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8个农村创业失败的真实案例
8个农村创业失败的真实案例
钱对于创业者来说只是助推器,而不是救命稻草。有钱,项目会发展更快、没钱项目会发展缓慢。
首先,我不是倒吹风!
个人觉得,返乡创业政策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情!
我也是农村的,虽然离开农村12年,但身上的农民气息还是比较浓。
如果机会合适,也许我也会走上返乡创业之路。
毕竟,各地政府的返乡创业的政策真的很诱人。其中,比如:
1、大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意见》要求,简化市场准入,设立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改善金融服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业设施、农机具、生物资产等抵押贷款业务;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加强对纳入信用评价体系返乡下乡人员的金融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畜禽水产活体保险等创新试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已有财政支农政策扶持主体范围、现有创业政策支持范围和担保支持范围。
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对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
2、各地政府的政策:
四川省: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抛出一揽子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未计划安置军人(含军官、士官、士兵)、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青年、妇女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川省将鼓励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并与实力强的精深加工企业联合与合作,组建行业组织或联盟,鼓励其直接投资或参股经营组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企业。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蔬菜、水果等特色产业,打造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以文化为主的特色风情小镇等。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资配送、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多元有偿服务等。
四川省将在市场准入、金融服务、财政支持、用地用电、创业培训、社会保障、信息技术等7个方面给出全面的政策扶持。
安徽:安徽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成员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支持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创办家庭农场。在符合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电子商务创业经营场所。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创业可获得不超过10万元的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返乡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获得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河南漯河:河南漯河市发《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和农民工创业园,将赠送补助、补贴、贷款担保等一批“大礼包”。
根据《意见》,漯河市将着力加大对农民工创业项目的资金扶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经营组织以及“公司+农户”模式、农业合作社,按每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发展潜力大、带动就业能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农民创业项目,给予5000元至5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同时,加大对创业基地的奖补力度,达到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标准的,可获一次性10万元奖补;达到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标准的,可获一次性20万元奖补。进驻市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的农民工创业实体所发生的物业管理、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相应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山西: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和引导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促进山西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该《意见》还明确提出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的工作重点、政策支持、服务环境及保障措施。
虽然,政策、补贴、便利等成为各地政府支持返乡创业的大手笔!
但,我觉得还是不正常!尤其是对各地方政府的返乡政策持怀疑态度。
我一直也思考:这些政策能帮到返乡创业者的成分又有多少。
我先帮大家算一笔账:减免水电政策,但水电费一年不会超过5000元;开辟工商注册绿色通道,但注册一个公司,找代理公司500元就能搞定;还有创业就能申请减免税或补助金,这些钱对于创业需要的创业资金更是九牛一毛。
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湖南石门出台一份农民工返乡创业专题调查报告。经调查走访,目该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如下:
1、缺资金。许多返乡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均遇到了这一问题。商贷缺质押扬和担保,创业贷款中所设定的限定条件高,如上溯5年不能有贷款记录,极大地限制了返乡创业者。
2、缺项目。目前返乡创业者所办的实体,以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居多,真正有前途的朝阳项目稀少,限制了实体的做大做强。
3、缺劳力。返乡创业者所创办稍大点的企业,均遇到过劳动力缺乏的问题,甚至全县行政推动都难以保证。
4、缺技工。我县返乡创业者所创办较大型的企业,都遇到过技工难求的现象,就连招几个电工、焊工都要费尽周折。
这些问题都是当下农村创业者遇到的最普遍问题,也是客观存在的。成业成功和失败都会出资者几类。
农村创业8个失败真实案例
接下来,我们帮大家归纳了8个农村创业失败的真实案例,希望可用创业者的血泪案例帮助大家总结经验、继往开来。
1、败在天气原因
靠天吃饭的农业,也会因为天败光一切。天灾来临,创业者几乎是无奈的。
案例:阿力在广东珠三角外面打工10年,也赚到了二三十万,受政策感召,所以准备回家创业。毕竟是农村的,就选择种植业开始创业。于是,阿力把全部的资金包了三十多亩地,种辣椒。 其中,还赊销了人家的化肥农药和苗。看着辣椒一步步长大,但是结果这一年遇到了恶劣天气,辣椒上市的那个月连阴雨,有一半都落了,剩下的也烂了好多。基本上赔了个精光。
2、败在跟风上
在农业领域尤其是农村,跟风现象特别严重。农村创业如果也跟风的话,有可能会导致血本无归。
案例:2015年的春天,其产地行情一度涨至1300元(公斤价,单位下同)的历史高价;同时水蛭苗价也涨至340元的天价,此价较2014年同期的160元涨幅度高达113%。一时间,催生出无数个千万富翁——养水蛭,迅速成为众多农户和投资者期盼的致富之路。
2015年,干土豆种植的张强看着身边的朋友养殖水蛭赚到大钱,于是转行养水蛭。但养水蛭是个技术活,并且与环境有很大的关系,同时水蛭的'价格受市场波动大。价格也从原来的几千元跌至几十元,甚至都没有收购方。张强投资200多万元的水蛭亏得一塌糊涂。
3、败在不懂技术技术
做农业,真的要懂一点点技术。否则,失败就在眼前。
案例:因看上药材种植,王静投资300多万元、租了150亩地干中药材。因。王静不懂药材的种植和管理技术、药材生产习性,而导致种植出来的药材不符合收购方的标准。300多万元基本上泡汤。
4、败在盲目规模化
规模化不是你觉得行就行的。规模化需要农村的心态、时机、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做好准备。
想要规模化就必须打通过各个层面以及资源。
案例:2014阿雄杨乐20头猪,也赚了十几万元。2015年,于是扩大规模,养殖了200头猪。但2016年养猪的价格意志波动比较大,然而饲料成本又在上升,阿雄200头猪基本上都出在不够成本,基本上出在亏钱状态。
5、败在诚信上
很多成员这都抱着侥幸的心态做事。这是错误的。其实,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案例:陈方在农村搞有机农业,自己租了100亩地干有机农业。经过朋友介绍还有北上广等大型超市、饭店签署了订单协议。按照协议约定不准打农药、化肥。但陈方看着这100亩蔬菜几乎虫灾太严重,于是偷偷地喷洒了农药,虫灾是防止了。但收购单位相继检测陈方送去的蔬菜全部不合指标,而被退回。陈方被业村里子的人议论“不诚信”。这100多亩蔬菜找不到销售,几乎都烂在地里。
6、败在市场过剩
市场过剩,导致的就是滞销或者价格战。同时,很多农村创业者机会对市场过剩没有任何办法。
案例:仪大彪在亳州市小有名气。他曾经是当地少有的“富翁”,资产过千万,于是两次流转600亩土地,当韭菜种植大户,成立亳州市谯城区第一家韭菜产销协会。仪大彪被推选为协会会长,专门组织种植韭菜,带动当地韭菜产业发展。为了鼓励仪大彪带好这个头,政府承诺将从“政策、资金、项目”上给他提供支持。但由于缺乏总体规划,导致一窝蜂上马,当地韭菜产量过剩,“菜贱伤农”,多数土地流转户,一下子赔了个一塌糊涂。
7、败在经营管理上
有很多家庭农村或者合作社都是自己人生的亲戚、兄弟或者邻居。在农村碍于面子,很多农村创业者大多会忽视人员的管理。
案例:张卫刚创办的佃祥蔬菜专业合作社,就有过这样的教训。加入合作社以后,农民变成了新社员,像城里人一样拿工资上下班。一开始,因为管理不精细,社员劳动靠自觉,出工不出力的问题随之暴露。大多数合作社内部实质上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尚未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如此松散的状态下,虽然抱了团,但留的缝隙很大,农民的利益自然难以维护。一旦,合作社出现经营困难,很多社员就会失去耐心,脱离合作社,甚至违约。
8、败在销路上
卖出去产品才是成功的关键。但,很多农村创业者在市场与销路特别盲目。产品卖不出去,成业失败是情理之中。
案例:发现土鸡和土鸡蛋需求量很大,李彦国租了2000多亩的山地搞土鸡生态养殖。山场里先弄个小规模的养鸡场,购进了1万只仔鸡。第一年精心饲养的8000只土鸡,凝聚了李彦国半年多的心血,为了保证纯天然无污染,山场里连除草剂都不让用。
按照李彦国原来估计市场需求应该有两万只左右,但现在看怎么没这么大。石家庄山前大道和元氏县城内的饭店、农家乐,一年对土鸡的需求怎么也能达到2万只左右,但目前为止,只有几个朋友确定说每人要100只鸡,剩下几千只土鸡还无销路。
最后,有人会说,农村创业失败因为钱。其实,钱对于创业者来说只是助推器,而不是救命稻草。有钱,项目会发展更快、没钱项目会发展缓慢。仅此而已!
