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可循环贷款担保责任

可循环贷款担保责任

发布时间:2021-07-06 20:34:13

1. 循环贷款担保人第二年还需要签字吗

循环贷款担保人第二年还需要担保人签字,否则不在法律文书上签署名字,没办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一旦有事担保人也不会承担责任。
循环贷是指客户将商品住房抵押给银行,就可获得一定的贷款额度,在房产抵押期限内客户可分次提款、循环使用,不超过可用额度单笔用款时,只需客户填写提款申请表,不用专门再次审批,一般1小时便可提取现金,等于随身有了一个安全又方便的流动大"金库"。
循环贷款要素:
1、循环额度内单笔提款金额按照相应贷款品种的规定执行。在任一时点下,循环额度内所有提款余额不得超过循环额度。借款人成功提取贷款的,我行系统根据提款金额实时减少循环额度的剩余可贷额度。
2、循环额度内单笔提款的提款期限按照相应贷款品种的规定执行。采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提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采用最高额质押担保的,提款到期日不得晚于循环额度使用期限到期日。
3、循环额度内提款利率按相应贷款品种规定执行,并按照本笔提款的实际提款期限确定利率。
4、循环额度内单笔提款还款方式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对一年期内的个人质押贷款,还可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4、循环额度内多笔提款的,须按合同约定采用同一还款账户。
5、申请循环贷款的,每月还款日必须约定为同一日(一年期内的质押贷款除外)。

2. 什么是连带责任循环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的特点在于:
(1)连带责任保证是由保证人与主债权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和法律推定的保证方式。作为保证方式的一种,当事人应当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但我国《担保法》规定,如果保证人与保证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没有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连带责任保证。
(2)由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
(3)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3. 我被朋友骗取信任做自助循环贷款担保,一年期满后,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续贷了。我还有担保责任了吗

肯定有

4. 担保贷款循环使用需要什么手续

不知道你循环使用是指如何循环,短贷长用是国内一种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指用短期借款长期使用。中间必然存在续贷的问题。即便目前市面上银行鼓吹的N年循环贷,也是如此,每年都需要你还款再贷。
担保贷款循环贷的话问题不在于贷款,而在于担保,首先要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在时间内,额度随意使用,然后签订最高额抵押或信用担保合同,在期限内担保。然后授信合同项下签订单次的借款合同,不用另行签订担保合同,而是与最高额担保合同关联,还款后借款合同失效,但只要在期限内,最高额授信合同和最高额担保合同仍旧有效。
举个例子,你最高额授信100万,然后某人替你最高额担保,期限是2015年12月4日-2018年12月3日,那么在这个期限内你要用款的时候需要签一个借款合同,借款比如50万,就不用签担保合同了,借款期限是2015年12月比如10日-2016年12月9日,到2016年12月9日的时候,你还款了,借款合同随之失效,不过最高额担保合同仍旧有效,不用撤销。而后你继续贷款,期限是2016年12月10日-2017年12月9日,仍旧需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仍旧使用第一次签的最高额担保合同为其提供担保,以后都是如此,直到授信有效期即20151204-20181203的那个有效期结束。
这里面有一点,最高额授信是有还款时间顺延的,使用期会比授信期长半年。比如你授信期到2018年12月03日截止了,而你2018年比如10月又借了一次款,不是说你2018年12月03日就必须还款,而是说这个时间点之后还可以顺延半年,最高额担保合同也随之顺延。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说不用每年都去做一次授信,不用来来回回的麻烦担保人去签担保合同或抵押手续,只要一次,可以用好几年。其他和借款没什么区别

5. 循环担保是什么

是贷款方面的说法,循环贷也称个人住房循环授信,是指将商品住房抵押给深圳发展银行而获得的贷款额度,在规定时间和额度内可以分次提款、循环使用。

个人住房循环贷款就是将自有住房到银行做抵押,就可获得该住房价值最高80%的贷款额度,在房产抵押期内可分次随时提款,循环使用。其不但适用于还完贷款的房产,正在按揭的房产也可办理。

根据额度确定方式不同,“循环贷”分为自主额度和综合额度。您可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融资需求等选择适合自己的“循环贷”(同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举例说明:某客户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已还按揭款20万元,提出循环贷申请,就可贷出20万元。或者是客户在按揭贷款一段时间后,可要求银行对房屋价格重新评估,只要最新的评估价高于前次贷款时的评估价,便可获得差价部分的贷款(又称加按揭)。

工行、中行、建行、招行、农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深发展银行等多家银行纷纷推出循环贷业务。如工行和建行的“最高额个人抵押担保贷款”、中行的“个人房屋理财循环贷款”、招行的“个人住房循环授信”、深发展银行的“循环贷”、广发银行的“理财型房屋按揭贷款”等。

6. 循环担保贷款是什么意识

你只按照协议担保第1笔贷款,以后的不用管。

7. 三年期循环贷,每次贷款,填一份申请书,担保人没签字,有责任吗

要看你当初的抵押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是签订了三年的担保期间的话担保是合法有效的。如果你们是每年一签的话这个抵押担保是无效的,银行不再对你房子享有抵押权。

8. 在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借款人是不是可以循环利用贷款啊!

要看主合同是不是提供的可以循环使用的额度,连带责任保证人是保证范围是不是在合同期限内所有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及保证的期限等

阅读全文

与可循环贷款担保责任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积金贷款由担保改为房产抵押 浏览:676
公积金缴存余额大于贷款余额 浏览:755
银行消费贷款需消费合同吗 浏览:254
贷款上班公司好吗 浏览:237
商业贷款收入流水怎么做 浏览:101
哪些贷款会扣支付宝余额 浏览:750
上海市汇丰银行贷款 浏览:938
2019年二月份农行贷款利率 浏览:630
如何在网上申请工行贷款 浏览:217
购房协议书因为银行资料不全贷款 浏览:670
18百分百不拒的小额贷款 浏览:284
车过户不满3月贷款 浏览:579
银行贷款没过让别人担保 浏览:443
无息贷款群骗局三年免息 浏览:912
村子里可以担保贷款吗 浏览:183
梅州首套房贷款利率房贷上浮25 浏览:905
狮桥公司贷款好做吗 浏览:331
杭州市公积金余额转省公积金贷款额度 浏览:871
小薇企业无息贷款如何贷款 浏览:332
静海农行贷款中心 浏览: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