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抵押担保 > 用离婚妻子名字做贷款担保人

用离婚妻子名字做贷款担保人

发布时间:2025-06-01 18:06:27

1. 丈夫在农村贷了款,妻子做为担保人,但是贷款这钱丈夫还不出 做为担保人的妻子需要付什么责任吗

我看了你的其他追问,看来你对担保的责任不是很明白
我把你在贷款中扮演的两个角色和责任都说明一下:
一是妻子,财产共有人;二是贷款的担保人
第一,作为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的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经营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如果离婚,女方应偿还属于自己的一半债务,如果约定贷款是用于丈夫个人的,有证据的,女方可以不用承担债务。
如果承担50%的情况下,根据离婚协议的证明,的确是男方承担其债务,但是如果男方实际无法承担债务,造成第三方实际经济损失的,女方不能转让自己50%的债务,应至少偿还自己的部分。

二作为担保人,在借贷人不偿还贷款时,要督促和催促,实在无法偿还时,需要承担起所担保的借贷的偿还责任。

从两个角色上,虽然责任有所偏重,但作为担保人,对贷款存在不可推卸的代为归还的义务
很多人就是把担保行为不当一回事,最后却出现一堆债务,只好逃之夭夭。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虽然可能现实很残酷
如果你也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可以申请保全你们的资产和房产
如果你只有唯一的住房,而且有未成年人或老年人需要抚养赡养的,住房不会被保全拍卖

希望以后可以看清楚一个人

2. 夫妻两个给人担保贷款有离婚证能不能算两个担保人

夫妻两人给人担保的贷款,有离婚证能不能算两个人担保。告诉你,有离婚证也算两个人担保,因为在担保单上有你们二人的亲笔签字和各自的指压,这与离婚证无关。不讲你们是在婚前担保,或者离婚后担保,你们所担保的贷款单上,都有你们各自的签字和指压,这说明你们二人都是担保人,都能负法律责任,因此担保与结婚证无关,同时给离婚证也无关。

3. 我跟前夫离婚了,还可以拿着以前的结婚证去银行给别人做担保吗

一、两种情况,视你为你丈夫做的担保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1,如果一般责任,如果你丈夫逾期不还款,担保协议的受益人会对你丈夫先进行追偿,如果追偿不果才会对你进行追偿;2,如果是连带责任,一旦发生逾期不还,担保协议的受益人可以对你丈夫或者你进行追偿;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与你们的婚姻关系不能混为一谈的,只要你做了担保,都会发生法律效应,所以即使你与丈夫离婚,如果贷款逾期不还,以上担保的法律责任你还是要承担的。
二、一般情况下,担保协议的有效期是主体合同到期后,担保人的责任还需要延迟24月内仍然有效,意思说你们签的贷款合同到期后,这个担保协议一般是覆盖贷款协议到期后的24个月,如果贷款发生不良,24个月内,担保协议还是有效地,这个你可以看看当时的担保协议对有效期的约定。

综上所述,你给你丈夫在银行担保贷款,如果到期你丈夫不还的话,你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不以你们的婚姻而产生任何法律效应上的改变。

4. 跟前夫离婚两年多了,离婚后一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用我做担保人贷款,他贷款逾期不还,人家告他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怎么可能会找到你。

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5.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5)用离婚妻子名字做贷款担保人扩展阅读:

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6. 夫妻单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另一方有责任吗

夫妻单方财产担保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夫妻单方财产担保另一方需要承担责任吗 不需要。 根据我国《 民法典 》的规定,要想夫妻两人共同承担 债务清偿 责任的话,那么该笔 债务 必须是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 ,否则的话只能由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 离婚 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 法定 夫妻共同财产 的范围 《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 结婚登记 之日起至 离婚登记 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 工资 、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 继承 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住房补贴 、 住房公积金 ;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 医疗费 、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 结婚 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 伤残 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一方财产担保,另一方是不需要进行负责法律责任的。但是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担保,只可以用自己的一份,令一份不可以代替他人进行财产的使用,就算被 债权人 进行执行,也是只能执行一半,不可以全部执行,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下。

夫妻的一方为他人担保银行贷款,另一方有担保责任吗?


