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湖南省直公积金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
在湖南省,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具体条件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在省直中心或湖南省其他住房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若夫妻双方均符合三孩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可提升至80万元。借款人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其中N=16。
若配偶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贷款额度可以合并计算。但若配偶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近6个月内停缴,账户余额将不计入贷款额度计算中,同样,缴存基数也不计入家庭月收入。
如果经计算,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则最高贷款额度将按20万元核定。
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对于全装修住房,购房总价为毛坯价和精装修价之和)、所抵押房屋评估价或原银行贷款剩余本金三者中的最低值。
以上信息来源于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的《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❷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准备材料
湖南省公积金贷款准备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身份证明材料:
- 身份证: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核实个人身份信息。
购房证明材料:
- 购房合同:已签订的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需包含明确的购房信息,如房屋位置、面积、价格等。
- 购房首付款凭证: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发票或收据,证明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了购房首付款。
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
- 公积金缴存证明:由申请人缴存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需包含缴存时间、缴存额度等信息。
- 异地贷款使用证明(如适用):对于异地缴存公积金的申请人,需由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使用证明,证明申请人具备异地贷款资格。
其他辅助材料:
-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需提供结婚证,未婚者需提供未婚证明或声明。
- 收入证明材料: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用于评估申请人的还款能力。
- 个人征信报告:反映申请人信用状况的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注意事项:
- 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影响贷款审批。
-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遵循两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 贷款申请过程中,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❸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需满足这些条件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 正常缴存: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需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
- 账户状态: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需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补缴的不计)。
申请贷款的房产要求:
- 地理位置:房产需在长沙行政区域内。
- 房产类型:
- 一手房需属于省直中心认证签约的楼盘或为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现房。
- 二手房需产权明晰,无债务纠纷,未设定居住权,符合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规定的市场流通条件。
- 商转公贷款用于抵押的房产需产权明晰、足值,无债务纠纷、债权分割等情况,未设定居住权。
借款人及配偶的其他条件:
- 征信记录:个人征信记录需良好。
- 经济能力: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 担保方式:能提供省直中心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质押,或有担保人提供担保(组合贷款应采取省直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
- 住房情况:现无房或已有一套住房。
- 贷款次数: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含省直中心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超过2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请过的,夫妻各算1次贷款次数。
- 购房时间: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需发生在贷款申请前1年以内。
- 贷款结清: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未终止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上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方可申请下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 账户合并:借款人及配偶在多个中心有住房公积金正常或封存账户的,应在申请贷款前进行账户合并或销户。
以上条件均满足后,借款人即可申请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享受相对较低的利率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