因此,农村创业成败与否一定要找到“根本问题”。这也是很多农村创业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Ⅱ 担保人起诉银行违规放贷案例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贷款人无能力还贷,担保人有义务履行还贷义务,银行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担保人房产。
1、目前提倡和谐社会,只要担保人没有第二居所而且抵押的房屋是担保人的唯一生活居所,正常情况下法院是不能把担保人赶到大街上去的。
2、到当地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证明你的那个亲戚欺骗你们担保。
3、咨询当地正规的律师及法律援助部门,因为各地的情况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Ⅲ 创业资金的经典案例
对于一些人来说,创业启动资金是比较头疼的事。如果您在创业初期因为资金烦恼,可以考虑选择网上小额贷款的方式缓解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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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2017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 对于很多初步创业的创业者来说,创业启动资金是最为困扰的难题,想要创业当然离不开钱,为了帮助创业者更好的创业,政府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创业贷款政策来鼓励支持创业。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其申请要求,欢迎大家阅读! 一、创业担保贷款的概念 创业担保贷款原名是“小额担保贷款”,2016年为响应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改名为“创业担保贷款”。它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促进就业政策,针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创业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过程中(包括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困难,由各级政府设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经指定担保机构承诺担保,通过指定银行发放并由政府给予一定贴息扶持的政策性贷款。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 1、申请人员须是符合上级规定的'贷款对象范围、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商业银行其它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房贷款除外)的本地户籍劳动者; 2、申请人员须在本地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 3、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规定的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员不得重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三、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期限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5~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考察贷款人的个人贷款额度、就业人数及经营规模等合理规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为2年。 四、创业担保贷款的利率和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司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个百分点。 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符合政策的个人对象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 五、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流程 申请→审核→培训→考察→担保→放贷→归档→贴息 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个人创业); (2)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网上创业认定证明、经营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个人身份证明”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已婚人员需提供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文书;丧偶人员提供丧偶证明或户口本显示有丧偶信息;(离异和丧偶人员贷款时需关联直系亲属);未婚人员提供未婚证明并需关联父母或直系亲属(备注,所有关联人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备就业能力); (6)网上创业人员需提供网店主页截图、近12个月网上交易明细截图; (7)按规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
Ⅳ 国家出台的对民间担保公司的各项监管措施和法律法规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市场交易行为的多样化,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日益彰显,各类市场主体对于资金的需求形式和额度也日益凸显,各种名义的投资担保类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迅速发展开来,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投资担保类公司更是迎来了整个行业的疯狂式增长时期。经笔者调查,目前,我市投资担保、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投资类公司发展迅猛,虽然为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融资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投资担保类公司在经营运作过程中暴露出来诸多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管理部门的重视。
一、投资担保公司的定义及市场作用
先说一下,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投资担保公司通常意义上是指是指个人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需要贷款人找到第三方,为贷款人做信用担保。也就是需要贷款人找到担保公司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的要求,让贷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最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简言之,投资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投资担保公司一方面为中小企业贷款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通道,同时又为出资人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渠道。
投资担保公司的市场作用:
在众多的融资渠道中,投资担保行业以其独特的优势越来越受到了中小企业的关注和青睐。在我国现有情况下,逐步完善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对中小企业融资起着积极作用。投资担保体系在我国还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由政府或企业法人等出资组建,为支持中小企业贷款或支持本国、本地区产品出口而设立的。它在银行与企业的借贷关系中,是以保证人的身份存在的,它与银行、企业分别签订担保合同,确立特定经济关系,发挥以下作用:
(一)防范金融风险,保障权利人债权的实现。从银行角度来说,银行在办理贷款业务时,特别审慎,注意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由于投资担保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担保资金,具有较强的补偿能力,因此,担保机构有较高的信用等级。中小企业由其做担保,能有效地分担银行的贷款风险,有利于增强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信心,从而解决企业、银行借贷难的问题,促进资金融通,有效地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从企业角度说,通过担保,提高了其信用等级。企业欲从银行得到信贷支持,它就要接受担保机构和银行对它的监督,要向担保机构提供它的经营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报告,加强彼此之间的了解;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担保,也并不是无目的地担保,是建立在对企业的严格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如果企业的条件达不到要求,担保机构也决不会为它担保。
(二)注重市场调查,避免资金流失。投资担保公司在贷款前,对企业进行贷前审查,把握其经营现状及发展前途,贷款后,密切注视严格审查企业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与银行共同对资金实行追偿,从而有效地避免了资金的流失,维护了国家、银行的利益,并保证了资金融通的有效性。
(三)强化资金管理,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作为一个中介,投资担保公司发挥着桥梁作用,它不仅为银行、企业牵线搭桥,而且代银行审查企业、监督企业、代企业向银行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积极而有效地发挥了为银行、企业服务的目的,使银行、企业有更多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发展其他业务,从而有效地促进其发展。由此可见,投资担保体系的建立,使中小企业有了稳定可靠的信用系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给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的问题,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又可以帮助银行按照贷款的“三性”经营管理原则实现经营总目标,并使银行的贷款更为安全、有效。
二、关于投资担保公司的法律规范
投资融资类公司事关国家金融市场稳定和社会和谐大局,必须依法成立。目前,国家和各省都制定了相应法律法规,加强对各类投资担保公司的管理力度。国家出台的与投资担保公司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2010年3月,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等6部委联合出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4月,财政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出台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投资担保机构的迅速成长, 2006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豫政〔2006〕62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规范投资担保企业行为,2009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豫政 〔2009〕36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为加强投资担保企业管理,2010年1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豫政办 〔2010〕132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这些法规法规和地方性文件,都对投资担保公司的设立登记条件、日常经营行为、市场风险防控、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效合理的规定,对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也作出了明确分工。近年来的监管成效说明,国家对投资担保公司的市场管理也起到了一定的规范作用。
三、我市投资担保类公司基本情况及特点
目前,濮阳市设立的投资公司有三类:投资担保类公司、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类公司、投资担保咨询类公司。
1、投资担保类公司。依法设立后的经营范围河南省工信厅规范为:融资担保,投资担保,合同履约担保,投资管理咨询服务。
根据2011年3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经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由监管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同时,该《办法》第十条规定:“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度,但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豫政[2009]3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06]62号)第十条规定:“担保机构资产应保持良好的流动性和安全性,80%的部分应主要用于银行存款;不高于20%的部分可用于买卖安全性好、回报稳定、变现能力强的国债、金融债券及国家重点企业债券等;原则上不得进行项目股权投资”。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132号)要求,政府要对投资担保企业进行重点整顿,整顿的内容是:一是市场准入规范整顿,主要包括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是否经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批准;二是业务范围整顿,主要包括信用担保机构是否实际从事信用担保业务,是否有偏离主业现象及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非法集资和其他违法违规活动等,担保资金运用是否隐藏重大风险。三是经营行为规范整顿。主要包括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操作是否规范,准备金提取、风险集中度和投资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不正当竞争和暴力追债等行为,是否存在为其母公司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整顿的最后时限到2011年5月20止。尽管国家对此类公司管理严格,但从去年至今,我市仍有个别公司违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去年来,濮阳市工商局查处的违法案件亦不乏这样的案件。
