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创业开放、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于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只有了解这些政策,他们才能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1)大学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创业,并到创业单位所在地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足50万元的,可以分期缴纳。首次实收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一年内实收注册资本增加至50%以上,余款可在三年内分期缴纳。
(2)大学毕业生在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新开办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两年企业所得税;新办运输、邮电企业或者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新办的公用事业、商业、物资、外贸、旅游、物流、仓储、居民服务、餐饮、教育、文化卫生服务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一年企业所得税。
(3)各国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符合条件的城市信用社,应当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简化手续,方便开户和结算。贷款金额约为2万元。贷款的最长期限为两年。如果确定到期时需要延期,可以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最高担保限额为担保资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个体工商户毕业生保存人事档案(包括办理社会保障、职称、档案工资等相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及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降低参加人才交易会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的费用;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培训和评估服务。
B. 芜湖市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芜湖市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扶持妇女创业,发挥好妇女专项资金作用,根据《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业富民建设创业特区的实施意见》(芜市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是我J.L分享的芜湖市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实施细则全文,更多创业政策信息请关注应届毕业生创业网。
第一条 申请范围和条件
1、具有芜湖户籍的妇女。
2、女性牵头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农家乐,以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属于创业初期、需要进行扶持的女性或企业;
3、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征信状况良好;
4、符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申请基本条件。
第二条 担保贷款额度
1、全市每年安排妇女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市财政预算安排的妇女创业扶持担保贴息资金总额的三倍。妇女创业扶持担保资金用于妇女创业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担保费按照担保贷款额的1%在创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2、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妇女最高人均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为10万元,合伙经营的最高申请额度不超过50万元,最长不超过两年期限。
3、符合国家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的,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参照再就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执行。
第三条 办理流程
1、在芜湖领办创业实体的妇女向辖区所在的县(区)妇联申请。
2、县(区)妇联按季度受理创业者贷款申请并开展资格初审;
3、邮储银行与民强融资担保(集团)开展贷前、保前调查;
4、县(区)人社局、财政局进行贴息资格复审;
5、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提供担保;
6、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芜湖市分行发放贷款;
7、县(区)人社局、财政局按季对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客户办理贴息手续。
第四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妇女创业实体,应提交以下材料:
1、芜湖市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申请人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由县区妇联审核原件);
3、妇女创业实体经营状况资料(如进销货的`业务单据、财务报表、环保、卫生等特殊证件)及其他贷款审批所必须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 工作职责
1、市妇联负责协调全市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工作。县(区)妇联负责接受本地妇女创业实体的贷款申请,对创业实体运营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信。协助邮储银行对逾期贷款进行催收。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芜湖市分行:审核妇女创业实体运营情况,根据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及担保资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放款并优先纳入政银担合作体系,按季度申请贴息。当创业担保贷款代偿达到10%时暂停放贷,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担保机构、经办银行协商采取进一步风险控制措施后再恢复贷款。
3、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公司:负责对全市妇女创业扶持担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为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实体提供贷款全额担保,不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和资产抵押措施,不收取担保费。与市邮储银行、市妇联签署合作协议,逾期30天进行代偿。
4、市人社局:督查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各个环节工作流程,牵头对申请人贴息资格审核,建立统计、考核、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会同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资金兑付。
5、市财政局:负责按规定拨付妇女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6、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对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和贴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督促认真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确保贷款“贷得出、用得好、收得回”。
第六条 申请人必须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补助资金等行为,由妇联、财政牵头,帮助经办机构全额追回贷款及相应补助资金,视情节严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七条 本细则由市妇联会同市财政局、人社局、人民银行芜湖市中心支行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C. 政府创业资金无息贷款是骗人的吗
不骗人
首先必须符合创业条件;
如国家有每人五万元的无息贷款的政策,但必须符合:1、市区下岗失业人员;2、未实现就业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应提供退役有效证件);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持有《失业证》);4、毕业半年以上经推荐未能就业又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和高校毕业生主管部门开具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
其次:必须知道所从事行业的无息贷款地区政策、法规。行业不对或地区没实行也是申请不到的!如:
1如财政部《关于调整赊销纯棉布、絮棉无息贷款利息补贴的通知》;
2湖南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湖南省科委关于实施“星火计划”暂行规定》的通知;教育部、财政部的
3关于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贷款制度的办法》的通知
4安徽省的《关于保护和支持专业户发展商品生产的若干规定》;
5吉林省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红嘴大学科技园优惠政策》的通知;
6《北京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7焦作市项目奖励办法(试行);
8教育部 《关于改革国家教委直属院校学生贷款办法的通知》等;
第三、农业项目政府贴息无息贷款;要看该地区有无该类政策;如果有;要严格安要求做;
第四、高新项目无息贷款。如深圳;要有高新认证;最好有几个专利啥的;
第五:扶贫无息贷款项目,也要根据具体地区确定;
第六:达到条件的城镇居民可申请社区贴息的无息贷款。
第七:遵循金融机构的无息贷款条件。如农村信用社有些地方也要农商银行无息贷款条件如下:
1、是贷款支持的项目是国家的政策性项目,比如农业开发、扶贫等;
2、家庭确有困难,需要国家支持,贷款人为人正直,信守承诺;
3、信用社有无息贷款额度。
第八:个人要写《申请表》和《还款计划书》等
第九:企业首先要编写《企划书》,企划书要获得国家和金融机构认可;
第十:企业的起动资金需自己准备。不可能你没一分钱投资全靠政府无息贷款!也就是说你有(国家认可的符合无息贷款条件的项目如高新和农业项目)等,且上一定规模想扩大创业的企业还是容易办到的!
