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和丈夫要离婚了我给他在银行做担保贷款我用还吗
一、两种情况,视你为你丈夫做的担保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1,如果一般责任,如果你丈夫逾期不还款,担保协议的受益人会对你丈夫先进行追偿,如果追偿不果才会对你进行追偿;2,如果是连带责任,一旦发生逾期不还,担保协议的受益人可以对你丈夫或者你进行追偿;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与你们的婚姻关系不能混为一谈的,只要你做了担保,都会发生法律效应,所以即使你与丈夫离婚,如果贷款逾期不还,以上担保的法律责任你还是要承担的。
二、一般情况下,担保协议的有效期是主体合同到期后,担保人的责任还需要延迟24月内仍然有效,意思说你们签的贷款合同到期后,这个担保协议一般是覆盖贷款协议到期后的24个月,如果贷款发生不良,24个月内,担保协议还是有效地,这个你可以看看当时的担保协议对有效期的约定。
综上所述,你给你丈夫在银行担保贷款,如果到期你丈夫不还的话,你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不以你们的婚姻而产生任何法律效应上的改变。
『贰』 丈夫是别人的贷款担保人,妻子贷款买房有影响吗
那要看你是做哪种担保人了,是共同还款人还是紧急联系人,后一种没什么问题,前一种责任重大,对贷款好象影响不大,对自身可能风险大一些吧.
『叁』 老公给人做担保贷款30万,儿子不听话,我该怎么办,感觉不到生活的希望,真想一死了之
为自己活,管不了就当过眼烟云,活一天快乐天,记着谁也不会为你去死,你干嘛为他们去死呀!不值
『肆』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哪些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5、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伍』 老公给别人贷款做担保和我的财产有牵连吗
夫妻任何一方做担保人,以其个人财产包括分属其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是夫妻,但是其中一方未签字的,则只有签字一方是担保人
夫妻对此事均知晓的,则夫妻承担担保责任
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担保人的配偶知情,那么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陆』 丈夫给别人担保,跟妻子的财产有关系吗
按实际情况,对于丈夫为人担保,需要承担责任的,由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但妻子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妻子不需要承担债务。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6)丈夫贷款担保和日子有关吗扩展阅读
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担保,是指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为保障其债权实现的,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
『柒』 如果我的现任妻子给她的前夫做贷款担保以后,出了债务问题与我有没有关系
如果你的现任妻子给他的前夫做贷款,担保以后出了债务问题,当然和你有关系。因为他是你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如果你的妻子贷款担保。那么肯定,你也会连累责任?
『捌』 丈夫能为妻子担保贷款吗
不可以,一般担保要求第三人,所谓第三人就是和业务不发生直接关系的。
『玖』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