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共同贷款能一方承担吗
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承担: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贷款无论双方是否共同签字,只要一方签字夫妻双方都要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向夫妻任何一方追偿贷款,也可同时向夫妻双方追偿贷款。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借款人所需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1)夫妻共同贷款借款人是谁扩展阅读:
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
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 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
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
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
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夫妻一方单独借款,另一方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开支的,属于借款人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分担。
相关法条:根据相关法律和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既然是夫妻共同出具借款条,等于是在法律上就共同债务向债权人作出了一种意思表示,因此即使没用于家庭生活或经营,夫妻离婚时仍然要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偿债义务,至于在夫妻双方间如何从财产分割上来体现该笔债务的具体承担则与债权人无关。
⑵ 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谁是主贷人
夫妻共同买房贷款的情形一般选收入高的一方、征信好的一方、职业稳定的一方为主贷人,当然由于法律规范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故此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只能说若是按照以上的标准来选择,那么贷款请求被受理的概率会高一些。一、夫妻共同买房贷款谁是主贷人?
1、选收入高的一方
银行在审查贷款人资料的时候通常会以贷款人的收入和银行流水来评估贷款人的还款能力,所以在选择主贷人的时候,要把收入高且稳定的一方作为主贷人,银行更容易批贷放款。
2、选征信好的一方
对于贷款买房的人来说,银行非常看重借款人的个人征信情况,对于征信有瑕疵的人来说,有可能申请不到房贷,因此应该让征信良好的一方作为主贷人,因为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时,只要有一方征信存在问题就会影响房贷审批。如果主贷人征信良好,“共同贷款人”存在一些征信问题,但后来已经解决,一般不会影响银行批贷放款。
3、选职业稳定的一方
银行在对贷款人进行审查的时候,会审查贷款人的职业,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人的职业属于公务员、国企员工、事业单位员工、医生或者教师等类型职业的话,这类型人员申请贷款更容易。
二、夫妻共同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1、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
夫妻双方在办理贷款买房的时候,不能只是其中一人参与面签,必须共同到场,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载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带齐所需证件
对于银行和售房者所要求携带的资料,在买房之前应该先准备好,然后在面签的时候都带上,这样才能完成登记。如果两人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双方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按照非本地居民贷款政策对待。当然,在办理按揭贷款时,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不成问题,另外一方的收入证明则无需提供。
3、所占份额提前定好
即便是夫妻买房,也需要定好所占份额是多少,特别是对于那些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字的夫妻来说,以免日后产生纠纷。目前有少数夫妻的财产实行AA制,在共同贷款买房时就需要考虑财产份额问题。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时,不管是谁作为主贷人,另一方都有共同还款的义务,只能说作为主贷人的一方需要履行偿还借款的主要义务。至于夫妻双方谁来担任主贷人,可以接受工资收入等的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