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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7 02:05:59

Ⅰ 贵港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贵港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你想在贵港创业就业,不知道这些以后会后悔,贵港刚出台了一系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涉及多个方面的内容。

降低创业创新门槛

加快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着力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对符合发放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充分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

对利用自身专业优势离岗创业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劳动)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创业

对农民工和农民进行创业的,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5〕33号)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贷款支持。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县(市、区)、乡镇机关每年招录公务员的职位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公务员考录要按照不低于录用计划(人民警察职位除外)10%的名额,用于定向招录在贵港市内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乡镇机关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录用计划不低于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15%。面向基层人员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应拿出乡镇机关录用计划的15%—20%,用于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干部等生产一线人员(含大学生村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村“两委”成员),其中,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的录用计划约占10%左右。

支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吸纳高层次学历毕业生,对统招的应往届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以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公开招聘。对持会计从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药师资格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志愿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高校毕业生,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高校毕业生在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和县人民政府驻地)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或国有控股中小企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最高限额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需资金从自治区下拨的补偿(代偿)资金中列支。(市教育局、财政局负责)

从2015年6月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标准调整为9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的,补贴标准提高至1200元/人·月。

培育创业创新载体

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区和申建自治区示范性农民工创业园,经验收合格的,市财政给予每个农民工创业园奖励50万元。

鼓励社会各界发展和建设各类新型众创空间,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

对认定为众创空间型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2年的`房租、宽带接入费补助。

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每较上年新招用1名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其为新招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个人依法缴纳部分),所需资金从当地就业资金中列支;每新招用1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10万元的银行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给予1年的财政贴息,财政贴息贷款额度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财政贴息所需资金从自治区财政下拨的贴息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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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银发〔2008〕238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008]5号)精神,进一步改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以下简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新、探索符合当地特点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新模式。各经办金融机构在保证小额担保贷款安全的前提下,要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批时间,为失业人员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效益好的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提供信贷支持,并在资信审查、贷款利率、贷款额度和期限等方面予以适当优惠。

Ⅲ 人社厅发〔2016〕24号

长寿人社发〔2016〕24号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人: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2/16 来源:本站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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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承贷金融机构: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积极作用,切实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问题,积极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关于调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如下调整:
一、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的人员范围、行业范围、贷款额度、街镇职能职责等调整。
(一)人员范围。将现行政策中的人员范围调整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行业范围。将现行政策中的行业范围调整为:除国家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外,均可享受贷款政策,具体项目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第21号令);优先扶持国家鼓励产业、重庆市重点发展产业。
(三)贷款额度
1.把政府鼓励类行业(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电子信息)和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五年内创业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项目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5万元,10万元部分由中央、市、区县按规定给予贴息,超过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2.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每人5万元统一调整为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街镇职能职责
各街镇承担政策宣传、为经营地在辖区内的借款人出具种植(养殖)证明、担保人非低保户证明等工作,不再具体办理创业担保贷款的其他业务。
二、贷款期限和贷款担保管理
(一)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延长贷款期限,放宽贷款次数。允许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的个人二次贷款,二次贷款实行一年一贷,贷款者需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重新申请,最长不超过两年;新吸纳前述五类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多次贷款。
(二)将区内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以及市属以上企业正式职工的个人担保额度提高至15万元。
三、农村户籍贷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管理
在区就业局开设农村户籍贷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绿色通道,设置就业失业登记窗口,专门为农村户籍的贷款人员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四、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之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后期如国家出台新政策,涉及本通知相关条款的,以新政策为准。

Ⅳ 创业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贷款申请所需条件:

1、身份及营业场所证明

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在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证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资金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3、结算账户

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4、贷款担保

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4)关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扩展阅读

四部门联合通知要求:确保创业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2018年10月23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规范发展,确保贷款真正用于创业就业。

通知要求,各经办银行要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信贷业务管理,依托现有信贷管理系统,加快履行内部程序,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是在个人和小微企业的现有贷款业务品种中区分“创业担保贷款”品种。

二是在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中,区分10类借款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根据通知,各经办银行应将本行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及时、完整、准确地报送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数据时,应保证数据真实可靠。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篡改、毁损、泄露或非法使用创业担保贷款数据信息,不得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恶意串通,提供虚假数据。

