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邮政储蓄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有哪些
不良记录一般是由于逾期还款啊,恶意拖欠等一些因素造成的,具体可以问网点
㈡ 结合实际谈谈不良贷款形成原因有哪些应如何加强不良贷款的管理
不良贷款亦指非正常贷款或有问题贷款,是指借款人未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或者已有迹象表明借款人不可能按原定的贷款协议按时偿还商业银行的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贷款。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这种风险主要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我国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却迥然不同。主要有宏观经济环境、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和信用与法律环境三个方面,主要经营管理者应树立合规经营、稳健发展理念,同时应建立责权清晰、相互牵制的组织架构,前、中、后台部门应联动协作控制不良零售贷款。此外还应建立系统、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 。 一是信贷业务发展和贷款质量控制指标应有机统一的纳入到机构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中去,所占分值比重不应差距过大。二是信贷前、中、后台部门应有明确的季度、年度信贷质量考核指标,如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清收额、不良贷款清收率等。三是信贷客户经理的绩效兑现周期应与贷款产品的风险暴露周期相吻合。
㈢ 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的原因有
一直以来,不良贷款问题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快发展速度,一方面商业银行缺乏一个有效风险定价机制,整个风险的价格完全在政府的管制下;另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和政府角色定位的失衡,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金体制变革的影响。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随着“拨改贷”政策的逐步实施,国企不再得到国拨资金的补充,以致企业亏损等财政性支出被挤入了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因此造成企业资金捉襟见肘,周转失灵,这对国企最终无力偿付贷款本息有相当影响。
二、投融资体制约束了银行自主经营。我国的投资体制缺乏责任制的约束,长期以来形成一种“政府立项、计委审批、财政与银行买单”的模式,由于投资项目的确立,系由有关部门包揽决定,银行只作为一个现成的贷款人。如遇到决策失误、立项不当,或经济环境变化,往往发生项目建成无法投产,或因重复建设,投产后产品积压,以及产销不对路、效益低下等。结果使贷款到期无力归还,造成逾期和呆滞,形成不良。
三、会计核算处理上的弊漏。流动资金贷款原是填补国企自有资金不足,由银行发放的短期贷款,它的贷款期限一般为一年。但实际上它是银行垫付国企铺底的流动资金,是长期被企业周转占用,形成“短贷长用”。对这类贷款的到期还款,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一直为“借新还旧”。随着短期贷款到期申请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经批准展期后的贷款,如到期无力还款,次日起即属逾期贷款等规定的出台,堵住了没完没了的展期,贷款的逾期情况得到了真实反映,这是不良贷款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实体经济拖累。银行是服务业,银行业的发展和实体经济紧密关联。造成银行业经营困难,大量不良产生的原因,一定程度上是由于经济压力日渐增大而造成的。而这种经济压力在目前看来不会立刻得到缓解。预计未来我国经济运行将是L型走势。这个L型是一个阶段,持续时间相对较长。因此今后几年,总需求低迷和产能过剩并存的格局难以出现根本改变,银行不良贷款率仍旧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银行业需要做好长期艰苦作战的思想准备,苦练内功,迎接漫长严冬的考验。
㈣ 不良贷款率的形成原因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不外乎来自于银行外部的原发性因素和银行内部管理的内生性因素。 从金融不良资产形成原因还有地方政府干预的因素,银行的贷款曾经支持过企业、地方经济发展。因此,无论从受益的原则还是从造成损失的原因去追究,债务人和地方政府都应当在这种错位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中承担相应份额的合理成本。从本质上来说,不良资产处置是对历史上形成的错位的社会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使其尽可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用。但这种资源重新配置的损失,如果全部由银行来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政府承担不良金融资产有利于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改善当地的投融资和信用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㈤ 地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风险成因
地方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主要形成原因就是地方在放贷的时候,它的审核是不那么严格的。还有好多是靠人情关系来做的,总之就造成了最后不良贷款的形成。
㈥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成因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分析
