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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担保贷款规则

发布时间:2022-09-11 08:31:17

A. 房屋抵押贷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以房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房产抵押物应是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名下财产,必须按《担保法》的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和保险手续,贷款人优先受偿,保险期 限长于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限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借款人应及时通知经营行,并提供其他 担保措施,否则农业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法律依据:《国家开发银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办法》第十三条 在抵押贷款中,借款人用于抵押的实物资产需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保险的期限不得短于贷款的期限。保险项下的权益无条件的全部转让给银行。抵押财产的产权证和保险单交由银行保管。保险赔偿首先偿还银行贷款之本息。用有价证券作为抵押的应将其交由银行保管。贷款本息还清后,银行将抵押财产的产权证明和保险单及所附权益或质物退还借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B. 现行银行贷款原则是什么

“三性原则”是指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这是商业银行贷款经营的根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条规定:“商业银行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1、贷款安全是商业银行面临的首要问题;

2、流动性是指能够按预定期限回收贷款,或在无损失状态下迅速变现的能力,满足客户随时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则是银行持续经营的基础。


(2)商业银行担保贷款规则扩展阅读:

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求平衡、自我发展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和风险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及负债制约其资产总量及结构。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有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率、备付金比例、单个贷款比例、拆借资金比例、股东贷款比例和贷款质量比例等。

C. 商业银行的信用担保方式有哪些

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D. 商业银行主要提供几种住房抵押贷款

商业银行主要提供以下几种住房抵押贷款: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是针对已经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而发放的贷款,该种贷款利率优厚。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该贷款也是针对已经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而发放的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区别在于它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于商业性住房抵押贷款的组合,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上限。
(三)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申请银行贷款时,如果住宅开发商与银行有贷款协议,那么购房者可以申请这种贷款,即一般所谓的按揭贷款。
(四)住房储蓄贷款,该种贷款要求购房者在银行需有一定数额的存款,购房者可以得到相当于存款额2倍或5倍的贷款。
(五)存单抵押贷款,但该种贷款有较高限制,一般不得超过10万元。
(六)房产抵押贷款,该种贷款需要购房者以现有住房作为抵押。
(七)机构担保贷款,即由购房者的单位予以保证方能得到的贷款。这些贷款品种主要还是根据保证形式来划分的,而根据期限、利率、偿还方式来划分的贷款品种还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对住房抵押贷款的需求。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E. 银行贷款规则是什么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若您所在城市有我行,可尝试通过我行申请个人抵押贷款(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各贷款项目的所需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流程有所不同,请您拨打客服热线或联系网点个贷部门详细了解。您的贷款申请是否通过,请以经办行个贷部门的综合审核结果为准。
“抵押率”规定如下: 1、若您以“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房产评估现值的70%;2、若您以“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房产评估净值的60%或评估现值的50%;3、贷款授信金额不得超过所购商业用房成交价格的50%或所购商住两用房成交价格的55%。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由网点综合审批后确定,请您直接联系经办行确认。