Ⅳ 国家针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出台了哪些相关的政策和措施

学生创业政策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从2009年起,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二)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限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允许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家庭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三)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证照免费办理制度。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的,均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四)实行优质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设立创业注册登记优先窗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五)享受税收减免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销售额(营业额)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营业税;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六)实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成功地从事非农产业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个人创业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个人创业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七)实行成功创业奖励。对2009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以下办法奖励:(1)对个人创办的企业,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万元(含不足10万元)另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2)对合伙企业总投资额度不足10万元的,按合伙高校毕业生人数每人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总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万元(不足 10万元的按10万计算)对所有合伙人另奖励3000元,但对该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奖励金额不能超过人均9000元。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竞赛,对在创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成功创业奖励由同级人事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复核后予以奖励。
(八)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岗位补助。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和合同期限,按第一年1200元/人、第二年1800元/人、第三年2400元 /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九)实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人数和经营项目,按每人5万元以内的额度核定;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年。对个人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规定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且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者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办法按国家、省和市政府办《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德办发 [2009]15号)规定办理。
(十)实行创业培训援助。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鼓励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创业课程,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十一)实行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障服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和人才招聘服务,2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前6个月实行渐退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同时还增加了创业的机会,例如徐州市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 实施专项资金扶持徐州市全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专项用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各县(市)区要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完善创业风险担保机制,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小额低息或贴息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可提高到20万元,并逐步实现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多渠道、多层次“输血”。
实施有效的政策扶持大学生村官全面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已出台的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认真予以落实。对规定免收的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再向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收取。鼓励大学生村官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村官自主创办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Ⅵ 创业担保贷款2021年政策

一、 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怎么确定?贷款利息个人承担部分与财政贴息部分怎么分担?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财金_2020_21号)精神,我省“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贷款利率可在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下同)上浮不超过250BP(即2.5个百分点),我省其他地区上浮不超过150BP(即1.5个百分点)。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什么是LPR和BP?

_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基础利率)。

_ BP即基点,一个基点等于0.01%。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支付利息及财政贴息怎么计算?

举个例子:小李经营了一家服装店,并以个人身份申请了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已知现行1年期LPR为3.85%。则:

小李贷款利息为:(3.85%+150*0.01%)*20万元=10700元

其中:个人承担:(3.85%-150*0.01%)*20万元=4700元

财政贴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样还款?

贷款额度: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额度为最高20万元。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上限110万元。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还贷能力和担保情况,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款期限:1.“贷免扶补”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剩余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还款方式: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2.“贷免扶补”贷款分3次还清(贷款合同签订日起第12个月还10%,第24个月还20%,第36个月还70%)。3.小微企业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4.借款人与承贷银行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还款。

三、 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有哪些?

“贷免扶补”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扶持对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类人员: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依托平台就业购置生产经营必须工具的就业人员纳入扶持对象。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四、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1. 申请人在嵩明行政区域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含网络商户),生产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

2.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未在贷款经营实体以外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就业或办理退休手续(大学生村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

3. 申请人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4. 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次数累计不超过3次。

五、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营业执照是创业者从事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的重要凭证,也是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鉴别创业者是否真正从事创业活动重要依据。创业者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特殊情况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须提前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征得同意后方可申请注销。私自注销营业执照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1. 创业项目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由贷款承办单位向其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借款人在1个月内重新登记注册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按时整改的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整改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全额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不满12个月的或经查证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贷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创业项目已停止经营,领取营业执照到注销营业执照超过12个月以上的且经查证不属于套取骗取贷款及贴息资金的,暂不收回贷款本金,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贷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从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中止财政贴息,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起已经拨付的贴息资金收回,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3. 创业项目已停止同时又经营新的创业项目的,属于经营项目转向,创业者在经营转向后3个月内主动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补办新项目的营业执照和补齐有关经营转向的资料,可不收回贷款,继续给予贴息;超过3个月未主动报告、未办理营业执照、补齐有关资料的,收回贷款本金,其注销营业执照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六、 创业者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怎样处理?

劳动者通过单位招用实现就业的,称为单位就业;劳动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的,称为创业就业。已单位就业的人员不属于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不得享受创业扶持政策。

已创业就业在享受“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又被单位招用实现单位就业的,借款人必须及时向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报告,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应加强对此类创业贷款的跟踪管理,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的(含编内人员、编外人员)以及被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收回贷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当月至收回贷款本金期间的贷款贴息,由借款人承担。收回的贴息资金原渠道返还财政部门。

2. 获得贷款后被各类企业招用的,可不收回贷款本金,处于创业状态的继续贴息,但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加强贷款监控管理,防止贷款风险和骗取财政贴息情况发生。

Ⅶ 2019小微企业最多可申请几次创业贷款

为了帮助中小微企业,各地也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放宽创业担保 贷款 申请条件,加大了贴息力度,全力助推大众创业。2019小微企业最多可申请几次创业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有哪些补贴政策?

