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去找借贷公司借款,签名按手印了,事后他们没
你找的小额贷款公司,都是高利贷
缺钱不要找她们
多数都是骗子
小心为上。
法释〔2015〕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㈡ 骗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构成什么罪
骗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构成贷款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㈢ 小额贷款公司骗术
近期冒充正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欺诈的贷款骗子开始增加,这并非危言耸听,自2011年下半年以来,在时下的网络贷款骗局中,假扮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的骗子比例已经占6成以上,可以说这种借身小贷公司的行骗手段已经成为网络贷款骗子最善用的的行骗方式,成为网络贷款第一骗术。 近两年间网络贷款骗局的名目逐渐发生了转变,以前贷款骗子更多倾向于自称为“某某无抵押贷款公司”、“某某贷款集团”等易识别的名字。但小额贷款公司在各地的快速发展让骗子脑子开窍,贷款骗子逐渐掌握了一种全新的“借壳”行骗,利用现实中存在的正规贷款机构名字,大肆行骗,堂而皇之,而借款人大多对真实的小额贷款公司机构不了解,故而容易麻痹直至受骗。 针对假扮正规小额贷款公司现象的泛滥,有必要提出针对性的解析和防范,以便于让更多借款人及时明晰。虽然目前很多贷款骗子在借身小额贷款公司的同时,声称可以全国发放无抵押贷款,并且当日到款,但是他们到底是否有如此神通广大呢?也许这一点广大借款人中很多人并不清楚,当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的真实属性,自然会对此类骗局感到惊讶。 现实中真实存在的小额贷款公司,其主要的业务范畴是是针对某一个城市某一个特定区县发放抵押及担保类贷款,并且贷款对象主要是区域内的中小企业、个体经营户、三农,业务很少涉及个人消费类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在区域之外并不具备放贷资格,并且小额贷款公司资金较为有限,只能放贷不能吸资,因此本地业务足以让他们吃饱穿暖,所谓的全国业务只是痴人说梦。 明白了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对借款人防范受骗至关重要。另外,如果借款人看到互联网出现某“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无抵押贷款,那一定想一想,这个有可能会是骗子。具体怎么验证?其实很简单,根据该公司所述的经营地址,只需要到所在地的工商门户网站中进行查询,即可获悉正规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与你在网上看到的信息不一样,那毫无疑问,你碰到的就是贷款骗子。 虽然骗子的名目千变万化,但发现,九成以上的贷款骗局是用“提前收费”一招吃遍天下的,当借款人给了骗子第一笔钱,就很难收手,这其中有五成以上的借款人在同一个贷款受骗过程中汇款次数超过2次,2成汇款次数超过3此,小到数百元,多则数千元、上万元,借款人很难喂饱贷款骗子。这一点足以见得贷款骗子的行骗是多么令人发指,如不加以防范,仍会有多少人受骗? 防骗,谨慎的态度才是良好出发点!对于提前收费(如利息、保证金、手续费)的网络贷款要谨慎对待,正规的贷款流程是不会用这种方式提前让借款人出资。
㈣ 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的区别
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贷款的金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20万元以下。小额贷款是微小贷款在技术和实际应用上的延伸。 小额贷款在中国:主要是服务于三农、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合理的将一些民间资金集中了起来,规范了民间借贷市场,同时也有效地解决了三农、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
㈤ 小额贷款纠纷是否能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1、如果是小贷公司发放的小额贷款,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为“《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但法院会比照民间借贷利率来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利率。
2、《民间借贷纠纷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第二款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由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8年5月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知道意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描述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并未说明小额贷款公司到底是不是金融机构。但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于2009年12月1日印发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3.32条即是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规定。由此可以将小额贷款公司认定为金融机构。因此,小额贷款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3、尽管小额贷款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但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比照民间借贷利率来确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借款利率。
㈥ 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公司有什么区别
速融100公司小速为你解答,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民间借贷公司是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
总体来说,民间借贷公司不如小额贷款公司正规,贷款风险也更大。此答案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