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 可以赠予吗,如何才能赠予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
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1)有贷款的房子夫妻能赠予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② 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予老婆吗
房子可以,有贷款可以赠与。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权证书;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房屋的贷款未还清的,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签订赠与合同,但房屋在贷款还清前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房产过户的时候,如果不通过中介去处理的话,需要将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写在合同中。合同拟完之后,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如果解除了抵押之后,想将房子过户给自己的妻子的话只需要去房管局变更下房产证上的名字就可以了。如果过户的人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单纯的买方的话,双方在看到合同之后都没有任何的异议,并且已经支付房款,我们可以去房管局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填写完之后,双方在上面签字,然后交纳一定的税费,最后过户成功,15个工作日之内来拿新的房产证就可以了。
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贷款买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开发人员)在该镇永久居住或有效居留身份;
3.一个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贷,贷款服务能力;
4.订立合约或协议,以购买房屋;
5.没有住房补贴的购房人的购房价格不低于30%的购房者首付;住房补贴的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付款;
6.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补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③ 有贷款的房子如何赠与
有贷款的房子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赠与,但过程相对复杂。
详细解释:
1. 赠与贷款房产的基本前提
在有贷款的房子进行赠与操作时,首先要确保贷款已经还清或得到贷款机构的许可。因为房屋贷款是基于房屋所有权进行的,如果所有权转移,贷款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2. 赠与流程
一旦满足上述前提,赠与流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签订赠与合同: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正式的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 办理贷款变更手续:若房屋贷款尚未还清,需要银行同意变更债务人,并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 进行房屋过户:赠与双方前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缴纳相关税费:赠与房产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包括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3. 注意事项
在赠与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权属清晰:确保房屋的权属没有争议,避免在赠与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
* 贷款责任:如果贷款未还清,受赠人可能需要承担继续还贷的责任。
* 法律咨询:由于操作复杂,建议在进行房产赠与之前咨询律师或专业机构,以确保操作合法有效。
4. 实际操作建议
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先咨询银行关于贷款变更的具体要求,再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关于房产过户的流程。同时,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赠与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由于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 房屋有贷款可以赠送吗
法律分析:1、房子有贷款,只要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是可以赠与的。但是抵押贷款因为有还款的责任,还是要作相应的处理,可以先还清贷款之后再办理赠与,如果仍然由赠与方承担还贷的责任,那么,赠与方就要向出借方办理新的保证。
2、在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赠与的话,这要取得出借银行的同意。如果在赠与房屋的同时,将还贷的责任,一并转移给受赠与人,必须要对受赠人说清楚。同时也要对出借银行说清楚。因为银行同意抵押贷款,不仅是考虑了手中有抵押房产,同时还考虑了贷款人的还贷能力。
3、所以如果银行经过考察,了解,认为受赠与人的资信、还贷能力均好,办理变更,就可以了。如果银行不同意受赠与人还贷,赠与方就无法将还贷的责任(义务)转移给受赠人。
房屋赠与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⑤ 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予给他人吗
贷款的房子不可以赠予给他人。
房子可赠与的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5)有贷款的房子夫妻能赠予吗扩展阅读:
据国家财政部下发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指出,三种情形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通知全文如下: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⑥ 赠与房屋有贷款可以吗
赠与房屋有贷款不可以。具体如下:
1、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有贷款的是可以添加名字的,但是不能过户;
2、私房是可以赠与他人的,但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所赠房屋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