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担保人贷款担什么责任
一、担保人贷款担什么责任
1、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担保人会影响征信吗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本身是不影响征信的。若担保人不履行法定义务就会影响征信留下不良记录。如果做担保人帮助别人贷款,这笔钱会被银行认为是隐形负债,征信里就会出现相关担保信息。如果借款人逾期,法律规定担保人有连带责任,以后申请房贷、车贷、大额贷款,银行会考虑担保负债,贷款成功率降低。
Ⅱ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可见,担保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那么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以上就是本次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有关贷款担保人的责任和义务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债权转让对保证人的效力
保证人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关系
Ⅲ 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责任
1.如果你的某位朋友在银行贷款了,而你正好是担保人,你的朋友没有办法还清债务,这个时候法院或者是银行,就会要求你来帮助你的朋友偿还债务。
2.不仅仅需要偿还债务,还是要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也就是债务人他没有办法履行的一些义务,你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总的来说,担当某个人的担保人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很高的,如果这个人不讲信用,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债务,而拒绝偿还,或者是将这个锅推给担保人的话,担保人需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的。
2、质押担保
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保证担保
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4、抵押加保证
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如今,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
为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要详细了解借款人信誉状况,因为这往往直接关系到担保人所承担的风险。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 誉状况后,再决定是否为其提供单款担保;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偿还贷款的重要基础,千万马虎不得。
作为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风险的。如果贷款人还款不及时,担保人是需要负责任的。
责任的划分,是需要在贷款合同中明确提及的,如果提到了的话,在贷款人不能还款的6个月后,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消失。
Ⅳ 贷款担保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不享有。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直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Ⅳ 做银行贷款担保人有哪些法律责任,需要注意什么
成为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哪些手续?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对首付款的要求,银行间有些许差异。(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6)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Ⅵ 邮政贷款, 怎么才能使担保人责任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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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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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帮朋友做贷款的担保人,怎样才能降低自己承担的责任啊
你的想法不切合实际:只要是担保人,就要承担反担保义务,即贷款人不归还或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要进行代位清偿,因此,切合实际的办法是不能随意为别人进行担保,仅供参考。
Ⅷ 帮人担保贷款需承担哪些责任和风险
根据《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对此,袁国兴指出,从字面上看,一般担保比连带担保责任和风险较小,但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或者无力履行时,仍有代为履行的义务,“比如借款人财产处置后仍不够偿还债务,担保人也需承担债务。因此,只要是担保就有风险。”
目前,因担保出现的纠纷也不少。债务人失踪,担保人担责的案例并不少。外地就曾出现债务人跑路,担保人存款和工资账户被冻结和划扣的案例。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碍于情面,替别人作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担保人就要承担还款义务。所以为别人担保,须三思而后行。
为他人借款担保需慎重,有公安机关在微博上总结了给人做担保需注意的三点:一要考察被担保人的诚信度和真实度,不要盲目听信他人引荐、介绍;二是关注借贷资金用途、去向,对其资金的使用进行必要的监督;三是担保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定,不能超过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产等生活必备品作抵押。
Ⅸ 担保贷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借款担保人要承担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时候替债务人还款的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一,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二,【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四,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在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债务关系中,涉及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和担保人,债务人转移债务的,还应当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第三人提供担保一般是基于其与债务人之间的信任关系或者对债务人的资产、信誉有所了解。在担保关系中,未经担保人同意,债务人擅自转移债务的,将给担保人带来较大风险,因为担保人对新的债务人可能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