F. 银行贷款实施标准

目录:
1.小额贷款标准规定条件
2.
明确援助方式的选择
3.
银行贷款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4.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标准是什么
小额贷款标准规定条件
银行小额贷款是以个人或家庭为核心的经营类贷款,其主要的服务对象为广大工商个体户、小作坊、小业主。贷款的金额一般为2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
银行小额贷款条件一般含如下几条: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或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或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的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用作炒股、购房,赌博等行为;
4.贷款人规定的其他银行小额贷款条件。
贷款额度
不同银行放贷的金额也不同贷款额度根据不同职业与收入情况等综合评定,如普通受薪者、事业单位工作。
办理流程
银行小额贷款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由借款者向开办小额贷款的银行网点提出申请。在申请时,借款者要携带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如果是商户还需要携带营业执照。
第二,银行接到贷款者的申请后,对贷款者进行调查。银行主要考查贷款者的个人信用情况以及个人收入状况等相关内容,以确定是否予以放款。
第三,通过银行的调查,审批后,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第四,银行放款,贷款者成功拿到贷款。
以上只是银行小额贷款的一般流程,不同银行的规定可能会略有不同,所需要提交的资料可能也不尽相同。因此,想贷款者可以到要贷款银行的网站或者网点进行专门咨询,以确保自己顺利获贷。此外,银行会了规避贷款风险都会要求贷款者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年龄条件、收入水平、以及还贷能力等等。
目录:
1.小额贷款标准规定条件
2.
明确援助方式的选择
3.
银行贷款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4.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标准是什么
明确援助方式的选择
在银行业逐步改制并全面开放的环境下,应当使最后贷款人的援助方式多样化,适应不同的情况采取灵活的方式。
一是严格限制再贷款方式。
再贷款方式虽然一定程度上能缓解金融机构的危机,但是对于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作用不大。相反,再贷款数额的增加加剧了中央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使基础货币投放无度,导致一定程度的通货膨胀。最后贷款人在救助有问题的银行时应尽可能严格限制这种方式的采用。
二是谨慎实施再贴现窗口。
在我国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往往会产生流动性不足、资不抵债甚至陷入危机或者破产倒闭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再贴现措施将会发挥最后贷款人功能。在实施时,应当保证再贴现预期年化利率高于同业拆借预期年化利率,在援助对象上确保受援者是在无法获取其他融资渠道(譬如在同业拆借市场)时获得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救助,避免商业银行获取再贴现资金后转贷至同业拆借市场赚取利差,防止其产生对人民银行的依赖。
三是规范公开市场业务。
这是最后贷款人向统注入流动性、调节商业银行流动性水平的媒介,是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变形形式。从来看,公开市场操作业务使用越来越频繁,业务越来越活跃。
为适应不同的情况还可以中央银行担保、承诺等方式发挥最后贷款人职能。在出现系统性危机时,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通常试图向公众保证,它将会采取坚决的措施,并且会限制任何金融动荡的范围。
目录:
1.小额贷款标准规定条件
2.
明确援助方式的选择
3.
银行贷款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4.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标准是什么
银行贷款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中国是个金融管制国家,改革开放以前,只有一家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它既行使银行的功能,又行使政府的职能。当时银行和企业的关系虽然有服务的成分,但总的来说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都是由国家按计划调拨。97年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中国银行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成为外汇专业银行,但仍然行使政府职能。83年银行体制改革,中国人民银行改为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成为政府的管理机构。其银行业务分离出来成立了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的银行开始商业化运作,政府的职能被分离出去。既然是商业性质的银行,有存款就有贷款。中国的企业开始偿到贷款的滋味,尽管这种贷款需在计划范围内。随着改革的深入,原来政府对企业的投资方式也从“拨款”改为“贷款”,并要企业树立“负债经营”的概念。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从靠政府进入靠贷款的阶段。企业的概念也从“国营”企业转变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并存的大企业概念。
按照金融管理规定,企业之间是不允许贷款的。除了中国银行外,其他的银行都不可以经营外汇业务,企业更不允许从境外直接贷款。对于一些大型企业的特定项目经过严格审批,也许会获得某个专项贷款,但手续非常复杂。融资租赁的特点是:当企业需要贷款投资购买设备时,租赁公司提供资金帮助企业购买设备,企业分期偿还购买设备的资金加上相应的利息(租金),当租金全部还清后,企业以很少的名义价格(10元人民币)购买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它将融资和贸易结合起来,用融物的手段达到融资的目的。尽管不叫“贷款”,但从资金运作上和贷款没有区别,在项目的审查中也是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的标准审查。当时融资租赁公司是按照普通企业管理的,从企业间不能贷款的规定中,融资租赁是唯一可以打破这一戒律的融资方式。一个企业可以向另一个企业收取利息,资金在企业间也具有时间属性。
