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担保人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担保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需要满足一系列申请条件。首先,担保人需要连续且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其次,担保人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信用记录良好。此外,担保人需有稳定的职业与收入,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法律依据来自《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五种情形,分别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以及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根据上述条例,除第(二)、(三)、(四)项外的提取公积金操作,需同时注销公积金账户。若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时,公积金账户余额将纳入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❷ 住房公积金给别人担保还能贷款吗
公积金给别人担保后还可以贷款的。如果公积金户主作为他人贷款的担保人,并不影响本户主进行公积金贷款,只是户主的公积金余额无法提取。此外,对于在商业银行进行的消费贷款等等,也没有影响。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特点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❸ 有担保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❹ 公积金担保人担保期间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公积金担保人担保期间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原因如下:
此外,每个人只能作为一个人的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且最多不能超过两人的担保人,给第二个人当担保还会有诸多的限制。因此,在决定为他人担保公积金贷款前,请务必考虑清楚自己的贷款需求和担保责任。
❺ 给别人担保还能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给别人担保还能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户主作为他人贷款的担保人,并不影响本户主进行公积金贷款,只是户主的公积金余额无法提取。此外,对于在商业银行进行的消费贷款等等,也没有影响。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