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积金可以贷款几次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2次,同一时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贷一次。配偶一方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其未还清贷薯搭答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公积金贷款步骤:
1、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数慧交易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和双方交易的房屋(抵押)价值。
交易双方应积极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的交易价格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
2. 需要申请贷款并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房屋所有权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易前的证明。业务人员应当审核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是否正常,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标准。
3、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包括阶段性担保、抵押和抵押。借款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分期担保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应当在借款人办理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之前,将其他房屋所有权证交委托银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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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公积金贷款是不是只能用一次
公积金贷款不是只能用一次。
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使用两次。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第一次贷款额度较高,要求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既可贷额度为80%左右,但不能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第二次贷款额度会更低,要求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既贷款额度为40%左右,具体以当地购房政策为准。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公积金一生只能贷2次,而且是借款人及配偶均不能超过2次。公积金贷款次数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都会计入公积金贷款次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❸ 公积金一个人可以用几次
公积金贷款一个人最多可以使用两次。
第一次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所购房屋情况划分,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不高于房价的80%。购买首套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额度不高于房价的7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额度不高于房价的40%。
公积金还贷条件:
1、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收入、有固定住所(在贷款期间内不得变更)、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
2、借款人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满一年以上,并在缴存期间内连续缴存满六个月,方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需有一定的余额,以便支付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和贷款利息等相关费用;
4、借款人需提供足够的质押物或担保措施,以保证公积金贷款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购买的房屋需要符合当地的规定、提取金额需要在一定范围内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