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安置房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吗
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因此,如果你的安置房已经拥有了房屋产权证,那么在你遇到资金问题时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建议在递交贷款申请前还是要明确自己的安置房是否符合抵押资格,千万不要白忙一场。
办理银行贷款的资料有: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2)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
(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
(7)房屋产权证
(8)贷款用途证明
1.咨询申请,业务受理(需填申请表);
2.银行调查审理批准,签受理相关合同;
3.银行员工带以上要求资料,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10个工作日;
4.银行签贷款合同;
5.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6.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
7.放款时必须向银行预缴20%的利息(以合同签订周期为准),开始放款;
8.客户到银行付代办费和担保费(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还息,到期还款,合同终止。
② 我弟要买一套二手房钱不够,我用我的婚前房产(已办房产证,个人房产)我做担保,请问银行会贷款吗
这样可以贷,只要按时还款房子没什么问题。拿房产证跟你本人证件就可以去银行办理。如果你房子有财产纠纷或是共有财产需要对方同意才可以做担保人。还有一点是你的房子有没有贷款。如果没有就没什么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