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担保公司借款的月利率是多少国家规定不能超过4倍,最大可以达到多少
是高息理财还是高息揽储
在某投资担保公司:
客户:“我有20万元钱,存入你们公司利息怎么算?”
公司:“20万元钱在我们公司放3个月,每月的利息是3000元,每月20日结算。如果时间长,每月的利息还可增加到1.8%。”
客户:“可我的朋友放在其他投资担保公司的钱利息是2.0%,你们的利息咋恁低?”。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担保公司的利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实际上,我们是在替一些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融资,我们起的只是中介作用。”
客户:“我把钱存到你们担保公司,万一你们跑了或者这些中小企业倒闭了怎么办呀?”
公司:“不瞒你说,我们公司实力非常雄厚。我们每年的房租就有几十万元,而且一交两年。我们公司的注册资金有几千万元,根本不会出现你所担心的情况。到我们公司融资的中小企业都有法人代表,而且,他们来融资时都会有抵押物。假如这些企业破产了,我们将通过法院将这些抵押物变卖偿还市民本金。”
客户:“国家不是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高息吸收存款,也不允许发放贷款吗?”
公司:“这是高息理财,不是高息揽储。”
客户:要买房子,向担保公司借款10万元。
公司:“借款可以,但是必须用房产作抵押。,如果手续齐全,半天就可以拿到借款,利息是3.5%。
客户:10万元钱一个月要还3500元的利息。“我没有房产作抵押该怎么办?”
公司:“想用钱可以,就是利息高,1万元钱一天的利息最低80元。”
客户:“我借钱后跑了怎么办?”
公司:“我们知道你住在哪儿、在哪儿上班,不怕你跑。”
大家可以从投资公司在工商局核准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看出,没有一家是经核准从事收储、放贷活动的,2010年颁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活动,也不得受托发放贷款和受托投资。
例如某银行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例如某投资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二、发放贷款。三、受托发放贷款。四、受托投资。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一些投资者看到担保公司的利息高于银行数倍,且可以每月领取,就把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交给担保公司。虽然也有投资者担心担保公司的实力和诚信度,但是,面对高息,报着侥幸心理还是将钱交给担保公司。一旦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将给投资者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担保公司到底是做什么业务的?担保公司高息理财合不合法?担保公司的业务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简单地说,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或企业,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为其做信用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公司就应运而生了。担保公司在开展业务时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并进行审核,之后将审计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费用。从经营的业务范围来说,担保公司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则只能开展非融资性的担保业务。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根据国家七部委联合出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新闻一: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吴某成立了一家担保公司。吴某在公司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业务资格的情况下,以支付月利率2%~5%的方式对外借款,再转借给他人从中获取利息。吴某先后向朱某等23人借款共计人民币1089.60万元。2010年12月6日,该担保公司人去楼空。
新闻二:河南省濮阳市居民陈某开设了一家私人诊所,数年来,也有了一些积蓄。邻居乔某帮陈某介绍了一家担保公司。该公司利息比银行高两倍。因赚钱心切,陈某从银行里取出8万元钱存到这家担保公司。前3个月,陈某均如期收到了利息。2011年3月29日,因为经营不善,这家担保公司入不敷出,老板突然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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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担保公司放贷款合法吗
担保公司放贷款不合法,担保公司对外发放贷款,超越了其经营范围,因而应当认定无效。
关于担保公司发放贷款的相关规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和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故融资性担保公司发放贷款的,因其超出经营范围且影响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之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同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基于上述规定,担保公司对外发放贷款应当归于无效。
此外,金融经营企业只有依法取得《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方能从事存、贷款业务,否则,不得从事前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法》第11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担保公司没有获得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取得发放贷款业务金融特许经营资格,却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必将扰乱国家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尽管《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只是行政规章,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效力的直接法律依据,但是,在认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外发放贷款的效力问题上,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以及《合同法》第52条有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认定合同无效。
拓展资料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发放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比照融资性担保公司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担保公司将自有资金委托银行或其他有发放贷款资格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有效。
