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给别人担保被起诉了,我全部偿还欠款后,能起诉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吗要求平分归还欠款。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所以,作为担保人代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后,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及其它担保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⑵ 诉讼阶段 一共三个担保人,他们三个平分贷款人所有金额,其中一个(A)想提前还清他那份
若是连带担保协议的话:任一担保人都有清偿全部债款的责任,只是清偿了所有债款后可以再去追偿。
⑶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担保人与共同借款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担保人有一般担保人和连带担保人两种:一、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告诉了,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保证方式。保证期间是指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连带保证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依法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拒绝。 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
⑷ 贷款联系人和担保人的问题,在线等.
担保联系刃就是别人贷款的时候,写了你的联系电话,万一借款人电话打不通,就会找你,这个情况网贷比较多,你可以说不认识贷款人,你要是说认识了,以后还得给你打电话,麻烦的很,担保人要签字得,不签字不算
⑸ 借款人与担保人能否为同一个人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与担保人是不可能同属一人的,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物的担保,一种是人的担保,借款人只能用物去担保,而人的担保必须是第三人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像你说的两者同属一人,那应当是物的担保,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的话,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借款,可以执行担保物。
⑹ 贷款人逃跑 担保人有四个 怎么分配责任
其实每一个担保人都有独立偿还贷款的义务,在履行担保义务后,再向其他担保人或债务人追偿。
⑺ 借款人和担保人签字先后有什么区别
1、位置不同:在借款人落款处签名的,认定为借款人,落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一致的,必须要有相关的反证证明,否则要承担还款责任;在该签名同一行后面签名、正下方签名,可以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2、字样不同:在借条上,离借款人签名处距离较远的空白处签名的,一般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但最好标注见证人字样,否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3、责任不同:对借款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落款处标注保证人字样,否则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个小小的签名关系到责任承担与否的问题,应当谨慎对待。无论是向他人借款,还是借款给他人,书写借条内容应清晰、明确,没有歧义;签名者应明确注明身份,切不可随意给人出具借条,或者随意在他人的借条上签字。
⑻ 住房贷款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有什么区别:共同还款人和担保人主要区别在于债务清偿时的顺序不一样。共同借款人在债权债务义务上是同等的,共同还款人是第二还款来源,只有债务没有权利,是主债务人之一,在第一债务人不能清偿银行债务时,银行可直接向第二还款人追索债务。如果共同还款人也没有能力清偿能力了,在诉讼司法后,可追究借款担保人的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