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公用自己的公积金贷款买房,这属于共同财产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您爱人在婚姻期间内使用自己公积金买房。也是属于共同财产。婚期内无论产权证写谁名字都是共同财产。贷款发生在婚期内属于共同偿还债务。
2. 结婚后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后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3. 婚后买房,只用男方公积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男方出钱买房,除非能证明是婚前财产购买,否则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4. 婚后男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您好,具体看下房产证及合同上的具体时间,婚后买的若对方父母的名字也在上面,男方的那部分是夫妻共同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会分到少部分。
5. 住房公积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困惑
韩某系某国有建筑集团公司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时一次性取得一笔住房公积金。此时,韩某的妻子赵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将韩某的这笔住房公积金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韩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律师答疑
韩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由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共同缴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本案中赵某可以要求将韩某的住房公积金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理荟萃
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其中有一部分是用职工个人工资缴纳的,个人缴纳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住房公积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哪怕它只在一个人的账户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6)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7. 婚前女方用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属于共有财产吗
婚前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归谁;
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要按比例给另一方补偿。至于补偿多少,没有规定。
8. 用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读者问:我与吴某是大学同学,毕业后我进了国家事业单位,他进了一家外资企业。婚后不久,我们以按揭方式购买了一处76平方米的小两居住房,产权证上写的是双方的名字。为了少缴纳一点利息,就用我的公积金办理了贷款,贷款期限为30年。后来,他在我们结婚第7年和同事玩起了办公室恋情,甚至发展到同居的地步。我决定与他离婚。请问,这套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律师解答:你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享有住房公积金福利,从表面上看,住房公积金是你的个人财产。实际上《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各种福利性收入、补贴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更加明确: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可见你用夫妻共同财产——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取得的房子当然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过,根据《婚姻法》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遭遇背叛的你对离婚没有过错,可以要求取得房子的大部分甚至全部产权作为损害赔偿。只要你能证明吴某和别人同居,他做了错事还想平分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可能的。
9. 婚后男方一方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配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包括公积金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所以就算离婚也是可以分的一半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9)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扩展阅读
案例:
汪女士和章先生结婚后在北京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由于章先生经济上比较困难,30万元的首付款都是汪女士支付的。因为汪女士不具有购买北京市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故房产证办在了章先生的名下。现在汪女士起诉离婚,要求法院将房产判归自己所有。章先生同意离婚,但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自己的名字。
法院认为,虽然汪女士支付了房子全部首付款,但是把房子登记在章先生名下是在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个人财产出资对对方的赠与,所以涉案房屋按双方共同共有财产处理。
婚后购房,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出资的,如果房子在自己名下,如果支付的是全部首付款,先按份处理后再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支付的是全部房款,按个人财产处理。如果房子在双方或对方名下,那个人财产出资行为视为对对方的赠与,整个房子按共同财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