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付的首付,贷款也是父母还的,登记后写的小两口的名字
你大姨的房子不是婚前转到她儿子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属于双方夫妻共有财产。首先,你要问清楚,房子,是否是婚前转到你大姨儿子名下。
第二,双方结婚有没有领证。如果结婚了,没有领证,那么是领证钱过的户,还是领证后过的户。
第三,是否孕有儿女,女方有没有还过房贷。
第四,要女方出具证明,是否有还房贷,如果没有,可以向法律起诉。具体咨询律师。胜率还是有的。
第五,可以要求把房产转回你大姨名下。因为是她买的房。理由是有的。这个要看你怎么去把握。
个人建议,最好双方坐下来谈,你大姨年龄应该也不小了,辛苦了一辈子好不容易有谈房子。这些,你要跟对方说,如果女方家庭不同意,可以这样。房贷不是没还完吗。按法律上说,这个房子谁都不属于,它属于银行。所以,如果女方是要争,那么就让他们两夫妻还,一人一半。直到给清,先拖着。反正男方比女方有优势。明白吗。
B.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两人名字,夫妻一起还贷款,房子算谁的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从法律意义上讲,离婚时可以要求对于支付的按揭贷款支付的款项及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张进行一定的补偿。
该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C. 结婚后由一方父母付首付购房,由夫妻共同还贷款,但房产证只写了付首付那一方的名字,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是夫妻共同财产,从办结婚证的那天开始就算了,父母的首付款要看是赠与给你们的还是要求你们还的,这点很重要
D. 婚后夫妻买房,以夫名字贷款,首付由男方父母付的,以后由夫妻还款
如果夫妻双方比较信任,感情也很好,那么就只要属上夫妻双方的名字即可。
当然,要是 担心以后会离婚什么的那么我建议在产权登记时可以加上父母的名字,一定要分的很清楚谁是谁的,那么产权登记时可以约定各占多少份额。比方说父母给的首付是30%,那么可以约定其中父母占30%即可。现在产权登记可以约定谁占多少分额的。
E. 首付父母出贷款夫妻还房本上能写全部人名吗
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对这套房产享有共有权,除了产权证上有名字的父母一方外,还包括小夫妻俩是这套房产的权利人,具体分割要看产权证有几个人的名字,如是父或母与男方两个,则由该两人平分后,男方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如是父或母与男方、女方三人共有,则由三人平均分配。
F. 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以夫妻名义按揭,贷款也是一方父母还,房产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律师解读: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有两层意思,其中第一层意思是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是否属于个人财产的问题,第二层意思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如何分割的问题。律师认为要想使婚后父母出资购房“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关于房产的出资款上不能掺杂夫妻共同财产或对方父母的出资,否则就是共同出资了。在购房出资的问题上即使另一方或另一方父母只出过一分钱,也应认定为共同出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仅仅是双方出资多少的问题。当然,“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的事实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如果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那么夫妻一方主张婚后由其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的事实就不能成立,房产就会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二,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如果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起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一人名下后来又把对方的名字也追加进去了,总之,只要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或干脆只有对方一人的名字而没有出资人子女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G.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男方父母还贷款名字是男方自己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为共同财产。登记在谁名下,谁可以享有产权,补偿另一方。
H. 新婚姻法婚前父母付首付的房子,贷款我们共同还,可以加配偶的名字吗
可以公证,可以加上你的名字,还清贷款后你们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带上房产证及身份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变更登记就可以了。
I. 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房产证上写男方父母的名字,按揭由夫妻还,
离婚房子属于男方父母跟你夫妻没关系,还的贷款可以作为债权,问男方的父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