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20年在海南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还完了再买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你买第二套房也可以用公积金,但是这个时候你的公积金余额可能不是很多,所能贷的款可能会受到限制。
❷ 第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有什么限制
第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限制如下。
第二套房指的是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或者是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
买第二套房要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在第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之后才可以进行,这时候可以选择商业贷款。此外,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率还将达到50%以上。而如果第一套房购买选择的是商业贷款,那么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则不会提高。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一般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另外,若是购房者在购买的第一套房面积不大,这里的不大指的是家庭人均面积较当地的平均水平低,那么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按照首套住房政策享受,也就是说,在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可以是20%。相反的,如果人均面积比平均水平要高,按照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3成,而5年期以下(包含5年)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5年期以上则为3、87%。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每个身份都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要求须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的规定为准,而二套房商业贷款的认定标准则为“认房又认人”。
❸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政策
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符合在京购房政策,北京名下有一套住宅,在京再次购买使用公积金贷款算二套,首付2成,贷款额上限80万,以上是我为您的解答,望采纳!
❹ 2019公积金的新政策是什么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 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2019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 降至两成
2019年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广深4城市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条新规9月1日起执行。
(4)海南户口2019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❺ 2019年以后二套房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吧,但是公积金有额度的,你前面用掉了部分额度,后面能用的就少了!
❻ 海南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在没执行二套房五成首付规定前,如果购房没有动用过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三套房时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享受首付最低四成。海南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对首次、二次、三次购房进行区分,只要将之前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便和首套贷款执行相同政策。商品房和单位集资房首付最低为两成,贷款利率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海口市、三亚市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❼ 海南购买"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与解释
海南的的二套房政策遵循着基本一致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其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准。
在目前确认二套房的操作中,各银行都要查询申请贷款人的征信记录,看是否有贷款购房记录,从而确认是否二套房。这也意味着,如果征信记录中没有贷款记录,不管实际购买第几套都可视同首套房。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此前虽然购房但未贷款,一般视同于首套房;除此以外,除非在征信系统建立以前,也就是1999年前贷款购房并还清,否则都会进入征信记录。记者在走访工行、建行、交行等商业银行发现,虽然各行在操作中有一些区别,但还是有一些大致相同的认定标准。
一是二套房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买房都视为家庭购房;
二是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同时一套房贷款已还清,可以享受首套房政策;
三是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再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购房也属于二套房;
四是即使首套房贷款已还清,再购房仍然属于二套房。
这些规定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改善型购房的需求。
目前房产登记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还没有联网,而银行也无权查看相关信息。即便允许查看,银行要核实住房信息还必须到房管局调取相关材料,对于如何调取、调取的范围等目前还不确定,执行起来有难度。
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有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贷款年利率3.87%(5年以上),仅相当于商业贷款基准年利率的6.5折优惠。海口市、三亚市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每笔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他市县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
海南公积金贷款不认次数,海南公积金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据介绍,前年海南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未对首次、二次、三次购房进行区分,只要将之前的公积金贷款结清,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便和首套贷款执行相同政策。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上调:住建部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下发通知。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71%调整为1.91%。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上调0.17和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3.33%调整为3.50%,五年期以上从3.87%调整为4.05%。
从2010年10月20日起,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并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变动做相应调整。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6-1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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