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经二次抵押的房子能卖吗
二次抵押的房产能否买卖的这个问题取决于房屋抵押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中约定抵押房产不允许买卖,抵押人就需要遵守合同约定,合同中有此约定的,已经抵押的房产在房管局也无法办理过户登记。一、已经二次抵押的房子能卖吗?
二次抵押的房子是否能卖的这个问题,以合同约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二次抵押房产要求是什么?
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一些远郊区县的房产限制较多,贷款成数较少。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限制,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做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
三、房产抵押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房地产抵押权具有附属性。房地产抵押权是为了担保债权而设立的,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房地产抵押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主债权有效存在,房地产抵押权才存在,如主债权无效或被撤销,房地产抵押权也随之失效。
(2)房地产抵押权的追及性。在抵押人将抵押房地产转让于他人时,抵押权人仍可对抵押房地产行使抵押权,不论抵押房地产由谁所有或占有,抵押权人均可行使追及权,以确保债权得到清偿,新的房地产权利人不得以其不是债务人而提出议异。
(3)房地产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指抵押房地产发生原有形态变化时,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抵押房地产的转换物上的特征。如因房屋的失灭、损坏、拆除而得到的赔偿金,包括保险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等,都是抵押房地产的转换物,抵押权人可以对其行使抵押权。
(4)房地产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性。房地产抵押权属物权,优先于债权,附有抵押权的债权优先于未附抵押权的债权而受偿。
事实上,如果房子属于二次抵押,即使第二次签订的抵押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房子不能买卖,但是,第一次抵押合同当中对房屋买卖有所限制的,在还没有清偿完相关债务的情况下,抵押的房产是不允许随便卖给他人的,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调查清楚房子是否处于抵押状态。
2. 通过中介有抵押的买二手房
法律分析:一:正常房贷
如果房屋只有正常的房贷抵押,那么是很正常的,这种房子是可以购买的,不过尽量不要选择帮房东还房贷,这样做有一定的风险。当房贷还清后,买卖双方就可以正常办理过户了。
二:全款房抵押
全款房抵押的情况也是不少的,一般是房东做生意需要资金,或者需要工程款,在资金紧张时,会选择将房产暂时抵押。这种房子也是可以购买的。
三:二次抵押
房屋办理二次抵押的情况是较少的,因为房贷还未还清,又再次用剩余价值去办理贷款,这种一般是非常缺钱的人才会办理的。二次抵押需要还的月供较多,而且利息较高,有办法的人一般不会选择将房屋二次抵押的。如果遇到有二次抵押房屋的房子,就算房东自己想办法还贷款,也应谨慎购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