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贷款人不还钱,跑路了,担保人没钱还,担保人有什么后果
担保贷款就是根据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约定用借款人的财产或第三人财产为贷款保障,并在必要时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一种贷款。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
『贰』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该怎么办
1.没有工资卡担保一说,只有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至于是那种担保要看当时签订的合同。 2.要看你爸的工资卡是不是在信用社开的户,如果是信用社也可以自己冻结帐户,但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这样做是不合理的,正常途径是应该先起诉再由法院查封冻结账户。 3.要看房子的户主是谁,如果不是贷款人夫妇的,法院是不能查封他的房子的。 4.信用社应该是在找不到贷款人的情况下才找担保人的,至于法院和公安局,这两个部门是不会主动寻找担保人的。 5.信用社起诉之后,法院判决下了,你就得还钱了,不管能不能找他本人。 6.父债子偿的做法,法院是不支持的,但那个人的家属要是有点良心就应该把钱还给你们。 7.关于利息是否可以终止,我就真不知道了。 2.工资卡在信用社开的户。 3.房子户主就是贷款人夫妇的。问题是是信用社去起诉还是冻结工资扣工资由我去起诉。 4.信用社直接就是到了日期冻结了我爸爸的工资,根本没有起诉一说,他们可能就没起诉过,一直是直接冻结或扣存款。 6.父债子还不是天经地义吗?法院也不支持那人家更敢躲的不露面了。 1.按照你父亲说的,那就应该是连带担保了。在法律上讲,贷款人还不上的确是由担保人还。 2.工资卡被冻结,也没有法院的判决,你可以告信用社。应该先可贷款人的资产处置,既然他有房子,那就应该先处置房子。他跑了还有他配偶呢,她也有份还钱的,谁叫他们是夫妻呢。这种情况你可以提起诉讼的。 3.一般银行都是在贷款人不还款3-6个月提起诉讼。 现在看来信用社就是没起诉任何人,而直接把帐算到你头上,因为你父亲给他做了担保。 工资卡给冻结,但贷款人名下有房子首先考虑执行他的财产,除非他是把房子也押给别人了,那你们的情况就很难受,具体的还是找个律师商量一下吧,要是直接还钱就是认倒霉了,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叁』 贷款人跑了,第二担保人必须为其还款
没有办法
作为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义务
担保人顺序:第一担保人有能力偿还时由第一担保人偿还,没有时候,则顺延到第二担保人,以此类推
当然,如果有顺序时候是这样
如果没有顺序,则按照担保人共同承担,但并不是一人50%,而是两人共同承担100%。和一人50%不同,比如其中一人无力承担50%,假如说承担40%,那另一人就必须承担60%。
不过担保不意味你们来还钱,而是你们先行垫付,这笔钱你们可以通过起诉债务人追回。
目前也只有这个办法。
另外,债务垫偿只能由您父亲个人财产做垫付,因为担保是个人行为,只能算个人行为,不能计入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垫付是:一,您父亲除生活必须外财产。二,每月工资扣除
不过要注意,由于是延期偿还,利息仍然在计算,切记!
如果不服判决,因为县级法院是一审,可以于判决书生效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级法院),但是要注意,民事二审制度,如果中院驳回上诉,则为终审,一锤定音。不过看情况,无论如何,你们打赢官司的概率几乎渺茫,因为信用社方面没有过错,合理合法,错在你家的亲戚身上,你们应当尽快找到他本人。另外,看看他是否有留下的个人财产,可以起诉他个人,并要求法院冻结其个人名下财产,以保证你们追偿权利。
『肆』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也还不上怎么办
作为担保人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才可以作为担保人,担保人就要有觉悟去偿还。
如果没有经济能力评什么让他作担保人啊?
1、如果钱不多的话,那只能慢慢等罗;
2、向法院提出诉讼;让他卖房、卖车、卖家具还;
『伍』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怎么办
1、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保证的期限应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期限的话,则按下列规定处理:
(1)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属于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对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超过约定的和上述规定的期限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