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朋友家里打算买房用她的名义贷款,这样好吗
贷款后,如果你们结婚,你就要和你女友一起还款!
贷款条件:
1。在贷款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住证明、年龄在18岁-60周岁(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无不良信用记录;
4。必须是没有在银行留下什么不良记录
5。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
以上条件符合即可申请贷款。
Ⅱ 婚前女方贷款买房子,独立还首付,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有男方的吗
1、离婚时还是属于女方的财产,男方没有权利去分割;
2、但是需要明确一点的是,你再婚后还款的钱如果只是用你父亲给你留的而没有使用婚后挣的钱去还,那就跟男方没有一点关系了,但是如果你在婚后还款的过程中使用了共同财产去还款的话,这一部分钱你必须得要拿出来才行的;
3、所以把这些捋清楚就行了。
Ⅲ 婚前女方贷款买房是不是很不好
主要看产权证上的共有人,如果为1人产权,售房时就没有必要签字了。
Ⅳ 女方婚前贷款买房子 婚后跟男方有关系吗
婚后还款部分算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Ⅳ 女方贷款买房,男方还贷
女方贷款买房,只是她符合条件,办了贷款手续,可是她没有出资。男方出首付,和负责还贷款。这个属于婚后财产,如果离婚肯定会有女方份额,尤其有了孩子以后。不管怎么说,这个房子是男方出资买的,这个是有证据的。离婚时候没有还的贷款就不能算了,这个法院会有依据的。所以尽量过好日子,最好不要离婚。
Ⅵ 女方要求买房必须全款我只能贷款怎么办
女方当然要求全款了,如果贷款的话,他结婚之后不是要还贷吗?但是,如果他只够爱你的话,即使你是贷款买房的话,她也会和你结婚,你们可以凭自己努力工作还贷款
Ⅶ 结婚后女方贷款买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是结婚后用共同积蓄购买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Ⅷ 女方婚前贷款买房
你说的“签份协议证明房产不管谁的名字谁付首付还贷,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后平均或协议分配”这个不就是去做公证了吗
至于你说的加名,可能办不到了,我问过有贷款的房子是加不了名字的,必须还清了贷款后才能去办理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