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贷款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
贷款的房子离婚后该怎么分割,那你就把它卖掉呗,把钱分了就可以了,不然你没办法去分割。
❷ 离婚时有贷款的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能即时还清贷款,消除他项权证,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分割。
如果不能即时还清贷款消除他项权证,产权的分割要经银行同意,否则法院一般不会处理。
❸ 请问离婚时_贷款房屋如何分割
这要看房屋的升值潜力了,你最好对此做一个估计。
一般是平均分割。
这要看房屋的升值潜力了,你最好对此做一个估计。
一般是平均分割。
可以竞价然后平均分割。
一般平分。
❹ 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未还清,离婚怎么分割财产
我在和第二任妻子结婚前,贷款买了一套住房。婚姻存续期间曾共同还贷。现在我们离婚了,离婚时,我不知道该住房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以为是完全共有财产,所以,离婚协议上答应给她10万元。现在我知道,婚后我们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我应该补偿她我们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数额的50%,如果共同还贷10万元,我应该给她5万元加同期利息。我想咨询,她是否有权利索要该住房增值部分?法律是否有这样的明文规定?法院会如果判决?还有,我们离婚后现在这套住房的贷款还没有还清。我认为,鉴于我们的情况,她不应该得到该套住房的增值部分,理由是,她没有履行完义务(还贷)就离开了,该住房是我的住所没有变现(卖掉),因此,我应该只给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数额的50%。我的观点法院是否支持?我准备起诉进行重新分割,也想请你们的哪一位律师作为我的代理律师。麻烦哪位律师指点迷津。谢谢!!!在线急等。
❺ 贷款买房子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需要考虑房产购买时间、出资人及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这些因素。
婚前一方(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双方协议处理,处理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以婚前个人(父母)财产出首付,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属共同财产,分割时适当考虑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均分;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均分。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并由全部父母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属于个人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属共同财产,赠与除外;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适当考虑出资情况。
婚后双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_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__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__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__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_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__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❻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分割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可以协商房子归谁所有,补另外一个人多少钱,从此房贷和所有权都和她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