都说日本人精明,他们的金融界最早看中了中国的融资租赁市场,参与了大部分中外合资的租赁公司,中国的大批人员到日本学习融资租赁业务,为此中国的现代租赁留下深刻的日本烙印。日本愿意参股中国的租赁公司其本意就是想通过租赁公司尽快地进入中国的金融领域,他们自认为比其他国家更先占领了中国的金融前沿阵地,一旦中国开放金融,他们是第一个最大的获益者。 再有就是当时日本经济发展强盛,许多资金没有出路。用融资租赁的方式日本可以直接向中国企业提供贷款,企业只要能得到进口许可就可以融资租赁的方式从国外引进设备。尽管这种贷款方式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总算打开一条通路。而当时大部分中国人还对“金融”还一无所知,融资本身就是一个难懂的名词。
所谓的“日本烙印”就是我们把融资租赁看的过于简单,过于注重它的融资功能,忽略了它的资产管理功能。尽管行业对外不承认,但是实际上都认为融资租赁就是变相贷款。企业通过融资租赁就可以获取外汇贷款,这就是“利用外资”。在介绍租赁的好处时,有一条优势就是可以摆脱政策的限制。另一个影响就是租赁项目审批时的“领导一支笔”,既项目的取舍由总经理决定,缺乏民主决策。第三就是租赁公司可以多种经营,租赁公司除了开展租赁业务外,还可以直接涉及与租赁无关的投资业务。这些“烙印”影响了中国的租赁业,也打击了日本的租赁业。日本最大的租赁公司--日本租赁公司就是因为脱离主业,经营风险性非常大的房地产业务导致公司破产的。日本东方租赁公司一直坚持租赁为主业,顶住了金融风暴的冲击,发展成为日本最大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就是变相贷款的概念一直影响中国的租赁业,至今也没有摆脱他们的影响。比如:在开展租赁业务时,强调必须有担保,否则就不能租赁。当时企业是国家的企业,人是国家的人担保的任务自然落在政府担保上,因此当时的项目绝大多数都是由政府(经委、计委)提供的担保。在这个问题上日本的金融机构可能非常高兴,给企业贷款却得到国家信用保障,业务开展的非常轻松。对项目的审查也是按照贷款程序进行审核。然而,因为国营企业的经济数据是国家“机密”,这种审核又能有多大的作用?甚至还有一些人说项目审查是:日本借经济活动刺探中国的经济情报,因此日本人管理的的租赁公司在项目审查上不可能全面和彻底。租赁合同签定后,也像贷款那样对租赁物件根本不关心,对偿还租金也不关心,因为有“政府担保”。此时有人提出政体改革应实现政体分开,这种“资本主义”苗头在当时还没有市场。给企业贷款就如同给政府贷款。
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初期,从租赁的角度上看就知道,“计划经济”没计划。当时如果从国外进口设备需要资金落实才能批准。租赁公司可以承诺解决资金问题,贷款的审批实际上就是进口审批,而进口审批因租赁公司的承诺变的简单,因此重复进口的现象到处可见,其中租赁在这里其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因为当时用融资租赁方式“贷款”只需要办理“进口”审批,所以租赁公司成立的审批理应由外贸部审批。但是由于租赁公司可以变相贷款,因此各部委就积极审批,建立自己的部属公司。国内一些专业租赁公司如外贸租赁、电子租赁、有色租赁、包装租赁等公司也就在这个环境下,雨后春笋般地发展起来。
尽管如此中国的租赁业在当时并没有发展起来,主要原因是当时的体制所决定。那时的产业结构还是以“国营”企业为主体,企业的投资需要政府批准,并给予拨款。从外部贷款“负债”经营对当时的企业来说还是“天方夜谈”。企业习惯于“只求拥有”,用“别人”的设备总是不太放心。不管是贷款也好,租赁也罢还是敬而远之。人们投资欲望更多地是等待政府拨款,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企业“吃拨”款阶段。
目录:
1.小额贷款标准规定条件
2.
明确援助方式的选择
3.
银行贷款与融资租赁的区别
4.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标准是什么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的标准是什么
随着绿色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环保意识的加强,“环境风险”逐渐进入商业银行的视野,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风险因素。绿色信贷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理念,是伴随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浪潮顺势而生,也是银行应对环境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排除绿色信贷推行过程中的障碍和构建商业绿色信贷机制等问题对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持续、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绿色信贷概念界定
随着履行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开始认识到环境和社会风险问题对自身信贷资产安全和银行声誉的重要性,通过信贷杠杆解决环境和社会问题已成为各界的共识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提出以绿色信贷机制为主要措施来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这一举措标志着绿色信贷政策的创立与推行。 绿色信贷源于国际上公认的赤道原则,指的是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的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进行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预期年化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预期年化利率的政策手段。目的是引导资金和贷款流入促进国家环保事业的企业和机构,并从破坏、污染环境的企业和项目中适当抽离,从而实现资金的“绿色配置”。
二、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状况
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进行借贷业务管理的时候,可以查看客户的企业环保信息,并将环境审查作为评级和授信的重要依据。企业环评信息将被纳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用以加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为确保信贷安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且各大商业银行已经较好的意识到了环境蕴含的机遇和风险,以及银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例如,上海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已加入联合国环境署金融计划项目(UNEP FI);兴业银行因在能效融资产品开发和推广方面的优秀表现,荣获英国《金融时报》和国际金融公司联合举办的2007年度可持续银行奖评选活动中“年度可持续发展交易奖”,成为首次获此殊荣的中国商业银行。 然而,也必须看到,尽管有关政府部门初步制定了绿色信贷的实施指导意见,但我国银行业在实施绿色信贷方面仍有待于更新知识、积累经验。特别是,在某种程度上,我国的环境恶化与个别地方政府官员没有环保意识、法规执行不力、缺乏公众透明度等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如何践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广绿色信贷,推动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

