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贷款的紧急联系人是担保人吗
贷款的紧急联系人不是担保人。担保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担保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而贷款的紧急联系人的主要义务是在贷款机构无法联系到借款人时帮助联系借款人,并不承担贷款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联系人的信息均是借款人填写,而很多情况联系人并不知其已成为“联系人”,银行也并不审核联系人的相关信息,故此码游“义务”即非法定也非约定义务,对联系人不具有约束力。
一、紧急联系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紧急联系人和担保人不是一回事,有以下几种区别:
1、要求不同
(1)紧急联系人
借款人将对方填写为紧急联系人,是不需要征求对方同意的,一般只需要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就行了。
(2)担保人
信贷机构需要核实担保腔态人的资质,一般要求担保人具备稳定的偿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在本地有居民户口和固定居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借款人的贷款主要用途没有关系等等。
2、责任不同
(1)紧急联系人
借款人在信贷机构有留下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可就算借款人贷款逾期后失联了,信贷机构打电话给紧急联系人,也只是希望能让紧急联系人帮忙找下借款人,但不会让紧急联系人为借款人还款。
(2)担保人
担保人根据提供的保证方式要承担的责任不同。
3、影响不同
(1)紧急联系人
除了可能会被信贷机构打电话发短信骚扰外,没有什么别的影响。
(2)担保人
借款人的债务会成为担保人的隐性债务,届时担保人可能会因为负债太高不利于自己办理信贷业务。一旦借款人逾期,担保人的征信报告也会留下该笔借款的逾期记录,并且还会被信贷机构花式催收,影响自己的工作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伍模源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⑵ 贷款紧急联系人有连带责任吗
信用卡紧急联系人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分析:
1. 紧急联系人并非担保人,这两个概念在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紧急联系人的职责是在持卡人无法联系时,帮助银行联系持卡人,但他们不需要对持卡人的还款承担保证责任。即便持卡人逾期,紧急联系人个人的信用记录也不会受到影响。
2. 担保人则是在持卡人申请信用卡时提供担保,因此需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持卡人逾期还款,担保人需要全额偿还信用卡欠款。逾期还款的问题会影响担保人的个人征信记录,征信报告中会显示为关注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别人贷款留我的电话号码是担保吗?
当别人贷款时,通常需要填写紧急联系人。如果你的电话号码被用作紧急联系人,你可能会收到逾期提醒,但这并不意味着你是担保人。通常情况下,你无需承担任何风险,但为谨慎起见,你必须先确认以下几点:
1. 确认来电单位:如果是银行,他们会介绍自己,仅为了确认持卡人或员工的存在。这并不代表你有担保或特殊关系。
2. 确认贷款详情:确保你了解朋友实际申请的贷款类型,并与来电者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对。
3. 取消电话登记:如果你无意中被登记为紧急联系人,可以联系银行说明情况,或在贷款审核阶段明确表示不知情。
别人贷款留我的电话对我有影响吗?
如果你的电话号码被他人用于贷款申请,可能会在对方逾期时接到催收电话。为避免这种情况,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若号码被误用,可告知银行并非借款人,并要求银行停止联系。
贷款联系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1. 联系人和担保人都需参与房屋贷款过程。
2. 担保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贷款人逾期,担保人可能需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但有权向贷款人追偿。
3. 联系人仅提供联系作用,如银行无法联系到贷款人,将通过联系人传达信息。
4. 两者承担责任的程度不同。贷款联系人无需对贷款承担责任,而担保人则需根据法律承担相应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贷款联系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法律区别,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
⑶ 贷款紧急联系人有连带责任吗
贷款紧急联系人并不直接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紧急联系人同时也是担保人,否则他们不需要对贷款的还款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1、紧急联系人的责任
紧急联系人仅是备用联系方式,不涉及法律责任。不需要为借款人的贷款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没有义务帮助借款人偿还贷款。
2、与担保人的区别
贷款紧急联系人与担保人在贷款中的角色和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担保人在贷款合同中明确承担担保责任,当贷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责任。而紧急联系人则不承担此类责任。
解除贷款紧急联系人的方法具体如下:
1、联系借款人
尝试联系设置自己为紧急联系人的借款人。询问是否有将自己设置为紧急联系人的必要,并提醒及时更新联系信息,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联系贷款机构
借款人没有采取行动或无法联系,可以选择直接与贷款公司沟通。书面申请要求从联系信息中删除紧急联系人的标记,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3、保护个人隐私
为了避免未来出现类似问题,请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要轻易向不可信的个人或机构透露您的手机号码。
贷款紧急联系人的选择通常基于以下几个条件:
1、身份关系
紧急联系人通常是借款人的亲属、朋友或同事,与借款人有着较为密切的关系,能够在必要时提供帮助或信息。
2、联系方式有效性
紧急联系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联系方式,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到。
3、稳定性
紧急联系人的生活状态和联系方式应保持稳定,避免频繁更换住址或工作,以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取得联系。
4、了解借款人情况
理想的紧急联系人应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生活状况有一定的了解,能够在必要时提供准确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