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公积金贷款,再买房用商贷,是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只要在自己名下是算第二套房的。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4、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5、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1)公积金贷款买了首套房再买是二套房扩展阅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日晚间在其网站上公布《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② 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再买房算二套房吗
是的,这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二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经多方查询(比如征信报告上无未结清贷款记录、面谈查证无房、在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查询无房等等),证实借款人名下无房的,算首套;名下有一套房,但无未结清的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买房的,算首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名下有一套房,且尚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名下无房,但个人征信报告上显示的有尚未结清的商业房贷,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按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名下有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③ 公积金贷款的第一套房卖了,想再买一套还算首套吗–
首套房以以下六点为准则: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全款买过一套房,贷款买房,算首套房。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房。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再贷款时,算首套房。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证明,申请商业贷款再买房,算首套房。以下情况贷款利率按二套房认定:贷款买过1套,商贷尚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个人名下已有2套贷款购房,1套已还清,1套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夫妻2人,一方婚前商贷购房,另一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并且尚未还清,再次购房。
④ 公积金贷款买了首套再买算二套房吗
只要在自己名下是算第二套房的。
二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认定的标准,在各个地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总结起来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方面:
1、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
2、以家庭为单位,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
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在购买二套房时,一定要注意二套房认定的问题,否则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
拓展资料:首套房认定标准,大致有以下几点:
(1)如果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是有房的但是并没有贷款的记录,另一方婚前留有贷款记录但是个人的名下并没有房产,夫妻婚后进行买房申请贷款是算首套房的。
(2)如果曾经贷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后来已经卖掉,并且通过房屋登记查询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是在银行征信系统能够查询到此前的贷款记录,再次贷款买房这也是算首套房的。
(3)如果已经贷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名下的商业贷款也已经结清,再次贷款买房的这也是算首套房的。
(4)如果个人名下有两套房都是商业贷款所得,并且房贷全部还清且两套房都已经出售,并且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证明,购房者再次贷款算首套房。
(5)如果个人名下有一套房申请商业贷款已经还清,但是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出售,并且能够提供住房出售证明,这种情况下再次贷款买房也算首套房。
(6)如果是付全款买过一套房,但是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卖掉了,通过房屋登记查询系统查询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的也算首套房。
(7)如果是付全款买过一套房,而又再次买房申请贷款的,这也是算首套房的。
⑤ 已用商贷购房,带宽未还清。想用公积金贷款再买房,请问是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必须是二套。
如你之前用的是公贷还清的话,可以走首套。
你目前的状况,贷款未还清,公积金是能查询到你名下的贷款。必属二套!
冲分中,如有帮助,望采纳
⑥ 贷款买了首套房之后卖了再买算二套房吗
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⑦ 再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是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
算二套房。
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的“认房又认贷”政策:首付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基准利率为: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细则进入正式实操阶段。对于借款人购房时查出名下现有全款购买的房屋,在未出售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对于借款人之前曾贷款购房,即使是贷款购置的房产已结清出售,再贷款时还是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二套房政策,如果是被认定为第二套房的购房者,那么再贷款时一律按照首付50%、利率上浮1.1倍来执行。二套房贷款的从严,对于投机投资型人群给予有利打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