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债务人有房产时法院是否还要求先执行担保人的房产
因为担保人承担的连带责任,因此,法院可以执行担保人的房产,也可以执行债务人的房产,担保人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提供债务人的财产让法院去执行。一般情况下,哪个更容易执行就执行哪个。
B.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唯一的房子会怎样
1、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或者对办证方式未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2、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4、对于担保人的唯一住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予以执行。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担保人被执行,担保人可以侵占主贷房屋吗
担保人已经被执行的情况下,那么当然不可以请在古代房屋了,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还款的责任和贷款人一样,一旦还不上贷款,征信也会不良。
D. 我是担保人有连带责任,贷款人跑了但是有房产做抵押,借款方起诉了,法院是先执行他的房产还是连我的一起
一般来说,律师会一同连你一起起诉,然后申请执行抵押资产,如果他的资产很顺利执行忘,你应该影响不大,如果不顺利,会对你的资产查封的
E. 担保人房子会被执行走吗
1、如果你是担保人,承担连带或者一般担保责任,借款人还不了款,法院会判决你先偿还欠款的。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申请人也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法院会强制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法院依法可以查封,限制你出售,但不能拍卖。
2、债务人和担保人的唯一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可以强制执行,需要债务人提供不低于当地人均居住水准的租房即可。只要是不还款银行有权通过法院对其房子进行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F. 关于房屋贷款担保人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G. 关于房屋贷款,担保公司与被担保人之间的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就好像你信用卡逾期没有及时还一样,你可以说银行没有通知你,但是你当时在办信用卡的时候,已经填过一张“卖身契”!上面的条款你仔细看了吗,我想如果你看了,肯定会明白你怎么去辩解,都是徒劳的。
现在返回来说你这件事,其实原理一样,你当时办理房屋按揭的时候,一样签了借款合同、按揭合同、反担保合同,这些“卖身契”的条条框框你都是惹不起的,所以,哥们,你现在就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把相关合同的每个条款看清楚了,特别是提到的逾期还款是如何处理的那些条款,然后对照现在的实际情况,自己算一下,他们有没有多收违约、滞纳金,如果没有多算的话,我建议你去见下担保公司的老板,让其通融一下,少收些滞纳金;如果在你和担保公司所签的反担保合同里面没有相关的逾期罚款条例,你可以不必理会他们,直接去银行把少交的本金缴清了就可以了。和银行签的抵押合同也要仔细看清楚,上面如果有逾期还款时,如何收滞纳金和罚息的条款,一般银行贷款都有30~60天不等的宽限期,你银行虽然有3次逾期记录,但是,银行征信系统一般只提供最近24个月的记录,所以,记得这个教训,以后要时刻留意利率的变化,如果合同上面标明未经贷款人或担保人提示字样,借款人不必承担少缴按揭款的条款是最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