地位不动摇。
2007年工行在金融创新上做的另一篇好文章,是以金融产品创新来破解小企业贷款难题。
工行紧密结合经济发展的实际,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开展小企业信贷产品创新,实施融资产品与投资银行产品、电子银行产品等综合营销,通过打造对小企业金融产品线的融资品牌,为小企业提供融资产品系列,在满足了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多样化理财需要的同时,也为工行自身的发展创造了市场良机。
工行在《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引领下,通过金融创新能力凸显其强大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引导力。工行对此总结为???用金融创新来保持“再造工行”的创新冲动,目标就是超越工行国内第一的极限,再造世界级的中国银行业老大。
农行:以服务“三农”思想统领金融创新
2007年,国务院启动农行股份制改革,要求以服务“三农”统领整个改革,金融创新自然也不例外。在银监会《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的指导下,2007年农行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获得全面丰收。
农行以服务“三农”推动业务创新,在农业保险领域与中国人寿保险推出“新简易人身保险”,成为一款“情系金土地、服务到农家”的为农民量身打造的惠农新产品;在信用卡业务上设计研发出“金穗惠农卡”系列产品。在前期金穗通宝金卡、白金卡产品推广的基础上,今年农行又推出了金穗通宝银卡和金穗通宝钻石卡两个产品,基本构建了从金穗通宝银卡、金卡、白金卡到钻石卡的金穗通宝贵宾卡产品架构体系。同时,实施贵宾卡优惠增值服务,开展全国性联名项目拓展,发行一批特色贷记卡如大学生专属贷记卡“优卡”;推出单户信用总额在200万元以内的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针对小企业客户的整贷零偿贷款、商铺经营权质押贷款、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等特色服务。
财务顾问业务创新是2007年农行金融创新的一个亮点。农行在改制上市的紧锣密鼓中不失时机进行财务顾问业务创新,在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改制上市财务顾问、投融资顾问、银团贷款、资产支持票据财务顾问等业务的基础上,正式推出常年财务顾问、信托理财(融资)和企业债(公司债)财务顾问等新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前三季度业务收入比2006年全年增长237%,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85%。
中行:金融创新植根于创新产品线中
在执行《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一年来,中行以全行系统各业务条线产品创新统领整个金融创新,以鲜明的“线穿珠”思路取得中行新业务的突破。
2007年,中行以金融市场产品线、公司金融产品线、个人金融产品线和国际结算产品线全面出击,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在金融市场产品线,中行推出了代客商品衍生产品交易、结构性人民币利率掉期、白银远期交易等交易产品,在部分分行开始外汇保证金业务试点。同时,建立标准的人民币资产管理业务模式,在资金、人员、账户、交易、财务、清算等6个方面实现了与自营业务的彻底分离,使客户利益有更多的保障,开辟了国内商业银行进行标准的人民币资产管理的先河。此外,较典型的QDII产品创新也获得市场认可。
在公司金融产品线,中行推出经销商融资“票货通”产品和“应收款转让”产品;在个人金融产品线,中行创立并在全国推广了“理想之家”消费贷款服务品牌,还研发了“融资宝”个人住房循环额度贷款等适应市场变化的创新产品与服务。2007年,中行最典型的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是国际结算产品线???“达”系列贸易融资新产品的推出。此外,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中行先后推出了“融信达”、“融易达”、“通易达”等一系列产品,获得良好的市场反响。
建行:客户之声引领金融创新市场驱动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颁布一年以来,建行在优选金融创新行动路径、加强金融创新市场驱动、健全金融创新工作模式、提升金融创新流程能力、夯实金融创新管理基础等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为有效倾听客户声音,把握客户有效需求,建行组织实施了全行客户之声系统(VOCS)建设项目,通过采集、整理、分析、挖掘外部客户的需求,建立全行客户满意度晴雨表,并创建全行客户之声工作的规范化流程。
在新产品创新流程执行中,引入了客户之声、战略之声、市场之声和内部流程用户之声调查分析,规范健全了创意评估筛选模式和方法,以提升产品创新的市场响应和内部响应能力;在构建产品创新标准流程的基础上,同步建立产品创新快速流程,引入产品创新责任部门、利益相关部门的协同开发工作模式,体现市场调研、业务设计、技术设计、市场营销、人员就绪、度量监控的并行推进,以提升产品创新的质量和效率;有机衔接产品创新流程与产品管理流程、IT项目管理流程,实现流程互动,逐步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夯实组合产品创新基础;引入风险过程控制方法和工具,建立产品创新阶段审核和阶段资源配置模式,以提升产品创新的风险预控水平和财务管控水平;明确了产品创新责任体系和产品创新人员的专业化分工,建立新产品创意和项目的分类、分级审批模式,以及由专家参与的新产品创新决策组织,以保障和支持建行新产品创新的市场领先程度。
⑻ 商业银行贷款案例分析
1 :固定资产没有。负债过高,资不抵债 ,担保人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不会给他贷款
2:王某虽没有房子,但收入较为稳定,虽然负债颇高,但是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偿还 ,可以贷款
⑼ 哪个银行有针对个人消费的贷款
现在商业银行针对个人,没有担保贷款品种。有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授信——即由借款人申请,提供个人稳定收入来源证明、个人资产状况证明(主要就是个人的资产,不动产、高额耐用动产==)。银行考察后会给借款申请人一个信用额度,和有效期,在有效期内,该客户可在额度内自由申请短期贷款(一年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