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夫妻双方贷款后一方死亡,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夫妻双方贷款时,一般情况下应该有物品抵押或者有担保人才能贷款,所以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后,贷款还不上时,抵押的物品就会被拍卖,或者由担保人进行偿还。
❷ 夫妻共同签字借信用社贷款是夫妻共同贷款吗贷款还不上被起诉不还都会被拘留吗
如果你们夫妻在贷款的时候是共同签字的,那么就属于是你们的共同贷款,不还款的时候起诉被拘留的也是你们夫妻二人。
❸ 夫妻一方银行贷款还不上能影响另一方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其中一方贷款逾期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不良影响:若有一方贷款逾期,另一方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有理由相信另一方的还贷能力差,从而拒绝贷款。因此,夫妻二人应当按期还款,以保障自己的征信,不为另一方增添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❹ 夫妻共同借贷要是还不上,妻子要不要付法律责任
如果是婚姻内,贷款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当然要双方签字了。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即使是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处理的基本原则都是将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夫妻两人没有借贷的合意,或者借款没有用做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债务就可以认定为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生活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而由于日常生活的需要,夫妻之间是有家事代理权的。夫妻共同债务其实是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的范围内,如果有证据证明钱款的使用超出了这个范围,妻子就不需对债务负责。
(4)夫妻二人共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扩展阅读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❺ 夫妻共同贷款的,到期了还不上,想换个担保人,需要双方都去银行吗
肯定要你们双方都去啊。是你们2个人贷的款就要2个人去银行的。
❻ 夫妻双方贷款后一方死亡,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千方百计的应当归还,如果是房贷,可以考虑退房、变卖。
❼ 夫妻贷款还不上怎么办呢
请律师帮忙分析一下:
50多岁的夫妻,现在双方名下都没有房产,唯一的一套房子现在在儿子名下。究其原因,丈夫是个吃喝嫖赌之人,自从结婚后就一直瞒着家人在外借债,也不告诉我们用在什么地方,出于家庭观念还为了儿子,我屡次帮他还债。但他却不改正,直到几年前,他又累计欠下了10多万,甚至还有高利贷。我想和他离婚,甚至闹到法院,但他却死活不肯离,我再次妥协。最后,我把房子卖了,还掉贷款还有20多万,拿一半给他去还债,另一半重新贷款买房,但因为不甘心把钱给他还债,所以口头约定他的一半(卖房子的钱)给他还债,另一半是属于我的,用来买房子,要是将来他再犯错要离婚,那么这房子是属于我的,他也答应的。安全起见,我用儿子的名字贷款购买了现在的房子,房产证上只有儿子的名字,但是贷款是我们在还。
问题1:如果法院判我们离婚了,那么房子(儿子名下的)有他一份吗?还是完全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❽ 两夫妻共同贷款还不了一个人承担行吗
不可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