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贷款还没还完,可以离婚吗
算共有财产。大致按照如下方式计算相应份额。
婚前部分(比如首付9万元),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部分(比如你婚后归还了20万元的贷款),这个属于共有
那么算算各自占据多少份额,离婚时基本上就是按照这样的份额比例分割
最终,是按照比例分割,而不是之前或者之后的房子价值。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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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贷款未还清是否可以离婚
你好,第一个问题,离婚时你们的财产会做一个财产分割。贷款还清部分你们共同财产共同拥有,合理分割。而未还清部分也是夫妻双方承担还款责任,即使离婚也是一样的。所以贷款还清与否不影响你的离婚。第二个问题,因为是婚后购买的,所以这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问题补充的回答:如果房子是他婚前买的,那么这属于他一个人的财产。这与他什么时间卖的没有关系。如果这个款完全是有你们两个人还的,那你还要出具相应的证明。来证明是你们共同还款
⑶ 夫妻一方欠银行贷款没还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和你们是否有外债无关,可以协议债务的分割,但是这份协议只对你俩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⑷ 夫妻都是黑名单又贷款未还能离婚吗
可以离婚,但是债务你们自己必须要分清。离婚跟黑名单好像没有关系
⑸ 夫妻还房贷期间可以离婚吗
夫妻还房贷期间可以正常离婚。
夫妻离婚与在婚姻存续期间是否存在共同债务无关,不管是否存在共同债务,都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离婚。
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存立的房屋贷款债务,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该债务如何分割或由谁来承担,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负责偿还。
但是,夫妻在离婚时对房贷债务的承担或分割约定,仅在夫妻双方间有效,对于房贷的债权人,在夫妻离婚后,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来共同偿还。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⑹ 夫妻贷,钱没还完,能离婚吗
夫妻之间存续期间的债务即使离婚了还是要共同承担的。你可以去看看《婚姻法》就知道了。里面写得很清楚,有关法律条纹讲得明明白白的 。
⑺ 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但还有贷款未还清,能办理离婚吗
离婚和房子的性质没有任何关系。
⑻ 夫妻离婚 妻子有贷款未还清丈夫还能再贷么
请问具体申请什么贷款?可以尝试申请的,是否通过以系统审核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