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能否用房屋去做抵押贷款吗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
请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能用房屋去做抵押贷款。
《婚姻法》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对共有财产的处分行为规定有不同的条件。
其一,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二,分割共同财产,损失风险也可分摊。
其三,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才可以进行。
其四,分割的共有财产方式灵活。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⑵ 按揭房夫妻财产共同约定后不同意过户了有效吗
如果不同意过户,当然就无效
⑶ 有贷款的房产能否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书公证
公证员在接待公证咨询的过程中,会经常被咨询“有贷款的房产能否办理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哈尔滨公证处的丁龙公证员认为:有贷款的房产可以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 可以对婚后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 可以进行概括性约定,也可以进行具体性约定;可以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进行约定;
⑷ 房屋代款还未还清可以办理关于房产的夫妻财产约定吗
是这样,住房贷款没有还清,住房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们,你们无权变更住房产权,以及就此住房产权进行产权公证。
只要是你俩婚后签署购房合同住房,不需要协议,只要你俩没有特殊书面约定,这房子产权不管登记人是你俩谁名字,都是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⑸ 婚前有贷款的房子能约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吗包括首付款。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其次,无法协议时,一般法院认定为该不动产属于产权登记一方财产,另一方对婚后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可以要求补偿。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⑹ 夫妻婚后财产约定协议,房屋所有权归女方,房子是按揭贷款的,但房产证为男方的名字,此协议公证有效吗
你的表述有问题啊,“判”是只能有法院裁决的,协议离婚不用上法院的不能叫判,只是你们自己商议如何分割共有财产而已。所以我看很多人的答案都误会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析产公证的,有这个公证房管那边才能给过户的。
如果有由法院判决离婚的,裁决书有处置这个房产的内容的,可以直接凭裁决书(或者调解书)办理过户,不用再办理析产协议。
⑺ 贷款的房子能不能做婚前财产公正是否可以约定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与另一方无关
不用那么麻烦,会影响夫妻感情。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你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你,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你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你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