2、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类公司。由于融资性投资担保公司门槛高、管理严,因此我市的投资人在公司名称中为规避“担保”二字,现在设立的这类公司90%以上的名称为“濮阳市×××(字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濮阳市×××(字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依据投资人申请,一般核定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创业投资和理财咨询等,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这些经营范围无需取得前置许可。
3、投资担保咨询类公司。这类公司既不能担保,也不能投资,只能搞咨询服务,在我市数量极少。
目前,根据濮阳市工商局企业注册登记数据显示,我市投资担保类公司主要呈以下发展趋势和运行特点:
(一)总体数量规模较大。截止2011年4月30日,我市融资性投资担保类公司35家,投资公司167家,投资管理类公司118家,资产管理类公司76家,投资担保咨询类公司6家,共计397家,约占全市私营企业总数的4%。
(二)注册资本总量较大。我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三类投资公司,注册资本总数是685942万元,这一资本规模数据已相当大,其市场流量影响面也相当大。
(三)涉及的股多较多。三类公司自然人股东有1125个,这一数量足以证明,我市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专业从事投资管理事务的群体,其经济社会的影响作用很大。
(四)城区及县均有分布。三类公司在市城区注册经营的有199家,在5个县注册的有198家,我市投资公司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有3家。
(五)中小企业占据多数。三类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1亿元的有8家,1000万元—5000万元的有53家,500万元—1000万元的有65家,500万元以下的有202家。
(六)发展速度增幅惊人。今年1—4月份,全市新设立投资类公司114 家,而同期全市新设立私营企业884家,投资类公司约占总数的13%。今年4月份仅市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就办理各种投资管理类公司36家,同期全市设立私营企业260家,投资类公司占总数的14%。由此可见,这类公司发展势头的确增幅惊人。
四、投资担保类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大潮中,三类投资公司在我市的生存经营情况可谓鱼龙混杂,但它们都有一个目的,就是高度的营利性、趋利性,仅此一点,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日渐明显化,三类公司共性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十个:
(一)超范围经营,开展非法存、贷款业务。根据5月3日《濮阳早报》报道《“投资”“担保”公司涌现龙城》一文记者调查暗访,目前,我市三类投资公司均有此现象。如:位于大庆路的嘉禾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投资担保公司)“贷款”利息不高,控制在1分5左右,但是担保费却让人难以接受,高达5%。位于益民路的濮阳市融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类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该公司“存款”至少是5万元以上,月息一般是1分5。他们是根据抵押评估决定“贷款”数额和利息,月息一般是1分8。濮阳市宏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担保咨询类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如果个人想贷款的话,其公司可以负责找放款人,借款人和放款人联系。利息加上担保公司的担保(中介费)费用,大概在月息3分5左右。
(二)扰乱金融秩序,坑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如2010年6月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查处的濮阳市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违法从事贷款经营活动一案,该公司一负责人请朋友吴某帮忙,以其名字出借给某置业公司资金300万元,实际上吴并未参与此事,而是由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代签,事实上则是由担保公司直接将款项借与了置业公司作流资用,出借10个月,该担保公司非法获利34万余元,扰乱了正常的金融信贷秩序。还有利用人们的从众心理和有些人爱占小便易的心理,让先期存款者,大肆对外宣传或利用自己人虚假宣传:该公司利息多么高,回报多么稳定等,以期达到更多人的参与。据不完全调查参与存款的以老年人据多或熟人关系据多,一旦把个人钱款存入担保公司,稍有不慎,结果就被骗得血本无归。如5月3日《濮阳早报》报道所举的陈老伯,因为轻信了“投资”公司高利息,把多年的积蓄8万元存入了投资公司。半年后,那家投资公司人去楼空,8万元的本金打了水漂。
(三)提供虚假证明,套取注册公司。如2010年6月市工商局查处的濮阳市某投资担保公司提交虚假住所证明文件取得公司设立登记一案,该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时,其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协议,就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在房主朱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代签的,就等于制作了一份原本不需要履行且内容相同的虚假房屋租赁协议,违反发《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破坏了市场主体准入秩序,被工商部门依法查处。
(四)虚假出资和抽逃资金问题。由于投资担保公司所占用资金数量大,大型的投资公司由于自身业务量与现有流动资金的矛盾,极易弄虚作假,搞虚假出资。中小投资担保公司,其业务量一旦激增,极易拆解其在银行的存款,造成抽逃资金的违法行为。
(五)非法市场竞争,存在放高利贷现象。《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否则界定为高利借货。按当前6个月至1年的短期贷款年利率5.81%算,个人民间贷款年利率上限应为23.24%,折算成按月复利(利滚利)的利率就是常说的1分7厘。据不完全调查,我市投资管理类公司和资产管理类公司绝大多数都进行高利发放贷款,月利率在3分—5分不等,贷款时间大多为半年以内, 3个月以内的居多,但最少为一个月,不够一个月按一个月付息。如果贷款时间一开始就确定不超过半月,一般按天计算,折合成月息有的高达1毛左右。
(六)市场运作投机,存在非法担保现象。融资性资产担保机构,只有依法取得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后方可为履约合同提保等业务。但目前我市的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公司大多明目张胆进行这类业务。在办理贷款手续时,有些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公司为打消放款人的顾虑,都会给你设计一个看似设计非常严谨程序。据他们介绍,一是贷款人直接与放款人见面,投资公司作为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人与放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介绍投资项目和项目完成时限及收益。如房地产开发、道路建设这类项目等。如果放款人不放心,还可和你一块到现场去考察,以打消放款人的顾虑。在签定借贷合同时,贷款人要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不动产作抵押。经过评保机构评估、公证处公正,然后到房产局抵押给放款人。二是贷款人还可以提供汇票、支票、存款单、仓单、提单进行质押。三是贷款人如贷款数额较小,还可以用我市公务员工资提供担保。调查中还发现在办理贷款手续时,有些投资管理或资产管理公司,让贷款人提供不动产抵押或动产质押,直接与自己公司签订贷款合同。有的平时收集贷款人和存款人的信息,先不让存款人存钱,等待有贷款的,再通知双方见面。
(七)开展虚假宣传,是造成非法小广告的源头之一。我们注意观察一些门头牌匾,就会发现一些《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明明是投资管理公司、咨询公司,却在其门头上变成了“担保公司”。还有的投资公司为了达到发展业务量的目的,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乱涂乱写标语,还有的乱张贴发放印刷品广告,内容有的极为虚假,为的就是欺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其处“存款”、“贷款”,达到非法集资、博取高额利润的目的。此外,这些小广告,影响城市形象,影响文明创建。
(八)资金链断后,极易引发社会性问题。我市融资性投资担保公司,已经河南省工信厅审核批准的33家,这部分已取得了担保资格,尽管有的也非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但他们隐蔽性强,还没有明目张胆去经营。最易出问题的是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公司,他们大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领到了营业执照,尽管他们规避了名称中“担保”二字和经营范围中应取得前置许可后才能在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中核定,并依核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但实际上他们大多都在违法经营。这样长期下去:一是如果贷款人的抵押物出现瑕疵或审查不严,就会使存贷款链条断裂,引发社会问题。这种事在我们身边也时有发生。如2011年5月7日,中央电视台第二套节目就播出了一个一房三卖的案例。二是有些投资公司可能会出现见利忘义,当他们非法吸收存款达到一定大的数额时,也有可能卷款潜逃。前不久也是在电视节目上播出一个案例,山西省一个村民,办了一个面粉厂,非法吸收存款100多万元后,就逃往他乡,人间蒸发。三是大多数投资管理类公司最高存款利息2分,贷款5分,存贷差达3分,问题是一旦贷不出去,或贷出去收不回来资金链断裂,就会让一大批存款人血本无归。如按目前我市400多家公司计算,假如有一半公司出现问题,每一公司涉及50户,这样就会涉及1000家,每户3人,就会涉及3万人。2011年5月8日凤凰网报道了内蒙古巨商金利斌非法集资,资产链断裂,据传每月偿还利息两亿元,因不能承受欠高利贷,而自焚身亡。
(九)挠乱金融市场秩序,影响政府公信力。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十一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市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公司违法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违规担保使一些法律淡溥的公众、真假难辨,一部分居民认为,这些公司有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办公场所豪华气派,门头排扁装修得高档显眼,如果这些公司违法经营,政府有关部门早就查处了,而且他们每天照常营业,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他们是合法的。从而大大地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十)潜在问题很多,可造成非法洗钱、暴力事件等违法犯罪活动。如一些投资人的资金来历不明,投资在此方面,就会使其慢慢合法化。还有一些因“高利贷”无力偿还的,铤而走险,走上了抢劫、盗窃的犯罪道路,给社会秩序造成很大稳定冲击。
五、对整顿规范投资担保类公司的几点建议
综由以上所述,笔者认为,对我市投资担保类有限公司的整顿已迫在眉捷,建议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领导应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情况调研。各级党委、政府一定站在确保经济安全、确保民生安全的大局,把整顿规范投资公司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投资担保公司已呈快速发展态势,已在我市形成一定气候,如不及时治理,金融秩序、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激化,后果难以设想。相关领导应给予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研,研究形势,分析原因,解决问题。
(二)厘清部门职责,分工抓好日常监管。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部门“三定”方案要求,尽快厘清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管担保公司方面的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责任,严格做好部门分工,使各部门在整治担保公司中做到会管、能管、管好,早介入,早监管,防止出了问题,化解监管风险。
(三)强化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协作机制。投资担保企业的监管牵涉的法律多、政策也很多,不是由一家政府部门所能独立承担的事情,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组织银监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人行和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整顿规范投资担保行业领导小组,像打击非法传销一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齐抓共管,多策并举,确保监管成效。
(四)加大整治力度,查处大要案件。进行一次集中专项治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整顿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132号)的要求进行规范,依法查处一批,曝光一批。同时,建议省政府或主管部门尽快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达到一定整治效果。同时,建议在整顿期间以市政府的名义暂停审批投资管理和资产管理这类公司。