贷款对象范围扩大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也可申请贷款

《通知》指出,除原有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外,新政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这将为乡村振兴计划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对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300万元继续保持不变,但对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贷申请条件的人数占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由30%下调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即可,可以有效减轻创业者的资金压力。

申请条件降低

取消5年无商业贷款记录限制

新政策降低了对贷款记录的要求,申请人除助学、扶贫、住房、购车和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 信用卡 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取消了对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向前追溯5年无商业贷款记录限制。

贷款期限延长

企业可最多申请3次创业贷款

《通知》指出,已经申请过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经考核评估,符合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良好等条件,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加大贴息力度

个人创业贷款享受全额贴息

改变创业担保贷款第一年全额贴息,后两年分别贴息三分之二、三分之一的规定,新政策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两年(第一年、第二年)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也可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 利率 的50%给予同期限最长两年贴息。

目前,新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已经开始执行,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到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同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市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也可到市创业服务大厅提出申请。

企业贷款三种担保方式:​

一、普通保证

1、保证人类型:企业、专业担保公司、自然人;

2、如果选择自然人,那就只需要填写保证人的身份证号码就行了。

二、物质抵押

1、抵押物价值:申请的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的70%;(万金融一抵最高可达7.5成)

2、抵押物类型:厂房、商用房、商住两用房、住房、出让性质土地;3、质押物类型:工行存单、他行(工行除外)存单、国债、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

4、押物价值:当质押物类型选择“工行存单”、“他行存单”、“国债”时,申请贷款的额度最高是100%。当质押物类型选择“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时,申请贷款额度最高可到质押物价值的90%。

三、联合保证

1、联保体成员至少三户;

2、联保体编号在报名申请成功后自动生成。

2019年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费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贴标准

(一)担保费补贴支持的融资担保业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2018年发生的单户1500万元(含)以下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包含展期的贷款担保。新发生担保额的补贴时间按实际月份计算,当年补贴最高不超过12个月。担保期限超过12个月的可在下一年度再次申报,不重复不遗漏。

2、向企业收取的担保 费率 不高于2%,除担保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未直接或间接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3、受保中小微企业必须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确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二)申请担保费补贴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2018年新发生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发生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当年新发生中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额10亿元以上。

3、按规定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金融企业财务季报、年报等财务信息;按规定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年报、月报和有关信息资料。

4、近3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 企业名单,受到财政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处罚。

5、担保公司应按规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报送信息,每月由担保机构自行填报,并将填报信息报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组织申报时不得临时增加担保业务项目。

(三)补贴标准

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担保费率在2%以内的,给予0.5个百分点补贴。对费率在2%以内中小微贷款担保收入占比较高的,再加大累进激励力度,占比达到中小微企业担保收入总额80%-90%(不含)的,增加0.2个百分点补贴;占比达到90%及以上的,增加0.3个百分点补贴。

二、申报资料及程序

(一)申报资料

1、担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文件;

2、2018年1月至12月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3、2018年1月至12月受保中小微企业贷款担保情况表(附件2);

4、2018年1月至12月担保机构业务情况表(附件3);

5、担保公司合作金融机构情况表(附件4);

6、担保机构出具本企业未收取且未通过其关联企业收取除担保费以外的评审、咨询等其它相关费用的承诺书(附件5);

7、担保机构与企业签订的含有担保费率等事项的担保合同复印件;

8、企业与银行的借款合同和借据复印件;

9、企业缴付担保费有效票据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担保费补贴实行线上申报,融资担保机构可登录市财政局企业信息平台进行申请表格的填报以及上传资料。上述资料中第2-5项直接在系统中进行填报,申请文件及第6-9项需扫描后上传,其中申请文件需提供纸质文件。

市级担保机构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担保费补贴申请文件分别报送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区县担保机构向同级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担保费补贴申请文件。区县财政局会同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担保机构线上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担保公司附件1、附件2进行汇总,共同出具推荐申报文件,于2019年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送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

三、审批程序及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担保费补贴审核工作,确定补贴金额。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分别通过官方网站,将符合担保费补贴条件的机构、金额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市财政局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项目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期内没有异议和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市级担保机构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担保机构;区县级担保机构的补贴资金,由区县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至相关融资担保机构。

四、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

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应按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如实申报担保费补贴资金,准确统计和上报各项基础数据,对申报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市财政局将会同市经济信息委将对担保费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等行为,将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

各区县财政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年度一并在申报系统中报送上年度的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Ⅷ 2020大学生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创业贷款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 毕业 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创业资金不够就需要用到创业贷款,下面我为大家推荐2020大学生创业贷款,希望能帮助你们!