1.外部原因
(1)国有企业预算约束的软化。首先,在企业登记注册开始就存在预算约束软化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家创办企业没有资本金注入或注入严重的不足。而且大多数国有企业缺乏资本金补偿机制,随着企业的发展,资本金比重越来越低。在我国实行不同项目差别利率的条件下,那些取得国家重点项目的国有企业就可以得到国家优惠贷款,使预算约束软化。而这些国有企业又以重点项目为名拖延、抵赖和逃废银行贷款,银行也没有办法。其次,在经营过程中国有企业受到各个方面的干预,无法成为独立的法人,从而使得预算约束软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缺位、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责任过多、受到的政府干预过大和过多地负担了体制转轨时期的改革成本。
(2)企业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银企之间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不良资产的债权人国有银行和债务人国有企业都是“国有”的。国家可以指令国有银行延期收款或追加贷款,致使效益不好的企业债务越滚越大。这时的企业主要靠信贷资金运营,这就在事实上造成了企业资本金的严重不足,同时造成国有银行的信贷资金长期沉淀,从而形成大量的不良资产。
(3)金融监管不力。由于监管体制缺陷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侧重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培育,而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力度则不够。成立不久的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存在着只注重合规性的监管,不注重风险监管的倾向。
(4)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也是不良资产形成的重要原因。它主要体现在:法律不健全,使得作为社会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业务活动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指导思想,使得已有的法律规定无法具体实施;银行与企业间的大量业务活动依照政策办事,而政策与法律相矛盾,损害了法律的权威,为不良资产的形成埋下伏笔。
2.内部原因
(1)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上认识不足。长期以来商业银行没有树立起风险和效益意识,没有把银行看作自负盈亏的实体。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认识不足,对一些负债累累的国有企业仍然给予贷款支持。对于某些企业利用改制、改组等机会逃废银行债务,没有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有效地阻止不良资产的发生。
(2)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管理制度不健全。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体制不尽合理,资金与规模脱节,信贷人员素质低,不利于风险防范。国有商业银行的管理体制中缺乏一套有效的风险预警系统,短期贷款的长期化,增加了银行贷款回收的风险。
(3)信贷投向缺乏科学定位国有商业银行在选择贷款客户方面缺乏细致的市场调研,信贷投向缺乏前瞻性、主动性,导致一方面对市场前景好、业绩优良、守信用企业的投放力度不够,影响银行的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又给业绩不良、没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注入了资金,最终无法收回而形成不良资产。
(4)审贷分离不彻底。贷款的发放部门与评审部门在分工上是各有侧重的,既互相协作,又相互制约。贷款发放部门主要是拓展客户并对项目进行初评;审查部门则对贷款进行后续评审决策。但长期以来,银行审贷合一,缺乏必要的内部制约机制。在审贷合一的情况下,政府指令授信使得执行畅通无阻,人情贷款,工作失误与偏差屡见不鲜,极易造成银行不良贷款。
(5)国有商业银行没有成为真正的独立法人。缺乏真正的经营自主权,在贷款问题上不能自主,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下造成大量贷款死滞。
3.体制原因
(1)体制改革对不良资产形成的影响。体制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二十多年的改革进程使得收入向个人倾斜,但是我国资本市场仍然欠发达,企业所需资金难以靠直接融资来取得,这样就形成了一批几乎完全靠贷款创办和经营的国有企业,而绝大多数企业经营业绩欠佳,从而造成银行的不良资产。
(2)国有企业过低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对不良资产形成的影响。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偏低,而且多数企业还未足额提取,这些过低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还被国家以各种形式全部或部分收缴,成为政府预算。自“拨改贷”以后,企业要扩大再生产只好靠向银行借款来实现,随着国有企业在“七五”、“八五”期间的大规模改造,多数企业变成了高负债经营,这就增加了其归还贷款的难度,从而加剧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
4.制度原因
政府部门违背经济规律,直接干预银行和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这些正式的和非正式的经济制度,对于银行不良资产的产生和积累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国家政策的变动加大了投资的风险,经济体制改革不到位,经济运行忽冷忽热,投资决策随意性大,投资结构难以改善,投资效益低下,最终导致银行资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