(五)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深挖非法担保公司。通过建立相应的举报制度,通过一定的奖励措施,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举报查处非法担保公司的工作中来,挖出一批作案隐蔽、影响恶劣的非法担保公司,及时从严从重处理。
(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意识。一是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多种新闻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民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自觉防范存、贷风险。二是建议我市各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及服务网点要在各办公场所加强宣传,利用门头滚动字幕、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民众广泛宣传违法存贷款的危害性。三是统一制作警示牌,在全市已设立成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办公场所内的醒目位置预以悬挂,以防民众上当受骗。
Ⅵ 什么是非法融资_非法融资案例五篇
非法融资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下面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些有关非法融资的励志,来看一下吧
关于非法融资1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或变相吸收资金的行为。
同时具备四个特征即涉嫌非法集资: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从目前案发情况看,大多采用直接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形式,大致可划分为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非法集资方式变化多样。犯罪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由传统的 种植 、养殖向工程项目、科技开发、投资入股、消费返利等方式转化。二是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犯罪分子将非法集资与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采用传销手段首先对集资人员进行洗脑,许诺种.种优惠条件和获利模式,然后再引诱集资,层层下套。一般在集资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积极“兑现”回报承诺,骗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踊跃加入,集资规模迅速呈几何级放大。三是非法集资宣传不惜血本,利用媒体造势。如聘请明星代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专访 文章 ,利用报道宣传不法企业的“业绩”;将部分非法集资款投入公益事业或进行捐赠;雇佣业务员窜入社区散发传单,传播集资信息;举办各种活动,并在现场兑现红利,让参与人员先尝到甜头,为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现身说法”。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非法集资波及的领域日渐广泛,商品营销、资源开发、种植养殖、投资担保等传统领域案件时有发生,借贷理财、私募股权、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等新兴领域已逐步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重灾区。特别是互联网上非法集资犯罪成为普遍模式,跨界特征更加突出,传染积聚速度更快。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低收入人群、农民群众、退休人员参与其中,有的案件中超过半数参与者为老年人,不少群众把“养老钱”、“救命钱”投入集资,几乎血本无归。
1、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以签订合同、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大的电视台、广播、报纸上发布 广告 、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4、利用亲情诱骗。有的不法分子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 一是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会遭受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用于非法集资的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剩下来的,也可能是养老钱,而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非法占有,参与人很难收回本金。二是非法集资也严重发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如何识别非法集资陷阱
一看融资合法性。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如发行股票要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在股票交易所交易;销售 保险 应当得到中国保监会批准获取代理人资格等。因此,投资时应当查看有无批准文件,帮助识别。二看回报率。要看是否以高收益为诱饵。如果所承诺的收益率大幅超过同期社会平均利率水平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判断风险大小的第一步,就看预期收益率。如果收益率为8%-12%,这可以用机构产品解释收益;如果是收益率在12%-15%,这可以理解为民间借贷,但风险很高;如果收益率超过15%,则可信度更低。但是,他的预期收益率在上述区间范围,也不一定就是绝对安全的。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该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三看宣传方式。是否通过分公司、门店,以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电话推荐等方式传播理财信息,或者经亲戚朋友同事转发等各种途径,向市民传播投资信息。四看经营模式。具体要看投资回报有哪些,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没有项目或虚构项目都蕴含巨大风险,要格外引起警惕。五看范围。要看是不是针对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如果是一对多就有可能属于非法集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私募基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如果是违反这项规定的,就可能属于非法集资。比如,“e租宝”通过一些电视台和杂志大做广告,很明显就违反了这一规定。六看资金流向。要看筹集资金为谁所用,如果是自己占用,就属于非法集资。七看参与投资主体。是否谁都可以参加,金额不论大小都可以投资。如果是的话要引起警觉,不要上当受骗。
如遇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关于非法融资2
一.投资的地方永远是在线上!
非法融资的平台基本上是走的线上注册账号,获取你身份信息,转账的平台,要么是公众号,要么是APP,要么是PC端网站!首先骗子会给你讲,电影市场怎么好怎么好,另外说的心动之后,会给你说操作流程,比如先注册账号,而且很多都带有推荐码!
二.投资的影片大多都是上映过的!
比如目前最火的影片,都是上映过的,平台里面全部都有!!~!,是真的吗?当然不是,盗的羊头,卖的狗肉,这个是骗子的手段!!
三.15天返利————45天返利,高息诱惑!
马云听完也要吓坏了,比早期的支付宝利润还高。假设投资30万元,45天之后我就会得到445800元,一个月净赚接近15万。如此高的利润显然太不合常理,更像是之前频频暴雷的P2P。
我吓坏了!对此,金融理财的专业人士,他称:“一般银行理财的正常年化收益率是5%—6%,这显然不是一般的理财。而且,日化收益就能达到1.08%,周期仅为45天,高收益背后,必然藏着高风险。
四.永远签订的是电子合同!!
说白了,从注册到投资,你永远没有见过这个公司,签订的合同都是电子合同,那么我想说了,平台倒闭,数据清空,你凭什么说,你投资过?
五:公司资质查不出来!!
正规的影视公司,其资质,还有项目拍摄许可证都是公开的,可以在网上随时查询到信息的!
六:侥幸心理
我这几天遇见一个奇葩的人,他给我说,既然这些平台是骗人的,那么在倒闭之前,应该是资金没有筹够,那么我能不能投一笔进去,等这钱赚了,我再收手。我听完这个朋友的想法,我直呼,侥幸心理害死人,你想侥幸一笔,你就想侥幸两笔,往后越来越大,突然平台跑了,你就欲哭无泪吧,就想赌博一样,存在这样的心理,最终还是陷进去!!
所以最后再劝大家一句,影视投资固然好,选对公司很重要!!
关于非法融资3
中金社2017年7月28日消息,近日有消息曝出,近40万名投资者约300亿元人民币“被骗”。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新发非法集资案件5197起、涉案金额2511亿元。2017年至今虽然尚未有相关统计数据出台,但是涉案金额高企的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非法集资“毒瘤”长期危害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非法集资的手段又是花样百出,让人防不胜防。
中国财富网特约北京市炜衡律师所高级合伙人杨航远律师,就如何辨析非法集资以及如何防范非法集资等问题,作出一一解析,以帮助投资者辨别真伪,防止上当,减少损失。
杨航远曾辩护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有:西北证券涉嫌非法吸存案;海天药业集团某高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黑龙江焦英霞、杨春孝涉嫌集资诈骗案等。
非法集资的四大特征
杨律师介绍,《刑法》176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192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这两个罪名所表述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主要行为方式,就是我们老百姓常说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有四个特征
第一,常常表现为没有经过有关权力部门的批准,没有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者是经过了批准,但是以合法的形式实施非法的手段。比如说过往案例中,有的是农村信用社,主体本身是有权利吸收公众存款的,但是如果吸收的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也会把它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定。
第二,常常表现是一种公开的宣传,比方说,我们日常会收到的一些短信,内容大致为“给你的存款承诺多高回报”或者说是“能够有一个高收益的投资行为”。而投资本身是有风险的,不能保证投资者一定能赚钱,那么这样的承诺也是不合法的。
第三,一般会承诺还本付息。
第四,表现为面对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是这里也需要注意,如果是仅限于亲戚朋友范围的,或者仅限于本单位范围内的集资,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此,杨律师特别指出,非法集资初期,无论是约定的高额回报也好,或者是承诺的还本付息也罢,前期一般都是能正常兑现,而越往后,这种非法集资行为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成本越高,后面的参与者得到偿付的概率越低,到了最后,资金链出现断裂,就出现案件的发生。而有些企业,比如一些民营企业贷款比较困难,他们有时会向自己的职工、亲朋好友有一些正常的集资行为,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好,盈利能够覆盖集资的成本,则不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的新特点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非法集资出现了新特点。
首先从数量和规模上来看,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规模越来越大,金额越来越触目惊心,造成危害也越来越大。
其次,具有广泛性,一个是行业覆盖的广泛性,一个是地域覆盖的广泛性。以往,非法集资多数发生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因为经济越发达,民间融资越活跃。但是现在,不仅仅是经济发达地区,经济不太发达的三四线城市里,集资行为也数量众多,爆发出来的案件金额也是惊人。
还有从形式上,集资的方式 方法 也是越来越多样化。
杨律师介绍,不管是发生在哪个领域,房地产也好,金融领域也罢,万变不离其宗,抛开形式来说,本质就是一个金融模式,承诺在一定时间、一定期限,给予投资者一个高额的回报或者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回报。
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
“看到承诺高收益的时候,投资者就需要谨慎” ,杨律师说,“大家都知道,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有人承诺你高额的回报、固定的回报的时候,你就需要警惕了” 。换句话来说,不要期望“天上掉馅饼”。公众在面对投资项目时,可以计算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此外,“不熟不做”,投资者对于投资的项目以及项目所在的领域,应该有一定的理解,投资者如果没了解清楚所投资的项目,听到一个 故事 就往前冲,那么也很可能上当受骗。
还有就是对于投资机构主体应该有所审查,公众可以查询政府网站,看看该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公司,是不是具备法律赋予的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如果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基金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的产品,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对于合法的主体,行业口碑比较好的企业,违法犯罪的概率就偏低,非法集资概率也较低。
发现非法集资后如何维权
对于投资者来说,避免风险为第一要务,但是如果风险已经产生,又该如何维权?