D. 大学生创业有哪些补贴
一、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二、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4)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制度扩展阅读:
大学生创业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创业的微观保障机制存在不足。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将大学生创业作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方式,在宏观政策层面给予了众多的激励和支持。与此同时,通过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和典型报道,在社会上营造了大学生创业的良好氛围。
但是,与宏观层面所形成的这种支持相比,我国在微观层面对于大学生创业所需要的保障机制建设还是比较滞后的。创业与就业不同之处在于,创业活动面临着比就业更大的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创业者在数量上偏少的根本原因。
考虑到大学生在创业经验、心理素质和经济能力方面的特点,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在一个社会中,丰富和持续不断的创业活动,事实上需要针对个人的微观保障机制作为制度前提。这些制度能够提升创业者抵御风险的能力,减少创业者由于创业失败所可能陷入到的困境。
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针对我国大学生创业的制度保障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对于大学生创业所应该发挥的作用还没得到有效发挥。
E. 大学生注册公司补贴政策
优惠政策:
1. 税收政策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 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 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 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7. 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8.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9. 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等系列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的教学实践活动。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10. 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享受高校实施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管理规定。
11. 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的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以及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的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和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可享受各地在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作用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相关培训、指导服务等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第三条 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F. 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一)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成功创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领创业补贴。
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10000元。
(二)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高校毕业生。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租金补贴
租用经营场地(含社会资本投资的孵化基地)创办初创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可申请租金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补助到所创办企业,每户每年5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初创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其它税收优惠政策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此外,部分城市还对创业高校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等!
G. 怎样可以申请农村青年创业贷款
对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和限制的行业或领域之外,均允许进入。政府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平等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改组和公用设施、基础设施、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等。
简化审批程序,坚持手续从简、收费从低、办事从快、服务从优的原则,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为农民工回乡创业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服务。
加大扶持力度,推行回乡创业贷款贴息制度,重点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的贷款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创办的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优先给予贴息;对农民工在贫困地区创办的企业,符合扶贫贷款贴息条件的,优先给予扶贫项目贷款贴息。
实行政策优惠,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纳入招商引资范围,回乡创业农民工与外地客商享受同样的优惠政策。对农民工回乡创业,登记注册后给予3年扶持期,扶持期内参照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规定实行税费和小额担保贷款优惠,并在工商登记、准入条件、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方面比照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执行。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适当提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对不征营业税、增值税的回乡创业农民工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申办个体工商户的,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的,免征企业所得税。
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申请,可适当减免或不予征收。
提供金融服务,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各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可为其提供最高5万元的小额贷款担保,扶持期内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全额予以贴息。扩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贷款抵押担保财产的范围,创业人员证照齐全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益、机器设备、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有价证券以及注册商标、发明专利等无形资产均可作为抵(质)押品;第三人反担保的对象,可由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扩大到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简化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程序,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小额贷款由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返乡证明、进行审查推荐,县级小额担保贷款中心进行资格认定和项目审查并承诺担保,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妥善解决创业用地问题,把农民工回乡创业生产经营用地统筹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搞好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民工回乡创业。引导和鼓励回乡创业农民工利用闲置土地、厂房、镇村边角地、农村撤并的中小学校舍、荒山、荒滩等进行创业。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土地向有资金、懂技术的回乡创业农民工手中流转。回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符合环保、安全、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宅基地范围内建设生产用房。
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包括市场信息、政策信息、技术培训等,帮助农民工更好地了解市场动态和技术需求,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