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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婚后父母出资贷款买房

发布时间:2021-08-08 19:18:34

① 2020年新婚姻法,儿子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名字是儿子的。儿媳有份吗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的范畴。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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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付全款跟付首付差别巨大

中国年轻人买房有个有趣的现象,子女买房父母出首付,买完房子帮子女还贷款的父母也大有人在。涉及到父母出资房子的问题,情况复杂多变,特别是婚后买房子的话就更麻烦了。父母出全款和出首付的结果完全不一样,如果离婚了,产权到底怎么分?

举几个常见的婚后出资买房的例子就更能看明白了。

1、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是全款,其实这条法律是考虑了我国现实国情,制定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给子女买房,都是希望子女婚姻幸福美满,是对子女的物质支持,小明父母拿的全款,产权证上写的是小明一人的名字,所以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2人名下,婚后由2人还贷。

这种双当父母都出资的情况比较好理解了,房子属于小明和小丽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首付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4、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种情况就更简单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说来说去,父母真是为子女操碎了心,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父母心疼子女甘愿拿出积蓄给其买房,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很多父母都欠缺合理的规划,对一些关键问题都是两眼一摸黑。

首先是,没考虑出钱买房后自己的生活是否受影响

有的家庭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子,不惜动用自己的养老钱,等自己生病急需用钱的时候却没了保障。在这提醒广大父母,疼惜子女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要在保证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当支持子女,要不然房子虽然买了,生活出了问题,真是得不偿失。

其次是在出资时没有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借钱给子女和赠与给子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借钱形成的是借贷关系,依据的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的规定,从界定出资性质的角度来看,该条规定事实上推定父母出资性质为赠与,这一推定的前提是父母出资意思不明确,也就是没有证据证明父母出资有其他的意思表示。因此只要父母能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出资人是以借贷作为出资本意时,法院就会以借贷关系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这就需要父母能拿出来借条之类的出借证据证明,否则都会被认定为赠与。

而赠与形成的是赠与关系,需要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条件和索回赠与资金的要求,在家庭关系不稳定的情况下,这样更有利于以后的诉讼。当然,在实际生活当中,相当一部分父母都是出钱让子女买房,并不会签订明确赠与或借贷的字据,毕竟是给自己孩子买房,没必要算计那么多。一旦出现意外情况,需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只能法庭见。建议父母在出资的时候就明确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按相应规程办理,出现问题也更容易解决。

最后一个关键问题是,不了解出全款跟部分出资的判断依据

对于出资全款和出资部分主要有两个法律依据,就是上面说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一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条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另一个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两条法律,前者设定的出资情况是全款;后者是部分出资,这种情况需要父母明确赠与一方的的意思表示,要不然会默认为赠与双方。

总的来说,在实际判决中,确定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关系,全款还是部分出资,赠与一方还是双方,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和解释(二)的规定,然后就是作为出资方的父母是否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出资情况和赠与、借贷情况。出资的差别、借贷跟赠与的差别,让分配结果也大不相同。

父母给子女买房是处于情分而非本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以适当帮助子女,但不要过度透支自己,同时还要明确到底是赠与还是借贷,把话都说清楚省的以后出问题解决起来也麻烦。子女也不要认为父母给自己买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不管是否给自己买房,都要懂得感恩。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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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请问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贷款由其父母出资,房产证写其子女名字,该房子属于双方还是个人

虽然是婚后买房,但这种情形,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只能算作一方父母赠予其子女的房产,仍属于夫妻某个人私有房产。因为,这套房产并不是一方父母赠予夫妻两个人的。又由于是全款买房,不存在夫妻共同还贷。因比,此房产归夫妻某一个人私有。

④ 婚后父母出资贷款买房事宜

还没结婚就考虑离婚,这个确实长远,但凡不是什么坏事,婚前最好做财产公证,如果没有财产公证,遇到以后离婚,双方都只能拿证据说话,如果双方都无证据,房产将证上人的名字各分的50%

⑤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非多 全款首付差别巨大

中国年轻人买房有个有趣的现象,子女买房父母出首付,买完房子帮子女还贷款的父母也大有人在。涉及到父母出资房子的问题,情况复杂多变,特别是婚后买房子的话就更麻烦了。记得之前有个朋友问过,婚后父母给他出资买了房子,万一他离婚了产权到底怎么分?

调查后发现,父母出全款和出首付的结果完全不一样,举几个常见的婚后出资买房的例子就更能看明白了。

1、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出首付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名下,婚后由小明2人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小明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小明,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

2、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准备结婚,双方父母各出50万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二人名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出资指的是全款,其实这条法律是考虑了我国现实国情,制定的,父母拿出毕生积蓄给子女买房,都是希望子女婚姻幸福美满,是对子女的物质支持,小明父母拿的全款,产权证上写的是小明一人的名字,所以房子是小明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非多 付全款跟付首付差别巨大!

3、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各出首付10万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2人名下,婚后由2人还贷。

这种双当父母都出资的情况比较好理解了,房子属于小明和小丽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首付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4、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事例:小明和小丽结婚后,小明父母全款给他们买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小明、小丽名下。

这种情况就更简单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是非多 付全款跟付首付差别巨大!

说来说去,父母真是为子女操碎了心,在房价上涨的背景下,父母心疼子女甘愿拿出积蓄给其买房,但是从法律的角度看,很多父母都欠缺合理的规划,对一些关键问题都是两眼一摸黑。

首先是,没考虑出钱买房后自己的生活是否受影响

有的家庭父母为了给子女买房子,不惜动用自己的养老钱,等自己生病急需用钱的时候却没了保障。在这提醒广大父母,疼惜子女的初衷是好的,但是要在保证自己的生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适当支持子女,要不然房子虽然买了,生活出了问题,真是得不偿失。

其次是在出资时没有明确是赠与还是借贷,赠与一方还是双方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5-1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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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新婚姻法解释规定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13日起正式实施。重点对结婚登记瑕疵的救济手段,亲子关系诉讼拒绝亲子鉴定后果,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解释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解释称,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解释指出,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⑦ 如何认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偿还购房贷款行为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从审判实践来看,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种:(1)父母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2)子女以自己名义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由父母缴纳部分出资款。
其中第(1)种情形属于典型的赠与行为,根据上述第7条之规定,该不动产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第(2)种情形,也可规避新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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