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
农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适用于经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以下为详细介绍:

- 优惠内容:2027年12月31日前,该类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可免征增值税。
- 享受条件:
- 农户判定: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户口不在本地但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但位于上述区域的国有经济机关、团体等集体户,以及有本地户口却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可从事农业或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判定以贷款发放时承贷主体是否为农户为准。
- 小额贷款界定: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 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相应减免税栏次即可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5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