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找担保公司做的贷款,贷款人配偶也需要一起签字,对配偶有什么风险
银行现在做对公贷款除了抵押担保质押之外,一般都需要股东和法人代表签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这就是说一旦出现违约风险除了抵押担保质押方式来保障偿还银行本金利息外,如果不够还需要签署个人连带责任的股东和法人的个人资产来做偿还。但是很多个人资产难以划分或者处置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知晓同意才行,这就规避了银行可能会碰到的在处置个人资产时配偶一方因不知情产生的抗辩,实际上是银行保障自身利益降低法律风险的一种措施。
如果你老公公司无法按时还本付息,首先是担保公司做偿还,如果担保公司拒绝偿还就要走法律途径了,理论上是需要你们共同财产来偿还的。
㈡ 担保贷款的担保人能是贷款人的配偶吗
一般来说,银行要求的担保都是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就是说如果借款人没有办法还款的话,可以向其中的任何一个担保人或全部担保人要求还款。借款人如果是恶意不还,个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个人有财产的话,其个人名下或配偶名下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借款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的话,那只好自认倒霉了。
至于夫妻分别担保,可能是理解错误了,如果按一般的做法,一般是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夫妻双方都签字正常(这不属于分保),可以看一下当初签的担保合同或借款合同,里面有明确的约定,如果看不懂,可以要求银行给你作解释(照理签定合同时,银行就要给你们解释)或向律师咨询。
㈢ 我是公司股东.同时在公司贷款时做为担保一方.
公司作为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时你个人必须承担连带偿还责任,银行可以向你直接追诉,不过只会以你个人财产执行。
个人财产不等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具体范围及分割参看民法通则。
㈣ 企业在申请贷款时,企业的股东和法人的配偶有权利干涉么
企业申请贷款企业法人要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如果是股份制公司,还需要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表示同意才可以申请贷款的,所以不存在企业其他股东干预还款的问题。至于企业法人的配偶,你要看她是否是企业的股东之一,如果是,那么在开始借款前其就要表态说同意还是不同意贷款,你去贷款时,银行也会告诉你怎么做。另外,你上面提到比如那部分,是没有可能发生的,企业的法人只是代表企业做决定的人,企业的债权债务与法人个人无关,更不用说配偶了。至于企业股东的股份虽然与他的配偶是共同财产,但夫妻除了共同财产还有共同债务,企业在贷款时配偶享受贷款带来的权利,但在还款时配偶提出不承担还款义务,这说得通吗?
㈤ 因做为公司股东担保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会牵连配偶吗
此事如果在婚姻期间发生的,会牵涉到婚姻共同财产。配偶名下存款如果是婚姻期间所得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但这是有一个范围的,如果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般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㈥ 如果是2016年10月为公司贷款做为股东,夫妻双方都签了做了担保,担保人2019年还承担担保责任吗
贷款担保合同是有起止时间的,看你的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超过期限担保人的责任自然终止。
㈦ 通过担保公司向银行贷款,逾期未还,股东配偶需要负连带责任吗
需要承担该笔贷款的连带责任。
说实话,当初要求股东配偶签署连带责任保证,就是避免因借款人的假离婚而转移资产,以逃避还款义务。你们就算是确因客观因素真离婚了,但股东原配偶因其签署的连带责任保证法律文书,使其在担保公司追偿时不可能免责。
股东与其配偶后来签署的免责协议,对于担保公司的连带保证协议来说,是无效的。因为股东配偶与担保公司签署的反担保连带保证协议在前。
㈧ 拟上市公司股东配偶能给别人贷款担保吗
当然可以了,不过要看是用个人财产还是家庭财产啊?另外,担保要慎重,担保弄得倾家荡产的不在少数,你可以只对一部分债务进行担保。也可以提供物保。
㈨ 公司向银行贷款法人和股东配偶是否要签连带担保
亲,银行会审查公司的情况,然后视情况会要求公司的经营者(一般是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当然也有可能会要求其他参股的股东也作出类似的担保。
㈩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为股东配偶的负债提供担保,股东会应当如何表决
谈谈我个人的看法:该股东不得就此事项表决,所以他的表决应该是无效的,但排除他以后其余股东的表决应该是有效的,只要过半数,应该是有效的
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也就是说,在撤销之前为有效。被撤销后自始无效所以60日之内只要不起诉那就确定有效了,不需要再另外做决议。
是的,法律用了一个撤销,也就是说在决议作出以后是有效的,但同时赋予利害关系人撤销权,该决议随时因为撤销权的行使而归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