记者14日从市政府获悉,我市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我市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继续延长失业 保险 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维持在1%,支持企业降本增效。

50%

对依法参保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300万元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300万元。

10000名

用三年时间实现10000名以上青年参加就业见习。

10倍

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责任余额,可扩大至担保基金额度的10倍。

15万元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15万元。

年内登记失业的困难企业失业人员

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持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实施失业保险费返还政策,对依法参保足额缴费一年以上且不裁员或少裁员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存在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参保企业,在补缴欠费或按规定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申请返还;对存在规模性失业风险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支柱产业企业,报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将返还标准上浮10%—2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经认定备案后,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我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同时,建立和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落实融资服务业务降费奖补政策,重点支持单户贷款在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量大、担保费率低于2%的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

建立困难企业帮扶台账。对确需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制定裁员方案,明确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履行法定程序。困难企业具体认定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进行。

加强企业用工支持服务,积极构建招聘对接平台。对一次性裁员50人以上的企业,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企业失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就业意愿,适时为其举办专场招聘服务活动,帮助失业人员及时就业。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登记失业的困难企业失业人员,均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按规定享受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扶持政策。其他企业一次性吸纳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10人(含)以上就业的,每吸纳一人,给予企业500元的奖补性职业介绍补贴。

符合条件创业的大学生

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创业贷款

建设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和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激励支持重点群体创业。提高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15万元。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 劳动合同 的,其贷款最高限额可提高至300万元。

担保基金担保的贷款责任余额,可扩大至担保基金额度的10倍。健全担保基金代偿机制,对个人借款人确实无法偿还的创业担保贷款,由担保基金、经办金融机构按8∶2比例分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政策,市财政按当年全市新发放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用于工作经费补助。

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额度,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00万元的创业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持续加强贷款运行监测,强化贷款发放回收,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失信惩戒力度,提高贷款质量。

鼓励各区县(开发区)与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微企业等多方协同,建设针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标准化创业孵化基地,并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优质、高效、低收费或零收费的“一站式”创业服务。按我市现行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管理办法给予创业孵化补贴;强化创业孵化载体能效提升。实行创业孵化基地动态管理机制,对孵化效果不佳的取消资格;加强创业孵化补贴资金跟踪,进一步提升资金效用;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改进创业明星评选推荐工作,每年评选10名“西安市创业明星”,奖励资金增加至每人3万元。

培训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人员

按我市现行相应补贴标准1.5倍给予补贴

支持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 教育 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补助支持。

取消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批准认定制度,采取政府招投标模式,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竞标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或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我市现行相应补贴标准的1.5倍给予补贴,其他补贴标准不变。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的标准再给予交通和生活费补贴,每期不超过2500元,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

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人员范围扩展到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在职职工,缴费条件为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和技师短期培训,参加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的,高级工及以下给予培训机构每人1000元培训补贴,技师和高级技师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0元培训补贴。

见习人员

3年实现10000名以上青年就业见习

完善健全支持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从2019年起,实施“三年万名青年就业见习行动计划”,用三年时间实现10000名以上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将见习人员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期限放宽至3至12个月,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落实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鼓励企业吸纳见习人员就业。

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我市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在常住区县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不得以户籍地不在常住地为由拒绝为其提供上述服务。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按规定发放物价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保险费。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此外,建立西安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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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须知

创业励志照亮人生,大学生创业改变命运!下面我给大家分享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办理须知,欢迎参阅。

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办理须知

一、贷款对象

1、已参加创业培训,并申领了《海安县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证》自主创业的大学生。

2、大学生村干部

二、贷款条件

1、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从事的生产经营或服务项目具有可行性。

3、无不良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在各商业银行在贷关系。

4、有贷款偿还能力,并提供反担保人(单位),签订反担保合同。

三、贷款程序

1、个人申请。凭《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证》和《营业执照》到县小额担保中心领取《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2、组织推荐。持《贷款申请表》等资料到各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签署推荐意见。

3、落实担保。持以上资料并落实反担保对象,到县小额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合同。

4、调查审核。小额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及有关专家共同对借款事项进行调查核实,讨论确定可否批准贷款。

