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购房,婚后继续由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
你把事情看复杂了
抛出谁拿首付,抛出谁交房贷这两点不说(因为法院不管这些)
1.婚后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既是房主是老公,离婚后房子两个人平分
2。父母还款和婚后你们两个人没有还款 这个没有关系
法律规定:婚后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后财产平分 !
明白了吗 ?
❷ 婚前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写男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离婚,房产女方是否有份
房产女方是没有份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这种情况下女方只能得到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并不能得到房子。
(2)婚前男方父母付的首付夫妻双方还贷款扩展阅读:
怎样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❸ 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如果离婚,该如何处理
如果结婚前父母付的首付,结婚后夫妻双方玩的太,如果离婚的话,那么你要提供你平时王泰的流水记录,你可以和对方协商要赔相应的多少,看看市面价房子涨了多少你应该得多少,如果你真的不懂的话,我觉得你应该去法院申请离婚,请一个比较专业的律师我相信律师是为比较公平公正的帮你争取属于你的合法利益。
❹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承担贷款、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男方父母出资作为首付 以贷款形式购买的房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双方共同偿还贷款
万一双方不幸离婚 那么该房产属于男方单独所有
但是 鉴于女方参与了共同还贷 女方可以主张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共同还贷 以及房屋增值部分 进行分割
简单的讲 房子还是归男方 由男方继续自己还贷
男方给与女方共同还贷 与房屋增值部分的等值现金补偿
如果房产上加了女方的名字 作为共同共有人 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❺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房本名字是我老公,婚后夫妻共同还贷。
按照法律应该是这个房子归你丈夫所有,也算你们的夫妻财产。
但从实际情况看首付是丈夫父母付的。如果要分家,这个房子的首付百分数应该是父母的,剩下的部分给你们。如果父母拿房子,可以给你们出首付之外的比例的房款。当然不是原来的钱,应该是当前房价的百分比。如果夫妻你们拿房,给丈夫父母首付比例的钱,也是当前房价的比例。
❻ 婚前男方付的首付款,与男方父母付的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款,这个怎么算财产!
婚前男方付的款应该算是男方的资产,男方父母付的首付款,应该算男方父母的资产,如果男方的父母说呢是给男方的,那么这部分算是赠送给男方的。婚后共同还贷款的部分应该算夫妻共有。
❼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两人名字,夫妻一起还贷款,房子算谁的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从法律意义上讲,离婚时可以要求对于支付的按揭贷款支付的款项及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张进行一定的补偿。
该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❽ 关于房子,婚前男方父母拿钱首付,婚后男方自己还贷款,离婚时如何分配
婚前男方父母拿钱首付,婚后男方自己还贷款,离婚时归男方所有。婚后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