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丈夫在农村贷了款,妻子做为担保人,但是贷款这钱丈夫还不出 做为担保人的妻子需要付什么责任吗
我看了你的其他追问,看来你对担保的责任不是很明白
我把你在贷款中扮演的两个角色和责任都说明一下:
一是妻子,财产共有人;二是贷款的担保人
第一,作为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的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活或者经营的,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如果离婚,女方应偿还属于自己的一半债务,如果约定贷款是用于丈夫个人的,有证据的,女方可以不用承担债务。
如果承担50%的情况下,根据离婚协议的证明,的确是男方承担其债务,但是如果男方实际无法承担债务,造成第三方实际经济损失的,女方不能转让自己50%的债务,应至少偿还自己的部分。
二作为担保人,在借贷人不偿还贷款时,要督促和催促,实在无法偿还时,需要承担起所担保的借贷的偿还责任。
从两个角色上,虽然责任有所偏重,但作为担保人,对贷款存在不可推卸的代为归还的义务
很多人就是把担保行为不当一回事,最后却出现一堆债务,只好逃之夭夭。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虽然可能现实很残酷
如果你也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能可以申请保全你们的资产和房产
如果你只有唯一的住房,而且有未成年人或老年人需要抚养赡养的,住房不会被保全拍卖
希望以后可以看清楚一个人
2. 夫妻两个给人担保贷款有离婚证能不能算两个担保人
夫妻两人给人担保的贷款,有离婚证能不能算两个人担保。告诉你,有离婚证也算两个人担保,因为在担保单上有你们二人的亲笔签字和各自的指压,这与离婚证无关。不讲你们是在婚前担保,或者离婚后担保,你们所担保的贷款单上,都有你们各自的签字和指压,这说明你们二人都是担保人,都能负法律责任,因此担保与结婚证无关,同时给离婚证也无关。
3. 我跟前夫离婚了,还可以拿着以前的结婚证去银行给别人做担保吗
一、两种情况,视你为你丈夫做的担保是一般责任还是连带责任。
1,如果一般责任,如果你丈夫逾期不还款,担保协议的受益人会对你丈夫先进行追偿,如果追偿不果才会对你进行追偿;2,如果是连带责任,一旦发生逾期不还,担保协议的受益人可以对你丈夫或者你进行追偿;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与你们的婚姻关系不能混为一谈的,只要你做了担保,都会发生法律效应,所以即使你与丈夫离婚,如果贷款逾期不还,以上担保的法律责任你还是要承担的。
二、一般情况下,担保协议的有效期是主体合同到期后,担保人的责任还需要延迟24月内仍然有效,意思说你们签的贷款合同到期后,这个担保协议一般是覆盖贷款协议到期后的24个月,如果贷款发生不良,24个月内,担保协议还是有效地,这个你可以看看当时的担保协议对有效期的约定。
综上所述,你给你丈夫在银行担保贷款,如果到期你丈夫不还的话,你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不以你们的婚姻而产生任何法律效应上的改变。
4. 跟前夫离婚两年多了,离婚后一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用我做担保人贷款,他贷款逾期不还,人家告他
离婚后产生的债务,怎么可能会找到你。
夫妻共同债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5. 妻子能给丈夫做银行贷款担保人吗
可以作为担保人。
担保人在法律上指保证人。我国《担保法》规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为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向银行借款,自己是债务人,要求妻子为该债务提供担保,妻子是保证人。夫妻关系的身份不影响妻子作为保证人。
《担保法》第7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8条、第9条分别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所以,只要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和清偿能力的公民在法律上均允许作为保证人。
配偶一方以保证人身份签字,该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夫妻债务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因此,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仅是该条款列出的能够认定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两种具体形式,现实情形纷繁复杂,法条不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内穷尽列举,譬如还有委托签字、授意借款等形式,都可以认定为具有共同借款意思。
如果配偶在另一方出具的借条上签字,但并没有以“见证人”、“在场人”、“证明人”等身份作出明确排斥共同负担的表意,相反其明确以“保证人”身份签字的行为,既表示其知晓借款事宜,又表达了其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共同承担的意思表示。因此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
6. 夫妻单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另一方有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