如今贷款在生活当中其实是比较常见的,比如我们在买房子或者是买车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向银行申请贷款,在申请贷款以后,我们就可以成功的买房或者是买车,但是在后续的生活当中,我们必须要履行债务责任,针对这一部分款项进行按月偿还,当然针对一些较大数额的贷款,银行在发放贷款的过程当中,通常是需要有着担保人进行担保的,在进行担保以后才会成功的发放贷款。
夫妻一方成为担保人
要知道作为夫妻来说,虽然说有一方成为其他人在贷款过程当中的担保人,但是另一方并没有担保责任,因为在进行担保的过程当中,通常都要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而在签署相关协议的时候,也需要担保人亲自到场,并且进行相应的签字,而该项合同仅仅与签字的担保人相关,与夫妻双方当中的另一方并没有任何关联。
成为担保人以后的问题
要知道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在成为其他人在贷款过程当中的担保人以后,如果对方能够按时进行还款,那么作为担保人来说,自身的生活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而如果贷款一方在还款的过程当中出现问题或者拒绝进行还款,那么作为担保人来说,就需要代替贷款人承担这一部分债务,而作为夫妻双方当中的其中一方,成为了担保人,这个角色就需要承担这部分债务,而这一部分债务,其实是属于夫妻双方的。所以说在生活当中,千万不要在他人贷款的过程当中为他人做担保,这会将自己以及自己的家庭置身于风险当中。
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对方能够正常还款,那么对于担保人以及担保人的生活来说,就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但是如果对方没有办法正常进行还款,那么担保人就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这部分贷款,这一点在签署合同的过程当中也有所表示,在担保人承担这一部分贷款的时候,就会影响到个人的生活以及个人的家庭。
如果担保人拒绝承担这一部分贷款,首先已经违背了合同,其次对于自身的个人征信也会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再成为他人贷款当中的担保人时,一定要格外的注意,最好不要为其他人进行担保,毕竟其他人的生活我们没有办法决定,所以没有必要承担这一部分风险。

夫妻一方私自做担保,担保人配偶不知情承担责任吗?


银行信贷业务发展到今天,比较流行的贷款有消费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贷款、汽车贷款等。其中有一种贷款比较特殊,那就是担保贷款。有用户咨询,夫妻一方私自做担保,担保人配偶不知情承担责任吗?一起来跟了解一下吧!
夫妻一方私自做担保,担保人配偶不知情承担责任吗?
根据《担保法》中的条例,大家可以了解到,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除此之外,还有相关条例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简单来说,无论担保人的配偶是否知情,都是应该承担还款责任的。但还有另外一种特殊情况,那就是其配偶能够证明,担保人在为别人做担保之前,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了这个属于“个人债务”。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那么配偶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在杭州地区就有类似的案件,丈夫为朋友做了担保,但妻子并不知情。后续朋友无力偿还贷款,丈夫无奈只能告知妻子。后续法院判定,妻子在此担保合同里,并没有任何的收益,并且举证责任应由债权人承担而不是由保证人配偶承担。
最后,法院判定该担保债务需要由丈夫一力承担,妻子并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以上就是对于“夫妻一方私自做担保”的相关内容分享,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阅读全文

与用离婚妻子名字做贷款担保人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消费贷对银行购房贷款 浏览:790
用离婚妻子名字做贷款担保人 浏览:869
工资流水不够月供能贷款吗 浏览:232
过户抵押车怎么贷款 浏览:156
哪个小额贷款平台好贷 浏览:50
哪些小额贷款容易贷到钱 浏览:833
优信贷款是什么公司电话 浏览:682
支付宝小额贷款有什么软件 浏览:937
在建行无抵押可以贷款三万吗 浏览:689
电话被朋友贷款做担保人怎么办 浏览:389
为什么无息贷款还有手续费 浏览:12
农村土地流转证能贷款不 浏览:307
银行贷款补充资料有没有期限 浏览:985
公积金贷款逐月还款余额不够 浏览:709
农行随薪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浏览:637
黄金银行抵押贷款 浏览:416
贷款担保人都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浏览:699
保定市众信小额贷款 浏览:818
日本工作签证贷款买房 浏览:683
上海浦东不押车贷款 浏览: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