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车有结清证明是谁还的钱
为啥来路不明的抵押车,价格再低咱们也不要去碰
首先真正的抵押车,是指车主在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公司等,抵押车辆的大绿本,在使用期间因无力偿还贷款,或者其他原因被抵押权人收回的车辆,由于借款的款项未结清,或者车主无法到场提供身份证证件,使车辆不能接触抵押,通俗点说就是车主不能到达车管所,没有证件无法过户的车辆!而这样的抵押车于是从定义就可知道,抵押车作为特殊的车辆一旦要处理,这里的情况则更是复杂。首先对于抵押车,具体分为全款抵押车和非全款抵押车。全款抵押车合法,可以进行交易,非全款抵押车不合法,不可以进行交易。
B. 抵押车大本在谁手里
车辆的大本指的是机动车登记证,贷款买车时,机动车登记证一般都会抵押在贷款机构处。也就是说,如果申请的是银行车贷,大本就在银行手里;如果申请的是汽车消费金融的车贷,那么大本就在汽车消费金融公司处。当车主结清车贷以后,车主可以拿回抵押的大本,并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去车管所办理解除抵押的手续。同时还要注意,车贷结清以后,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车主自己。
汽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也叫汽车按揭。
贷款对象:借款人必须是贷款行所在地常住户口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贷款条件: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能够提供可认可资产作为抵、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贷款额度:贷款金额最高一般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
贷款期限: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还贷方式:可选择一次性还本付息法和分期归还法(等额本息、等额本金)。
汽车金融或担保公司就是文中的——有足够代偿能力的第三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担保方式:
①由保险公司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方式办理汽车贷款;
②由专业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办理汽车贷款;
③由购车人提供房地产抵押担保办理汽车贷款;
④由购车人提供本外币定期存单、国债、人民币理财产品质押办理汽车贷款;
⑤由借款人提供其它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如汽车经销商保证)办理汽车贷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抵押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抵押登记;抵押权消灭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解除抵押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三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C. 抵押车抵押出去可以要回来吗
不可以。抵押车是车主不愿或无力偿还金融公司款项,且不配合过户,由金融公司来合法进行债权转移进行的抵押车辆。抵押车在还款期间如果晚还月供几天产生了逾期,只要及时还款就可以了,银行或者汽车金融公司是无权直接收您的车的。如果逾期特别严重,他们会要求提前结清贷款。客户要是还不起,他们会走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车,法院把拍卖抵押车的所得款项还贷款的余款,有多余的钱会给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