5、贷款办理。对获得批准的,通知贷款对象凭审批资料到小额担保敬爱款经办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四、贷款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限额2-10万元,属于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并具备一定资金和相应反担保条件的,可按其吸纳人员均10万元以内的额度给予担保贷款,最高为50万元。

五、贷款利率与贴息

微利项目初次贷款据实全额贴息,满2年后续贷的给予50%贴息,其他非微利项目初次贷款给予50%贴息。小额贷款利率的现行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六、贷款期限

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二年,一年一借,还后续借,期满后仍需续借的,经批准后可延期一年。

受理机构:海安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机构地址:海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大楼一楼28号窗口

大学生创业贷款须知

一、贷款对象:领取《青年大学生创业证》,2012年1月1日后在十城区范围内注册成立创业实体或民办非企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青年大学生。

二、贷款额度: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为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按人均不超过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申请贷款。

三、贷款期限: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四、贷款利率: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不得上浮。

五、贴息: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按季度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财政部门按季给与50%贴息。展期、逾期不贴息。

微利项目:是指由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街道、工矿区等从事的商业、餐饮和修理等个体经营项目,具体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

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工艺品零售、小五金和水暖器材销售、租赁服务、个体运输、园林绿化、服装鞋帽加工制造、种植、养殖等符合政府产业导向、适合被列为扶持初始型创业者创业的行业,按规定给予财政全额贴息。

六、 申请程序

(一)个人贷款。申请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场所租赁协议复印件、贷款申请书、创业计划书、有效担保材料等,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二)合伙创业贷款。召集人持《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合伙成员的《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校生凭学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合伙协议书”、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贷款申请书、还款责任承诺书、有效担保材料等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提出申请。街道保障所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发放一式四份《南京市青年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核表》,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后填写《现场调查情况表》,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并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借款人资料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按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贴息申请

贷款人在按时还本付息后,凭存折复印件或银行结算单或还款计划表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贴息手续,填报《贴息审批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后,将贴息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将贴息资金拨付至有关银行,银行应及时拨付至贷款人在该行开立的贷款账户。

七、贷款担保:担保可采用信用方式或提供必要的财产抵押、质押、保证等方式(此项适用于南京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一)保证人条件

1、年满22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男性不超过60、女性55周岁;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且具有固定住所;

3、信用报告当前无逾期且不存在担保代偿记录;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在职1年以上人员;具有稳定职业和较高收入正式在职3年以上、年收入达担保金额50%以上其他企业人员;

5、保证人与借款人非夫妻关系。

对于组织起来合伙创业申请贷款的,采取保证方式的,合伙人应逐一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可约定保证份额。

(二)抵押物条件

1、用于抵押的房产须在本市行政范围之内;

2、权属关系明晰、合法、有效、能上市交易;

3、贷款期限与抵押人及共有权人年龄较大者之和不超过65周岁;

4、房屋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

权属有争议,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限制、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以及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产均不得抵押。

Ⅹ 小微企业贷款迎来新春,最高可获三次贴息

前段时间,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 贷款 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在扩大贷款对象范围、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这对贷款申请者来说是个极好的消息,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贴息贷款

”贴息“就是“补贴利息”的意思,这是指国家或银行会对贷款申请者用于特定用途的贷款申请进行补贴利息的一种贷款方式。它是一种优惠贷款,以鼓励某种事业或项目的建设。

通知中具体的优惠

通知中提到,对于那些已经享受了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依然可以通过申请创业担保基金的形式申请贷款。对于那些还款积极、能够充分提供就业机会、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提高贷款申请通过率的方法

第一点:准备详细充分的申请材料。

如果想要成功申请到贷款,首先要做到的就是保证自己的申请材料都是完整充足的。这其中包括了:申请报告,公司的简介,法人营业执照等等一系列材料。如果是申请的不动产抵押贷款则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和相关的估值报告。

第二点:积极主动地配合银行的审查。

如果在银行对小微企业的审查过程中,银行对企业的了解越清楚,这样获得贷款的几率就会更高。在平时的经营过程中,企业也应该保持良好的资金运转活动,来证明自身的资金实力。

第三点:抓住良好的贷款时机。目前很多银行都有专门设立为中小企业贷款的产品和服务,国家的种种政策也表明目前的金融环境是很支持小微企业进行贷款的,所以要抓住当前的趋势。

总而言之,国家的政策进一步地支持了小微企业的运转与发展,小微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自身也要积极认真地准备材料、配合审查等,这样才能增加贷款成功地几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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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关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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