❸ 贷款担保公司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担保公司担保费通常并不固定,主要由风险大小决定,不同贷款产品、不同条件借款人的担保费通常不同。当然,不同担保公司收费也有差异。通常无抵押贷款的担保费是最高的,因为无需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仅凭信用担保,担保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大,因此担保费更高。如上图所示陆*所的贷款,由**集团旗下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月担保费为借款总金额的1.9%,因借款人每月偿还本金,而每月担保费按总额收取,因此实际担保费是高于1.9%/月的。**公司一年期现金贷款担保费为0.53%/月,比陆*所更低,不过**公司每月服务费率较高,通常在1%左右。抵押贷款担保费,根据借款人条件不同差异也较大,不过以年担保费率3%-5%居多,远低于以上的无抵押贷款担保费。而公积金贷款类低风险贷款,担保费更低,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年担保费率都在千分之一以下。总之,贷款风险越大,担保费越高。保持良好信用、提供充足抵押物,有助于降低贷款担保费用。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办法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另行制定。
第十条 监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第十一条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向监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❹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什么是贷款担保
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贷款担保的方式:贷款担保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贷款担保的审查: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借贷担保公司区别
银行贷款门槛高、额度紧、审核手续复杂催生了大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存在,担保公司的手续方便、门槛低、额度高使得银行与民间借贷市场共同繁荣。他们的存在解决了大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同为担保公司,其实其中还有很多的不同点。融资性担保业务和拆借业务不仅在借款时间长短,风险低高、收益高低、法律允许范畴有显著区别外,还可以从一下方面比较:
第一,业务范围不同。
前者是为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和授信贷款;后者是为企业或个人直接提供资金,既有个人按揭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也有企业项目资金借款,资金过桥拆借,借款的主体是担保公司。
第二,业务来源不同。
前者有自己开拓的,同时有很大部分是银行推介的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后者基本都是得自己开拓业务。
第三,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合同主体不同。
前者是银行与企业的借款关系(借款合同),担保公司与企业的委托担保与被委托担保的关系(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关系(反担保合同),担保公司与银行的保证关系(保证合同)。后者是担保公司与企业(个人)借款主体与贷款主体关系,主合同是借款合同,从合同是担保保证合同、抵押担保合同。
第四,风险控制的要点不同。
前者主要考察贷款企业的企业运营情况,包括企业的资产、财务状况、资金流量等,重点在于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分析;后者主要考察企业的用款项目的可行性,项目背景,短期还款能力,直接监控企业的用款流向,重点在控制回款风险。
第五,反担保与担保措施的灵活性。
前者融资性担保,毕竟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起码在成立时间、资信能力、担保措施进入了门槛条件,所以担保公司提出的反担保措施都比较简单,类型也比较单一,一般是企业负责人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或保证金,最多机器设备抵押登记则可;而后者资金拆借的对象,往往是达不到银行贷款条件,能提供的担保措施相对薄弱,所以转向民间借贷,所以能提供给担保公司的担保措施往往存在很多瑕疵,需要担保公司对这些担保措施进行灵活组合,以降低自己的风险。房产全委公证、股权质押、承兑汇票账户监管、长期租赁权等等创设性的担保措施无所不用。
第六,对贷款的监控重点不同。
融资性担保公司既注重贷前调查,更注意贷后不定期检查,因为企业经营贷款一般都是1年至2年,周期比较长,很注意对企业的长期跟踪,贷后检查的成本较高;而拆借业务,更注重贷前的尽职调查,因为借款期限都较短利息较高,一般放款后企业会尽量提早还回本金,不会专门进行贷后跟踪,所以贷后检查成本较低。
❺ 银行提供担保的规定
法律分析: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法律规定如下: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如果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该要按照约定履行相应的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处的第三人是担保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有能力代表债权人清偿掉债务,这里的债权人是主要债务的债权人。
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1、贷款担保;
2、票据承兑担保;
3、贸易融资担保;
4、项目融资担保;
5、信用证担保;
6、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❻ 现在融资性担保公司能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吗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兼营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❼ 贷款9000万融资担保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是问融资担保公司贷款9000万需要什么条件。条件如下:
1、信用资质好;
2、固定资产足够偿还该笔贷款。
如果是问融资性担保公司成立要求,需要以下条件:
1、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4、股东人数符合法律规定,具备持续出资能力。
❽ 担保公司抵押物只有300百万资产 然而给你担保放贷款1000万合法吗
担保公司放贷款不合法,担保公司对外发放贷款,超越了其经营范围,因而应当认定无效。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21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和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故融资性担保公司发放贷款的,因其超出经营范围且影响金融秩序稳定,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之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同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基于上述规定,担保公司对外发放贷款应当归于无效。
❾ 银行委托担保公司贷款的方式有哪几种
担保公司委托贷款法律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法律依据】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5%,对单个被担保人债券发行提供的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30%。
第二十八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
❿ 最新规定融资担保公司能不能向外借款
不可以。
监管部门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五)监管部门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