杨律师分析,作为投资方,如果投资已经完成,一定要对这个项目进行监管,尽自己所能了解项目公司的运作情况,注意该项目是不是按照正常合规的流程在运作,防患于未然。在资本运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能是不正常的投资,那就要积极跟项目联络人联系,尽可能拿回本金退出该项目。而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对经济信息的捕捉和经济危机的发生可能不是很敏感,如果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这时候绝大部分选择到公安机关去报案。
最后,杨律师奉劝投资者“投资者一定要理性投资” 。投资不能光被高额的回报所迷惑,要把风险放在考虑的第一位。在经济活动中,只有双赢才能持久,如果单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谋求不切合实际的利润,那么也不会是一个长久的模式,最终有可能伤害到的是自己。
关于非法融资4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融资日益活跃,非法集资活动也呈上升趋势。非法集资行为严重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侵犯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此类行为还具有涉及区域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等特点,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危害极大。
一、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一)骗取公众资金,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非法集资目的是骗取公众的个人资财,非法集资公司表面上虽为实体,但多数与其他企业并没有交易结算关系,即使有部分资金用作投资,也根本不会产生他们承诺的收益。其本质就是靠不断的被集资者的参与来维持。因为其运作手段是用后期吸收的资金兑现前期资金本息,所以有一天必然会导致资金链断裂,最终融资活动全面崩盘,非法集资者卷款而逃,造成市场秩序的混乱和社会的不安定。
(二)使弱势群体雪上加霜
非法集资的受害者往往是生活困难的弱势群体,很多是老年人和下岗职工。他们渴望致富但又苦于没有 渠道 ,极易受到诱惑和欺骗,成为非法集资活动中底层的主要成员。当他们以参赌心态进行“投资”时,很多人动用了养老金、购房款,甚至孩子的 教育 费用。
(三)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
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事后反映最强烈的是对政府的问责: 为什么非法集资天长日久才被有关部门发现? 为什么会有政府官员参加非法集资公司的庆典? 为什么集资者会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经营执照?为什么集资者会堂而皇之地在新闻媒体做广告?由于参与非法集资的群众法律意识相对淡薄,一旦案发造成损失,受害者往往强调非法集资者有以上原因而要求政府赔偿,从而酿成群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
二、非法集资的防范和治理
(一)提高对社会的控制力。充分发挥社区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增强政府部门对“社情”的掌控度,及时发现、掌握非法集资情况。
(二)建立预警机制。由政府牵头,建立工商、金融、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网络,增强信息采集能力,畅通信息传输渠道,整合部门力量,协调配合,提高预防监督的能力,避免或减少打击上的滞后。同时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改变群众处于信息不对等的境地,引导群众自觉规范投资和理性理财。
(三)加强相关法制宣传。使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积极引导、增强群众理性投资意识,尤其要对投资的风险性、参与投资的责任分担、政府对投资无代偿责任等关键问题进行家喻户晓的宣传。
关于非法融资5
一、国家级专利产品+非零和消费返利营销模式,助力江苏汝康快速发展。
近年来,由陈瑜老师的《消费资本论》一书而引起的关于消费者和投资者的关系的争论屡有发生。学术界、企业界争论不断,各种新的学术观点和营销实践屡有发生。
江苏汝康公司的掌门人吴红庆就是利用这种消费投资理论,加上自己的长期营销实践,提出了“非零和”合作共赢模式, 即强调生产商与消费者彼此合作、利益均享,创造双赢、多赢、共赢的“命运共同体”。
在汝康公司的“非零和”合作共赢销售模式中,汝康公司与消费者签订《消费回馈协议》,双方约定:消费者在汝康公司购买产品累计达到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对价时,消费者将享受产品3.3折会员优惠待遇,汝康公司即向消费者赠送市值3万元的同类产品;同时,消费者可以选择将受赠的3万元产品委托汝康公司代为销售,每周享受汝康公司的市场营业利润的35%左右按期的回馈,汝康公司在销售消费者委托销售的三万元产品时,将扣除百分之二十的运营成本,最终向消费者累计回馈满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的产品销售款项时,本合同的双方义务履行结束。
在产品选择方面,汝康公司生产经营世界首创的植物氨基酸系列酒(国家发明专利号:ZL201210357981.6)、香草泉神经酸元宝枫系列的五项国家发明专利产品(国家发明专利号:ZL201310162977.9、ZL201310162957.1、ZL20131012960.3、ZL201310163089.9、ZL201310162959.0)、香榧酒系列以及果蔬粉系列和三莲系列保健床寝用品等高科技产品。
在公司管理方面吴红庆先后收购并创办了江苏汝康酒业有限公司,江苏丹枫神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市汝康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汝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和香榧酒庄等多家企业。
在市场运营方面吴红庆采用建设“汝康非零和直营店”加会员制的管理体系。他先从浙江入手。在丹阳、无锡等在建设直营店,每家店都严格按照工商管理规定办理相应合法的法律手续。和会员之间每笔交易都签订《消费回馈协议》
借助这种营销模式和管理机制,吴红庆实现了企业的快速发展,江苏汝康在全国陆续建设了400多家汝康非零和直营店,拥有了20多项食品发明专利技术,和3个酒厂、三个绿色食品种植基地。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浙江省丽水市召开的“2015中国生态休闲养生健康产业大会”上,汝康集团董事长吴红庆以“非零和分享经济带动下的万众创新”为主题进行了演讲,并获誉 “2015中国生态休闲健康产业最具影响力人物”。他所倡导的企业非零和经营模式获得了与会者的肯定与认可。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向吴红庆颁发了“2015中国生态休闲健康产业最具影响力人物”奖牌。
为了开发自己的专利产权元宝枫,2016年7月,吴红庆代表江苏汝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政府达成协议,在当地的老竹、丽新、黄村建立15000亩元宝枫种植基地、30亩育种基地及旅游养老产业基地,同时,江苏汝康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的四川元宝枫、云南玛咖等种植基地也在积极地运行。
二、管理滞后引发的经营混乱
2016年9月,快速发展的汝康公司的销售出现了以下问题:首先,社会上出现一些虽然没有汝康公司的主打商品但是模仿汝康公司的销售模式的公司,这些公司只是拿来其他公司的产品,加价卖给消费者,并向消费者进行高额的返利,显然,以他人的商品加价倒卖必然虚增成本,并且有违法经营之嫌,导致2016年的下半年一些公司纷纷倒闭,很多参与者血本无归,造成销售市场的恐慌心理,该现象被汝康公司的竞争者和利用汝康公司的商品或借用汝康公司的名义、实施违反国家法律禁止的营销行为的人所利用,误导了对汝康公司的商业行为合法性的判断;
