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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哪一年开始有公积金贷款

发布时间:2021-11-29 05:39:29

A. 杭州公积金缴纳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半年以上。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B.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所需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2)杭州哪一年开始有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杭州市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在工程竣工、全部款项付清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C. 杭州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新政吗

杭州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是:调整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为二手房,房龄为5年(含)以内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上的,或房龄为5年以上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放宽二手房贷款年限。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50年。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对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住建部联合四部委印发《通知》,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严查。《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等。

D. 杭州住房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贷款额度怎么算的

杭州招商银行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经中心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应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二) 二套房贷款条件

1、符合贷款基本条件,且客户家庭(借款人、配偶)未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还清。
2、客户家庭(借款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平均水平(注:2012年杭州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39平方米),并且符合国家二套房认定标准。

(三)首付比例

1、购买商品房的(含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二手房的,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含)以后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造年份在2000年以前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如名下仍有房产,则房产人均面积低于30.85平方可申请二次公积金贷款,人均只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贷款额度规定:客户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客户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具体可贷额度依据客户月缴存额、房价、首付比例及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注:目前月缴存额为182(含)元以上366元以下,最高贷款额度15万元;366(含)元以上879元以下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879(含)元以上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一户家庭最高申请金额为80万元。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E. 杭州买房 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有什么区别

区别一:贷款利率
商贷的基准利率是6.15%,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利率是4.25%。
区别二:贷款比例
同样一套房子,商业贷款如果是首套能贷7成,那么纯公积金贷款首套最多可以贷到8成。
区别三:贷款流程
商业贷款要在办理过户之前审核贷款,公积金贷款是在办理过户之后审核贷款。
区别四:审批时间
商业贷款大约20个工作日,公积金贷款大约需要40个工作日,商业贷款快于公积金贷款。
区别五:贷款来源
商业贷款放款源头的来源主要是商业银行等放贷机构筹集的社会公众资金,而公积金房屋贷款则是公积金缉费者缴纳的资金。
区别六:使用人群
商业房贷针对所有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开放,而公积金贷款则只对公积金缴纳者开放。
区别七:利息用途
商业房贷的利息是商业行为的盈利,归相关的投资人,而公积金利息则是有政策规定用途,只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区别八:审批机构
商业房贷主要通过银行审批,决定权在银行;公积金房贷则需要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决定权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只是执行机构。
区别九:年限和额度
不同银行和不同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不同,一般来说商业贷款可以选择的还贷期更长更灵活,额度更高。
区别十:二套房
商业贷款对二套房贷的政策性限制更多,利率更高;而公积金贷款则基本不受二套房贷的政策影响,同样可以享受优惠利率。

F. 关于杭州公积金贷款问题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单位和你自己个人有一定比例的,不是你讲多交10元就行,你应和单位协商一下,多交一点补齐2000元,单位你自己个人缴纳的所有不足款项,由你自己个人承担。

G. 杭州刚开始交公积金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首先先说你原先的公积金还是在的,这个放心!
公积金购房贷款贷足的条件有3个:1)连续缴满半年 2)公积金余额有5000元以上 3)每月缴纳个人加单位合计金额在500以上
符合这些条件的可以贷足公积金贷款,现在目前的最高上限是一个人30万+10万补充公积金(如果有的情况下),夫妻的话就60万+20万补充(如果有的情况下)
公积金转不了,也没有其他什么用途

H. 杭州公积金贷款

没有问题,只要公积金余额按照要求留够,多出来的你可以提出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

I. 绝对干货 史上最全的杭州市公积金贷款事项

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期限、还款方式和利率、申请及审批流程以及贷款发放等问题,一直都是购房者最为关心的话题。为统一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强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管理,根据相关文件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统一杭州市市区(含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条件

职工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按照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购买住房为本市市区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三)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经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审查,符合贷款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已经公积金中心备案;

(四)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以下最低比例:

1、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3、购买二手房,房屋建成年份在2000年(含)之后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屋建成年份在2000年之前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

4、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5、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五)职工家庭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中缴存职工单人可贷额度不超过50万元。

2、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今后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我市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执行;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

3、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4、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致。

(二)贷款期限

1、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贷款期限可按职工和配偶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

2、购买二手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房龄最长不超过40年。

(三)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具体还款公式为:

1、等额本息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2、等额本金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四)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当日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自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如利率在一个年度内调整两次或两次以上的,以该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利率为准)执行。

2、对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对拥有1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3、因借款期限变更使得适用贷款利率发生变化的,适用贷款利率按变更后累计贷款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三、贷款申请

职工向受公积金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等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及支付凭据;

(二)购买二手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三)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四)拆迁安置的,应在签订合同、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

四、贷款审批

(一)职工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受托银行应当约请申请人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并建立面谈记录。

(二)受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分别对申请人身份、购房交易、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购建房状况和价值、担保能力、面谈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出具审批意见,不予贷款的,告知申请人原因,并退还申请资料。

(三)职工申请贷款应当符合个人信用审查标准。对申请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共同承诺还款人)经查询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等个人信用信息,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贷款: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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