G. 现行银行贷款原则是什么

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性、营利性和流动性。商业银行除贷款和储蓄业务以外也有非常广泛的业务经营,包括与政府部门之间,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个人之间各种各样的关系处理。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7)商业银行担保贷款规则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还款安排主要是决定贷款期限和首付率。绝大多数住房贷款采用分期还款的方式,即每月等额归还贷款本息。在房价一定的情况下,选择不同的贷款期限、首付率,就会决定不同的月均还款水平。通常,贷款期限越长或者首付率越高,每月需要还款的金额越小,反之则相反。

预期的每月收入水平是决定还款安排的客观制约因素。根据发达国家住房贷款的经验,月均还款额占月收入水平的15-50%比较合适,超过50%后,借款人的日常生活及消费水平将受到不利的影响。从绝对额看,每月还款后一个家庭所剩收入至少应该高于北京市规定的人均最低生活标准。

H.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贷款,是吗

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四十条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
拓展资料
前款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个人信用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个人贷款资质要达标 贷款机构受理贷款申请后,会从借款人的房产、收入、职业、信用、学历等方面综合评定贷款资质。其中,财力、职业、收入都是重要的评判标准,一般来说国企单位员工、公务员等较易获批,这类人群也常被贷款机构视为“优质客户”。
贷款资料要完整、真实 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借款人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其他有效财力证明等,这些资料最好在贷前准备好,并且要真实可靠,切忌弄虚作假。
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 如果借款人以个人信用作保证申请贷款,不过,这些只是贷款机构对最高贷款额度的一个限定,具体能贷多少,还得依据借款人的资质来判定,但是借款人也得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好贷款额度、期限,以防因还款压力过大无力还贷。
选对还款方式 借款人选择还款方式时,应结合自己的还款能力、贷款期限综合确定。如果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可考虑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果在一年以上,且自身收入高、还款能力强,可考虑等额本金,若还款能力一般,则可考虑等额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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