其次由于汝康公司在各地的销售门店均为授权代理商,汝康公司对代理商的所谓“店长”监管力度不够,造成个别“店长”为追求佣金,偏离汝康公司的理性消费的理念和游戏规则,对消费者进行所谓高额返利误导宣传,导致了部分消费者不理智的消费,有的甚至处置财产、借高利贷购买汝康公司的优惠产品,以追求返利目的而过渡消费,导致一些非理性消费者发生了债务危机,试图向汝康公司转嫁责任;
第三,个别竞争对手和汝康公司内部持有利己利益动机的人相互配合,乘机制造谣言,串通破坏汝康公司的市场,甚至在自媒体上发布极不负责任的言论和文章,使得众多消费者对汝康公司的“非零和”合作共赢模式产生怀疑,致使汝康公司的销售开始下滑。
为此,吴红庆准备对汝康公司的“非零和”合作共赢销售模式进行整改和完善。该改革动议触动了所谓既得利益,为此,有人公开有组织的到汝康公司闹事,并发生了组织社会人员绑架吴红庆、经营效益最好的代理商黄亚萍及公司高管的事件。
三、公安以“非法融资”强行介入导致的企业生存危机
2016年12月24日,江苏丹阳市公安局对汝康 公司法 定代表人吴红庆进行了刑事拘留。
据汝康公司代理律师北京市翔实律师事务所主任郭永昌律师介绍,在处理汝康公司问题上,丹阳公安先以涉嫌集资诈骗为由、后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为由的介入。随着江苏地方公安的介入,其他地域的公安也开始介入,并纷纷对相应被认为的涉案财产采取强制 措施 。
各地公安的迅速行动导致汝康公司的造梦游戏迅速破裂,几百家直营店纷纷关张,许多店长被公安拘押,有的交了巨额保释金后被取保后审。
涉及的的数万消费者更是忐忑不安,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许多消费者依据消费协议回馈的大量产品被扣押。
四、消费返利还是非法融资?如何执法考量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
关于汝康公司的《消费反馈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北京市翔实律师事务所郭永昌主任介绍:他们在代理过种中发现。苏州地方公安机关在接到对汝康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吴红庆等人的举报后的态度有别于其他公安机关,在看了举报人提交的协议后鲜明的表示,这就是一份消费协议,根本不属于刑事案件。没有介入汝康公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去。但是,丹阳、无锡等地方公安纷纷对汝康公司的经营者和代理商采取了强制刑事措施。
是消费返利还是非法融资。汝康公司的造梦游戏就这样草草收场。而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却远未结束。
河南郑州某品牌酒业老总研究汝康的资料后认为,汝康公司的经营模式和他们一直在做的买酒送汽油、买酒送车的营销模式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一种营销手段和经营模式。
Ⅶ 以创业的名义行骗案例
以创业的名义行骗案例
虽然相隔千里、素不相识,山西太原的马艳飞和湖北武汉的郑禹,却种下同样的种子、获得同样的果实:现在,这两名大学生都因涉嫌巨额诈骗失去人身自由。
他们一度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马艳飞是山西工商学院的明星学生、创业能手,享受专车和专职司机,动辄做“六位数”的生意。郑禹在他所在的武汉传媒学院(原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以出手阔绰著称。
他们的财富来源,几乎一模一样。
太原市龙城刑警队侦办马艳飞案的民警许宁介绍,2015年3月至次年1月,马艳飞以刷业绩、代购等理由,诱骗大学生在分期贷款网站为其购买手机,称由其还清贷款并付给好处费,在全省各大院校进行诈骗,案件共涉及593名学生、948部手机。以立案时尚未还清的本金计算,涉案金额达453.4万余元。手机被低价出售套现,而还款的承诺则大都落空。
几乎在同一时间,2015年4月至9月间,郑禹以相同的方式在武汉传媒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院校实施诈骗。
2016年7月,郑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中涉及受害者29人共34部手机,涉案金额22万余元。
一些受害者相信,他的犯罪事实未能得到彻查。受害者提供的一份登记表显示,此案可能涉及两百多人。
这一数字暂时无法核实。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际涉案人数确实远超29人。
这两个年轻人“掘金”的步伐,跟上了网络贷款平台在校园里扩张的节奏。过去3年里,互联网金融在中国成为热点。市场规模不断膨胀,利用网贷平台诈骗的案件也开始出现。
2016年3月,河南大学生郑德幸利用同学的身份信息,在网贷平台上套取60余万元参与赌博,输光后跳楼自杀。同年9月,长春破获的一起诈取大学生身份信息、利用网贷平台套现的案件,上百名大学生被发展为“黑中介”,涉案人员遍及12个省份。近3年来,类似案件不胜枚举。
犯罪者付出了自由乃至生命的代价,也为信赖他们的朋友,带来了长久的痛苦。
受害者至今承受着巨额债务和五花八门的催债手段。还有更多懵懂无知的年轻人仍在跳入这片没有规则、只有欲望与欺骗的黑暗丛林。
链条
马艳飞用不到一年时间就搭建了财富体系。“马艳飞是分期公司刷单的老板”,传言往往需经三至四层介绍人之口,才能到达最底层的受害者耳中。
山西工商学院大四学生赵云龙(化名)距离金字塔顶已相当近,和马艳飞间只隔一人。
2015年4月,他的舍友聂某在寝室里说,认识了一位有钱人,叫马艳飞,做着很多项生意,可以带大家赚钱。
赚钱的一种方式,是用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码等信息,在分期消费平台上购买手机。手机交给马艳飞,他会偿还全部贷款,并给予一定的好处费。
聂某以兄弟情面哀求舍友,并一再希望介绍更多人一起“赚钱”。大部分舍友接受了,赵云龙一口气在8家平台为马艳飞分期购买了苹果手机。
骗局起步非常完美。舍友中有的介绍本校同学,有的寻找太原其他高校的朋友,还有人通过老乡延伸到山西运城、忻州的高校。跨城市的骗局从这间宿舍蔓延开来。
与此同时,900多公里以外的武汉,“人人分期”的校园代理郑禹,也忙着搭建依附于分期平台的“创业”团队。
他的商业模式是,从“人人分期”平台上,利用学生身份分期购买苹果手机,转卖给手机店,供社会上的消费者分期购买。
韩晓(化名)是武汉传媒学院学生,也是郑禹团队中最核心的成员。据她介绍,团队的核心成员有10人。
郑禹邀请她加入时,将利润来源说得清清楚楚:学生分期购买手机的月息约为50元至70元,但是“社会上的人”分期购买同样的手机,每月要交178元。他们赚的正是这100多元的差价。
钱让这两个年轻人的计划滚雪球式壮大。
赵云龙承认,办一部手机,马艳飞给他600元好处费,他把其中300元分给两位下线,每位下线再抽出点钱,分给最底层的学生。许宁警官说,大部分学生都受此利诱。
类似手法在校园分期网贷诈骗中屡见不鲜。长春那起涉及12个省份的重大诈骗案中,学生每获取朋友的身份信息完成一单贷款,就能拿到500~1000元的奖励,特别“优秀”的介绍人甚至得到轿车。
“这就像是传销模式进了大学!”许宁直言。
和传销相似,校园分期诈骗极度看重“人头”。马艳飞案中的绝大多数介绍人,都是从最底层被发展起来,再以此为核心,开展新一轮几何扩张。
郑禹案的一名受害者记得,韩晓那时见到朋友就会提到这事。有的学生一再推脱,甚至刻意躲着韩晓。但是到最后,他们抵不住“人情绑架”。
信任和友情展现了力量。武汉铁路职院的一名学生还记得,加入之前心慌得不行。可看到小小的签单场地挤满了熟人,怀疑立刻就消失了。
很多底层学生一分钱好处都没拿到。他们免费帮拉人头,出于朋友间的“仗义”。
包装自己也是增强信任的重要一环。比马艳飞低了两个年级的夏英凯(化名)对马的印象很好,“每天早出晚归,黑黑瘦瘦的,看着就老实”。
夏英凯曾听学校创业孵化园区的指导老师对马艳飞说,“好好干,将来我们多推荐些学生去你公司实习”。
马艳飞还曾派“专职司机”将夏英凯载到所谓的公司考察。司机不停夸赞“马老板年轻有为”,“还给我交五险一金”。
“公司”开在一间公寓里,坐着七八名员工,一人一台电脑。营业执照显示,马艳飞名下的山西正鑫坤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30日,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从电子产品到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共16种。
执照存在的最大意义,就是打消学生的疑虑。
