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合法夫妻,贷款买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是属于一方的吗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⑵ 夫妻一起贷款买房子,房产证上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你好
你好朋友,这种情况在两个人协商,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没有问题,不过以后若是离婚之类的,那么肯定要吃亏,这个口说无凭。既然是婚后财产,那么把两个人的名字都写上,这是对彼此都有一个保障。如果有一方同意,只写一个人的,当然没问题。【回答】
买房时是两个人的名字,备案合同也是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证没办理呢,我想办理房产证时写一个人名字,这样可以吗,房子是贷款买的【提问】
只要你们二人同意,就没有问题,房产部门不会参与【回答】
需要贷款还清吗?【提问】
当然需要还完贷款,拿到房照以后才可以,现在一切手续要在银行才行【回答】
⑶ 夫妻买房子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
全款购买房屋的,房屋写谁的名字由购买者协商解决,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原则上写双方的名字,但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只写一方的名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夫妻贷款买房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扩展阅读: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⑷ 婚后贷款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吗
新婚姻法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4)夫妻贷款买房可以只写一方名字吗扩展阅读: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要证明婚后的出资,是对子女个人的赠与。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只要赠与人和被赠与人到场就可以。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和子女到场,子女的配偶则不需要到场。
除此之外,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写下“兹证明,某人于某年某月某日出资多少给某人用于购房,是对某人个人的赠与,而非对其夫妻双方的赠与。”的证言,公证员在核对了赠与人的出资证明后,证明此次赠与行为合法有效。以后如果夫妻闹离婚,公证书也能作为证据,以保护父母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