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父母可以申请经适房,但他们无法申请贷款,如果我帮他们贷款,是否会影响我自己申请经适房的贷款
那肯定会影响。你贷款的话 你妈妈买的房子房产证必须名字是你的。否则也贷不了款呀
Ⅱ 父母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但是不符合贷款的要求,子女可不可以申请贷款协助父母购买经济适用房
不可以的,只有当你父母亲老去的时候,才有父债子还出现。银行是不会让你协助父母买房的。现在你只有借钱全款买房了
Ⅲ 父母有房的自己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申请人户口在城内,且没有自己的房子;2、申请人单身的话,必须在35周岁以上;结婚的话,要符合晚婚晚育年龄。
(1)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凭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 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证明文件、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2)需要贷款的,由购买人凭登记后的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买卖)合同,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应在登记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在房屋交付使用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到建设项目 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办理房地权属证件。其中,购买本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由该单位统一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手续。
Ⅳ 父母买经适房,但已退休无还款能力,子女能否做共同还款人贷款,子女有无房产和有无贷款是否有影响
子女可以做共同贷款人
有房产和有贷款是有影响的:
有房产--正面影响--证明共同贷款人名下有资产,有较好的经济实力
有贷款--正面影响--如果还款一直及时,会积累良好的银行信用,对贷款有积极影响
--负面影响--降低了共同贷款人可用于偿还此笔贷款的还款能力,但只要收入证明比之前贷款每月需要偿还的金额高出不少就没多大影响
Ⅳ 无锡市父母的房子过户给了子女,名下没有房产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不可以,因为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上是需要登记子女家庭居住情况才可以的,父母通过把房子过户给子女申请经济适用房,这种手段也太过初级,这种掩耳盗铃似的掩饰怎么可能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核准。
Ⅵ 父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共有人没有写子女的名字,父母已退休,子女可以申请贷款吗
你好。需要房子拿到房产证才可以。如果已经有房产证。你可以做为主贷人。你父母作为资产抵押人。前提是父母年龄不能超过75周岁。如果房子是按揭的。那么父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可以申请办理。如果条件不符合是没办法办理的。
Ⅶ 如果父母已经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子女结婚后还可以申请吗
可以,子女成年不在一户口本即可,经济适用房申请以家庭为单位。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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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
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