许宁说,目前的侦查结果显示,马艳飞手下所有介绍人都被其蒙蔽了。
发财梦破灭时,赵云龙名下有两万多元分期欠款,还帮下线垫了7000多元。窟窿是他之后一年打工才填上的。
推手
许多受害学生怀疑,网贷平台的部分员工可能参与诈骗,或知情不报。
2015年6月,夏英凯在“分期乐”“爱学贷”(现更名为“爱又米”)“人人分期”三家平台以自己的身份,为马艳飞购买手机。
他说,除了确认学生身份信息、购买商品种类以及家庭电话外,签合同不需要太多审核。唯一跟财务挂钩的生活费选项,“填每月1万(元)也没人查”。
“分期乐”公关部人士辩称,学生们收取了马艳飞的好处费,很可能在“是否自愿购买”等关键问题上欺瞒签单人员。这和警方得到的马艳飞口供吻合,“会提前告诉学生怎么应付”。
夏英凯说,为马艳飞购买手机后,自己被其发展成“爱学贷”的签单员。他发现,在分期平台的“大区经理”“校园经理”“校园代理”“签单员”这一业务体系里,马艳飞也比自己资历更老。
许宁证实,马艳飞曾担任“人人分期”的校园代理。“人人分期”可以和线下实体手机店合作,马艳飞便利用身份,和彼时认识的某手机店老板合伙套现,省去了倒卖手机的步骤。这也使得“人人分期”成为马艳飞诈骗案中受害大学生人数最多的平台。
“爱学贷”官方工作人员也确证,马艳飞曾被该公司聘为“爱创人”,即校园代理级别。
夏英凯感觉,和每签一单只能拿到72元钱的自己相比,马艳飞地位超然。令他印象深刻的是,马艳飞和“爱学贷”太原地区的某城市经理关系熟稔,经常在朋友圈发布和后者的合影或聊天截图,还屡次在同学面前与其通话,讨论“今天能出几单”。
和夏英凯同时成为签单员的另一位同学坚信,马艳飞真有门路。正常情况下,签单员每天能做一两单苹果手机就“很夸张”,可马艳飞往往把十几个同学叫到一间教室,集体签合同。“一个签单员在短时间内做十几台苹果手机,绝对异常。”
事后,马艳飞不止一次地在他们面前炫耀:“你们只管签单,风控我都让经理压着了。”
在受害学生们看来,这种环境大大推进了诈骗活动的进展,更让他们增强了“自信”。
“爱学贷”公司给出了几乎截然不同的说法。其工作人员表示,学生们反映的该城市经理不但没有问题,还在案发后积极协助警察调查,为公司善后。目前因业绩优秀,已升职为省区经理。
“爱学贷”回应称,该经理的确曾招募马艳飞作为校园代理。但于2015年2月就发现其行为不端,及时开除。至于当时的校园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被马艳飞利用,但基本是马艳飞利用个人人脉,与部分校园代理和签单员达成的交易,“平台也是此事的受害者”。
“马艳飞案,校园贷平台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教授范立夫认为,校园贷款平台有信息披露义务,除向学生提示潜在风险,还必须对借款学生的资格条件、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在其他机构的贷款信息、第二还款人或担保人还款能力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武汉的情况如出一辙。在短期集中销售大量手机后,为了应对“人人分期”公司可能的电话调查,一名白姓工作人员也曾教韩晓一定要回答“买手机是为了自己使用”。韩晓与夏英凯一样,没经历过什么“严格审核”。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敏证实了郑禹系“人人分期”校园代理的身份。起初,郑禹还使用“优分期”和“人人分期”两个平台套货。但韩晓介绍,由于“优分期审核比较麻烦”,他们转而全部使用能快速完成审核、下单的“人人分期”。“整个下单过程不超过10分钟。”
在其他地区,利用漏洞的大有人在。据报道,2015年10月起不到5个月时间,内蒙古女孩张一丹就利用类似的手段,在内蒙、辽宁两省诈骗1200余名学生上千万元。她在审讯中表示,快速扩张的首要诀窍,就是“挖掘各大分期平台的授信经理做自己的中介”。
2016年4月13日,教育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其中强调,要对“借款人资格审查失职失当等行为加强监管和风险提示”。
上海、重庆、深圳、广州等多地监管部门随后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园网贷市场,并列出多项负面清单。
同年8月,银监会对校园网贷整治再次提出五字方针“停、移、整、教、引”,其中“停”针对暴利催收等违法违规行为,“移”指违法违规行为要移交相应部门,“整”是对校园“网贷”业务进行整改,“教”和“引”则涉及大学生教育。
“趣分期”官方表示,从2016年开始,已不再经营大学生市场。短短数月,活跃在校园内的线下地推团队大量消失。
坍塌
在此之前,马艳飞和郑禹还是过上了一段“好日子”。
许宁透露,除了少部分用于消费,马艳飞的大部分资金,都放进了股票市场和民间借贷领域。2015年股市暴跌,才导致他骗局的资金链“意外”断裂。
和苦心经营着整个体系的马艳飞相比,郑禹明明有着更靠谱的“商业模式”,却把自己弄成了整个链条上最不稳定的因子。
他抽的烟从三四十元一包的利群变成了百元的“1916黄鹤楼”,“成袋成袋地买”,代步工具也从摩托车变成了改装后价值几十万元的丰田锐志。
铂金链子,最新款的手机,价值数千元的手表,让郑禹的好朋友最印象深刻的是,“别人分烟论根,他一盒一盒分”。百元一包的黄鹤楼,常常被郑禹随手扔进朋友的怀里。
“那一阵子,他和他身边的一些人都不把钱当成钱了。”郑禹团队的一名成员说。
没有人知道,郑禹的底气来自于低价变卖手机。也没人能说清,他是何时放弃了正经的“创业”,选择了一条险径。
事后调查发现,郑禹以单价5000多元、低于市场价的价位卖出了未开封的苹果手机,但这部手机的“成本”高达七八千元。根据还款期数的不同,“人人分期”会从中收取累计几百至上千元不等的服务费。这意味着做得越多,欠得越多。
多位与郑禹认识的受害者说,郑禹对朋友“非常大方”。有人反映,郑禹送过改装摩托车给朋友。当事情败露后,找上了郑禹家门的受害者惊讶地发现,他家的房子老而破败,他与他们想象中的“阔少”形象相去甚远。
2015年暑假来临时,郑禹已经无力偿还新一期款项了。在韩晓等人的追问下,他终于承认,自己将手机一次性低价卖了。听到这话的韩晓,眼泪“唰”地流了下来。
武汉的骗局已然破产,太原马艳飞案的端倪才刚出现。
2015年10月,很多学生开始发现,一向还款很及时的马艳飞出现了超期滞纳金。
11月,情况更加严重。马艳飞找到赵云龙等人,称自己“资金链紧张”,希望大家能借他点钱,或者帮他给下线先垫上。
虽然马艳飞还是一脸轻松,可赵云龙当场就蒙了。
付款不再及时给金字塔带来了结构性的崩塌。恐慌、愤怒、猜疑从下而上传输,压力汇集到了金字塔的上层。
一名级别比赵云龙还要高的介绍人在社交平台上记录了当时的绝望:“假如有一天我出事了,记住,我是被逼死的。”
夏英凯成了最后一批知晓情况的人。12月的最后几天,他身上已经不剩1分钱,还背上了好几张借条,所有钱都被拿来垫付下线同学们的`分期款了。
他唯一能做的,是每天给消失得无影无踪的马艳飞打100多个电话,跑遍整个太原找寻他的踪影,天黑了蹲在马路牙子上大哭一场,想想“怎么和父母断绝关系,不让他们背上债务”。
12月31日,马艳飞的行踪被发现。人们将他堵在了公司。在这里,他最后一次发挥了“职业素养”。追债者揪着他的衣领,他也笑眯眯的,示意大家不要着急。人们蜂拥而上,让他写借条、立字据。他统统答应。
韩晓等人也是在武汉市的一家公司里找到了郑禹。“他那时像受了惊的小老鼠,在发抖。”至此,马艳飞与郑禹的命运走到了同一方向,均被警方拘留。
金字塔坍塌了。留下一地的债务。
韩晓曾经最亲密的朋友已与她反目。夏英凯也受到昔日好友的威胁。有人旁敲侧击,说本校的另外一名介绍人已经被下线们打断了三根肋骨。
今年开春,一位断交许久的朋友在微信里发来信息,让夏英凯还钱,说“当初是被你强迫买的”。
夏英凯急了,对方还说有证据。质问有什么证据,对面又嘲讽,“心里有鬼吧,急什么急?”
“你是不是把我逼死就好了?!”
对面回了一句:“对啊,人死债销。你死了这事儿就结了,真便宜你。”
过了半分钟,对方把这句话撤回了。
狼藉
无论在太原还是武汉,很多受害学生都觉得,“没人管我们了”。
赵云龙一度想等案子判决,再考虑赔偿的事。可“趣分期”当时每天50元的滞纳金让他怕了。
金融搜索平台融360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大学生消费分期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4月,78%的大学生分期购物平台分期费率含混不清,48%的逾期费率模糊。在明确逾期费率的平台中,58%的滞纳金达日息1%。
“高额的滞纳金根本不合理。”范立夫教授直言,校园贷平台违规收取滞纳金、手续费,使学生面对数额巨大的欠款。此时,单纯对征信的考量可能已无法激起学生的还款欲望,为了规避自身风险,校园贷平台就可能祭出违规甚至暴力催收的手段。
2016年春夏两季,在山西工商学院,打着“趣分期”旗号的催债人员拿着学生照片堵在宿舍楼的门口,和过往同学一一确认,“你认不认识照片里的人?”
