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行为属于贷款诈骗罪
贷款诈骗罪主要涉及以下几种行为:第一类是虚构项目或资金引进理由,误导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如犯罪分子可能伪造相关文件,声称获得巨额投资或重大项目,借此申请贷款后迅速撤离。
第二类行为涉及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犯罪者可能伪造出口合同或其他短期内预期有高效益的合同,以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例如,犯罪分子张某伪造某公司的出口供货合同,向上海某银行申请贷款几百万元后逃匿。
第三类行为为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犯罪分子可能通过伪造担保函、存款证明等文件,以骗取贷款。某公司可能通过银行内部员工开出虚假存款证明,向另一银行贷款几百万元。
第四类涉及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超额担保。犯罪者可能伪造房产证明等产权文件,作为贷款抵押,骗取金融机构贷款。例如,犯罪分子张某以伪造的房产证明为抵押,从银行骗取贷款一百余万元。
第五类是其他诈骗手段。包括伪造单位公章、印鉴骗贷,用假货币作为抵押骗贷,或是先借贷后拒绝还款等。法律对这类行为均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论诈骗手段如何,都将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