“趣分期”对此表示,这并非该公司工作人员。接到用户投诉被骗电话,该公司会让用户提供立案证明,一经核实,会第一时间将用户添加至白名单,停止一切催收。
夏英凯收到过发件人为“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通告函”,称因“涉嫌诈骗分期乐公司贷款”,要求他于2017年3月9日前往“北京市人民法院”(北京并无此法院——记者注)出庭,如不到场,将“当庭宣判三至五年有期徒刑”,并列入“全国A级通缉令”。
“分期乐”公司对记者强调,不会向用户发出不合乎法律规范的律师函。
4月10日晚间,“分期乐”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通报,即日起,将暂停对马艳飞案所有涉案大学生的一切催收手段。随着案件进展,不排除对这部分受害学生进行逾期费减免。
“爱学贷”也表示,马艳飞案的涉案学生,只要主动申请、说明情况,公司将采取费率减免,只收本金的还款方式。“爱学贷”工作人员持有的态度是,在本案中,受骗大学生缺乏法律意识、保护意识,“爱学贷”的平台、人脉也确实被犯罪分子利用。作为正规公司,“爱学贷”愿与学生在互相理解的情形下解决问题。
截至发稿,太原马艳飞案和武汉郑禹案牵涉人数最多的“人人分期”表示:“我们拒绝接受此类采访。”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魏艳丽长期处理此类案件。她感到,迄今唯一专门规范网贷的由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网信办制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距离真正落地还有相当长的距离。
由她代理的相关案件,在向银监会、金融管理局投诉时会没有回应,去公安机关报案时,公安机关判定这属于民事纠纷,不予立案。拿不到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通知书,又无法在检察院立案。
在武汉,原价6788元的手机滚动成了3万多元的债务,催款电话也让很多受害学生感到不安。他们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不是法院判决书上那29位受害者中的一员。
派出所曾以“做笔录做晚了”等各种原因解释他们的疑问,但很多受害者表示,自己多次到派出所要求做笔录,常常一等就是一下午。即便做了笔录,名单上也没有自己的名字。
太原的许宁警官亲身感受了此类案件的繁杂。为了查清马艳飞案,他所在的龙城刑警队先后两次向市检察院和省高检申请延长侦查。在160多天的时间里,仅马艳飞,许宁就审讯了30多次。最终,纸质和电子版案卷合计200多册,往检察院运送需要3辆车。复杂的案情也使得马艳飞案至今未能开庭。
今年3月30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宣布成立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制定网络借贷自律管理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开展自律管理及检查,维护市场秩序等多项工作。
范立夫担忧地表示,校园贷领域已陷入两难境地。一些平台退出,另一方面,不合规的平台仍然存在,乱象依旧频发,行业被“妖魔化”。
他认为,校园贷作为普惠金融的一部分,能满足即期支付能力不足学生的消费需求。如果平台能够按照监管政策合规经营,那么校园贷并非完全是负面的。
一位互联网金融从业者认为,此类事件通常是:学生里的品行恶劣者来骗贷,而许多学生贪图小利,信用意识淡薄,被同学诱骗贷款。在处理中,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以同情代替道理,由企业买单,那信用社会、契约精神无从谈起。校园需求宜疏不宜堵,如果正规企业不再为需要帮助的年轻人服务,那这部分空白将被高利贷和逃脱监管者所占领,劣币驱逐良币。
现在,诸如“武汉大学生贷款分期”的小广告还在郑禹的母校俯拾即是。它们声称“是学生来就放款”,“不看征信,不打父母电话”,“推荐一名大学生,可获500~5000元奖励,能者多劳”。
电线杆、垃圾桶和马路边依旧充斥着贷款小广告。在这些花花绿绿的纸片背后,网贷的丛林中依旧上演着狩猎的剧情。
武汉的一名放款人得意地在微信朋友圈晒出大量与大学生的转账截图,也警告式地发出几张催债图片。图片说明是:“按时还钱啥事没有,不讲诚信的,我让你连年都过不好!”
;Ⅷ 创业担保贷款营业执照注销了犯法吗
不犯法。
营业执照是有工商部门管理,如果
经营行为
违法,工商部门有强制吊销的权利,个人可以自动注销,这都是
正常行为
,没有违法之处。
贷款的问题是银行与
贷款人
的关系,正常按时还款就可以了。
望采纳。
Ⅸ 详解个人创业贷款风险
详解个人创业贷款风险
案例
前年,广州市个体户张先生用手头上的20万元现金,开始经营服装批发生意,后来生意越做越大,流动资金出现了紧张。于是就考虑向广东发展银行申请个人创业流动资金贷款,银行经考察后,认为该个体户生意较好,可以给予创业贷款支持,但为了保证贷款安全回收,要求该个体户必须提供担保。张先生无固定资产抵押,银行只好推介担保公司对其进行担保。
好在张先生锲而不舍,跑了好几趟,终于得到担保公司的担保,最后从银行取得50万元的贷款。张先生在银行的支持下,生意得到较快发展,平均每年经营收入达到500万元,每年平均净利润为80万元。实际上,张先生的遭遇算是幸运了,更多的创业者不是被银行拒之门外就是贷款后因为巨额担保费用占用资金而导致经营失败。创业贷款给想创业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杆可以纵横天下的枪,这杆枪威力极大却也烫手伤人……
高门槛让创业者望而却步2003年8月,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机构相继推出“个人创业贷款”项目,而中国农业银行早在2002年9月就推出了《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并一直在运行中。但这些贷款措施实施以来,一直无法成为市场的主流。
然而,银行毕竟是商业机构,发放贷款首先考虑的还是资金的安全。出于贷款资金安全的考虑,往往把门槛稍微抬高了一点,或者说严格了一点。贷款评估十分严格是创业贷款的特征之一。银行向个人或企业提供贷款一般需要质押、抵押、担保三种条件。广发行的个人助业贷款细则规定:贷款必须抵押,抵押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抵押,定期存单质押、有价证券质押、流通性较强的动产质押,符合要求的担保人担保。
而且发放额度根据具体担保方式决定。就是这抵押让创业者望而却步。质押、抵押通常很难获得100%的贷款,而担保则要交给担保公司一笔不菲的费用。申请者除了要有稳定的经营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还必须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担保。事实上,许多申请贷款的个人和中小型私营企业一般都过不了银行评估这一关。担保公司不是“救命稻草”贷款起点金额为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最长不超过1年。利率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在最低下浮10%(含)最高上浮30%(含)的幅度内浮动……
尽管这些条件有点苛刻,但对于创业人士来说,资金是一剂强心针。
如果你能提供银行规定的资料,能提供合适的抵押,得到贷款并不困难。一般在提供完备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之后,一个月内就可以取得资金。但在诸多证明材料中,比较棘手的是抵押物证明,也就是担保证明。如果你有等值的财产作抵押,问题可迎刃而解。但关键是,对于创业人士来说,恐怕没有那么贵重的抵押物。要解决这个问题,你只能找专业的担保公司了。
但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你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也不会轻易放过你,担保公司还要向你收取巨额的担保费用,因为按照有关规定,担保机构要向贷款者收取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50%,这无疑又增加了创业者的负担。而现实生活中,由于担保公司所负担的责任重大,不少公司还会收取其他名目的一些风险补偿金,这也成为阻碍个人创业贷款的一项重要因素。并非人人适合走创业贷款之路有人认为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走贷款融资的道路。我们为此走访了广东发展银行的有关专家。据专家介绍,他们认为此看法是正确的,特别是刚进行创业,在这一行业无创业经验,难免会有经营风险。对于那些有一定经营经验,且经营效益较好,所经营业务范围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银行可以考虑给予贷款支持。
专家忠告:对于一个创业者,如果想走贷款融资的道路,首先要考虑贷款经营获利是否超过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费用支出;银行的贷款期限与经营货款回笼周期是否相匹配,以至于银行收回贷款时,不影响正常经营;对银行贷款要确定一个合适的贷款金额,过大和过小都不利于创业。此外还要把担保公司的担保费用也要计入经营成本中,这样才能有效地避免经营风险。
小资料
创业贷款是指各银行为支持民营经济、私营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发展,遵循国家有关政策,推出面向个人、用于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资金需要的贷款,旨在帮助急需发展事业的`个人尽早实现目标。
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贷款申请者需提供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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